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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贵族就是贵族,一张照片都那么值钱。嗯,去给爷爷拿药去。”
离开繁华的都市,千奇回到了那个没人管、没人问的贫穷街区第49区一处破旧的木屋中。
“爷爷,我回来了。”
“是千奇吗?”嘶哑的声音带着一阵喘息和咳嗽。
领养千奇的这位老人名叫阿耳德,今年只有一百零几岁而已。
血族的生存年龄是根据他们的体质来决定的,越是强大的血族生存的时间就越长,整个地球,自‘轮回之战’之后一直存在了两千年的血族也不再少数。就算比较弱的血族一般也都能活个两三百岁。
可是阿耳德虽然只有一百零几岁,在病魔的折磨下却无比苍老,脸上布满皱纹和岁月的苍桑,这个老人为了把千奇养大,确实不容易。
看到躺在床上的老人,千奇赚了两千血币的兴奋心情顿时消散。
“爷爷看起来更老了!”两滴泪水划下,千奇强忍着心酸在心底暗道:“爷爷,我一定会赚够钱给你买一份万能药水的。”
万能药水,血族医学权威研发的一种能治愈任何血族病症的药水,而且这药水还有增加血族寿命的效果,因此又叫续命引,很多‘轮回之战’后的贵族就是长期服用这种药水才得以活过两千年。
“万能药水,万能药水!一份万能药水一万血币,还差四千血币呢!”千奇看着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血币,有一种无奈的心情。“四千血币我一定能赚够,可是爷爷能撑到那时候吗?”
将身上的相机放在桌上,千奇突然想到:“蒙卡斯!对了,这蒙卡斯不就是靠着销售万能药水才发家至富的吗?竟然买不起,不如……”
这时千奇心中已有了打算,为了爷爷,他愿意再次潜入那个号称有三百防卫的蒙迪家园!
一万血币的万能药水,值得他再次冒险。
心中有了决定,千奇就会立即行动,他向来都是一个敢想敢做的血族。
他很喜欢古书中看到的人类的一句话。“言必行,行必果!”所以他不要当“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他相信自己,为了爷爷他更是可以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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