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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有城市地图的屏幕。海边宽敞的大街上有一个红点。
摩莱利和弗兰克把头挤进前排坐当中的空间,设法互相避让着看屏幕。特工指指红点,它正在移动。
“这就是打电话的手机。我们通过卫星信号发现了它。它在尼斯。我们很幸运,他就在城市这一头。他先前没有移动。根据他的速度,我觉得他是在步行。”
弗兰克转头看看摩莱利。
“给弗罗本打电话,告诉他现在的情况。说我们已经出发,让他们也赶到那里。保持联系,随时告诉他们目标的方向。”
司机几乎在飞行。
“你叫什么?”弗兰克问。
“夏威尔·拉克瓦。”特工平静地回答,好像他正在散步,而不是像导弹一样掠过街面。
“好,拉克瓦。要是可能的话,我会尽一切可能让你参加赛车。”
特工只是继续踩着油门,可能是在表示感激。摩莱利和弗罗本激动地交谈时,弗兰克看了看屏幕,红点闪烁起来。
“这是什么意思?”
特工头也不回地回答,“他在打电话。”
“我们能听到吗?”
“这台设备不行。它只能锁定信号位置。”
“没关系,只要知道那狗娘养的在哪里就行。”
他们沿路飞速行驶,速度足以令任何赛车冠军妒忌。赛车司机——弗兰克觉得这个绰号正合适他——以一种显然纯属天赋的才能流畅地开着火球般的汽车在车流中穿行。
“弗罗本想知道在哪里……”
“他走上了卡西尼路……现在他停下了。他又打了一个电话。”
广场入口处有个小小的交通堵塞,拉克瓦一掉头,绕着滑过它,然后又开上卡西尼路,好像他在参加一级方程式赛车的选拔似的。屏幕前的特工告诉他方向,摩莱利又把它们转告尼斯警察。
“在这里朝左转,开到伊曼纽尔·菲里帕街。”
“伊曼纽尔·菲里帕街,”摩莱利的声音重复道。
“现在朝右上加提耶路。”
“加提耶路,”摩莱利鹦鹉学舌。
他们朝右猛一拐,几乎只有两个轮子着地。开到街一侧停满汽车的短街尽头时,一些警车已经停在了色加瑞路的十字路口。穿制服的警察在离警车有几码远的地方站成一圈。他们中一个正走回汽车,边把枪塞回枪套。他们停下车,跳了出来,闪电般赶到警察边。弗罗本看到他们,冲弗兰克摊开双手,带着刚踩上一堆狗屎似的表情。
警察中间站着一个小男孩,大概12岁,穿了件红色T恤,一条耷拉到膝盖的裤子,脚上套着耐克鞋。他手里抓着一个手机。他逐个看看警察,一点也不害怕。他突然咧嘴笑了,露出一口七零八落的牙齿,激动地感叹,“我的天呐!酷!”
52
哈德逊·麦克格马克在丰维耶港口附近的码头停下时,已经几乎是凌晨两点。他停在一艘有蓝色护板的巨大游艇前,游艇停泊在两艘哨兵一样的帆船中间。他跳下自行车,踢下支架,摘下头盔。他租了辆自行车而不是汽车,因为他觉得自行车在蒙特卡洛的交通中更方便。这个城市在夏天变得混乱不堪,开车走动实在是受罪。尽管停车位倒是多得很。在赛艇期间,丰维耶码头人来人往,整个就混乱一团。到处是船员、新闻记者、赞助商和他们的代表,更不用提那些必定会出现的帆船爱好者和看热闹的人。
他去的所有地方都像场没完没了的障碍赛跑,自行车是穿过混乱人群的最好工具。护目镜和头盔则是防止他被认出的最好伪装,这样他就不必每每被人拉住打听个没完。
哈德逊·麦克格马克看着这艘巨大的游艇,想起酒吧里赛艇发烧友之间关于帆船和马达艇孰优孰劣的没完没了的争论。他觉得这种区分很讨厌,也并不准确。它们全都是马达艇。只不过帆船不用传统的推进器而已。它并不是船壳里装了变速器、活塞、汽缸和燃料的玩具。帆船的马达是风。就像所有马达一样,它也要被分析,理解,它的节奏也要被调整,你必须知道如何将它的天然特性开发到极致。
他观看喜爱的赛车时,有很多次都看到汽车发动机突然爆炸,冒出一阵白烟。许多次,他看到一辆单人汽车不幸地停到赛道边上,别的车则呼啸而过,司机爬出汽车,弯腰研究着后车轴,想弄明白是什么地方背叛了他。
他们也一样。哪怕一艘帆船也一样要受它的马达,也就是风的左右。风胡乱扭动,任意改变方向,忽大忽小。突然之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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