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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他的缘故在学生会做起了一个打杂小妹,每天都等着跟他一起放学,偶尔还能敲诈他请一顿饭。
从古到今,学校都是一个八卦的温床,因为它无处不在。他们俩这样的关系,不招来流言蜚语才奇怪。但是任可歌也没有放在心上啊,反正她觉得,被误认为是他女朋友一事,她事绝对不会吃亏的!重点是,他的生日啊、情人节啊、圣诞节什么的,她总会有吃到饱的巧克力跟手工饼干。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高一那年,任可歌认识了高二的林泽。那时候只有十六岁的她情窦初开,林泽就是她眼里的男神。白衣少年、温文儒雅、一表人才,她甚至觉得连唐垣森那张脸都要隐隐的被他比下去。后来她向林泽告白了,成了他的女朋友。等她从这份幸福中反应过来的时候,唐垣森也交了第一个女朋友,是学校公认的校花,一等一的混血美女。
知道唐垣森是唐家少爷那天,林家受邀去唐家当家的生日晚宴,林泽说要带着她见识见识大场面。那是任可歌人生中第一次参加这种上流社会的派对,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第一条小礼裙,好多的第一次都在这里出现。在那个纸醉金迷的会场里,她突然发现了唐垣森。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站在父母身边,冷着一张俊脸不苟言笑。那时候林泽也才得知,自己的学弟竟然是A市赫赫有名的唐家三公子!
任可歌想破脑袋也猜不到啊!那个几乎是跟她一起长的少年,和她一起吃路边的烧烤、麻辣烫、臭豆腐。每天天刚亮就要起床跟她一起去挤公车,在下班高峰期跟赶着回家的上班族一起淹没在充满臭汗味的车厢里的那个唐垣森,居然是喊着金勺子出生的贵公子!在上流社会中,甚至比林泽这个医学世家的公子还要有名上好几倍!
他也实在是太低调了。既没有那些富N代的嚣张跋邑,也没有名车代步。在任可歌眼里,他不过就是脸长比其他人好看些,脑袋也比普通人灵光些罢了。
一年后,林泽高中毕业,在国内有名的医学院读大一,而任可歌也升上了高三。偶然的一次机遇,就被她亲眼目睹了他出轨的事实!跟着就是分手,然后,任可歌就跟着唐垣森去了纽约。
现在能够站在这里的任可歌,也真的是要多谢林泽这个人,让她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无情,什么人才是值得她去信赖。
“任可歌,你不用这么生气的冲我大吼大叫。难道以前你跟我在一起,不就是为了能以‘朋友’的身份呆在唐垣森身边吗?!你不过就是害怕成了他的女朋友之后,总有一天你会被他抛弃!到时候,你连在他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林泽,为什么我们俩个之间的事你一定要扯上唐垣森?!”
林泽连面子都不顾,平时良好的修养也置之不理。他指着任可歌的鼻子问:“好啊!那我问你!任可歌,你敢抚心自问你一点都没有喜欢过唐垣森?一点都没有把我当备胎的想法吗?!”
任可歌仿佛被他的一番话击中心底。林泽暴怒的声线一直在她脑海中盘旋着,一遍又一遍,像是一部永远不会卡带的录音机。四肢如同是被抽掉了所有力气,大脑发出“嗡嗡嗡嗡”的声音。
“没有,林泽。”她摇摇头,似哭非哭的看着他。“我真的没有一丝要把你当备胎的想法。”
这次轮到林泽默不作声,不敢置信地看着任可歌的脸。
他们争吵的时间太长了,又恰逢是放学时间。
问讯赶来的学校保安连忙将他们两人分开,差点就要将他们带到警察局去。
站在一旁目前最为冷静的任可欣马上过去解释了一下,而后她迅速将任可歌带走。只留下林泽一个人站在原地,独自回味着她刚刚说的那句话。
一路上,任可欣看了任可歌那张算得上是失落的脸好几次。她握着她的手,神情也是诚惶诚恐的,生怕就踩到地雷。“姐姐,你没事吧?要不我们不去吃饭了,我打电话叫哥哥给我们买外卖回来吧。”
任可歌笑着,即使脸上还化着淡妆,但也掩盖不了妆容下那一片苍白。“没事没事,我很好。我刚刚不过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对不起啊,我是不是吓到你了?”
可任可欣觉得她笑得太碜人了,连忙叫她别笑了。“我们还是回家吧,反正坑哥哥的机会以后多得是,也不差这一次半次。”
“你放心,我真的没关系。梅姨今天不过来,家里也没人做饭。你就去跟哥哥吃饭吧,回来的时候给我打包点好吃的就成。”说着,她从包包里拿出钱包。从夹层里掏出一张一百块塞到任可欣手里。“你在这里打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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