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权相之争(二)贤相崔佑甫(第1/2 页)
德宗即位后提拔的首位宰相崔佑甫,出自名门望族博陵崔氏,父亲崔沔是睿宗、玄宗时期的名臣,官至吏部侍郎,妥妥的省部级高官。
崔佑甫本人学识渊博,进士及第,历任寿安县尉、舒州司马、永平军(驻河南滑县)行军司马、起居舍人、吏部郎中、御史中丞、中书舍人等职。既有基层一线实践历练,又有国家机关多个部门的工作经验,为人刚正不阿,可以说是出身好、能力强、履历全、人品优。
他当宰相很有戏剧性,这还要从他的老上级、前任宰相常衮说起。
常衮比崔佑甫小八岁,父亲做过县丞,状元出身,文采出众。其人谨慎孤傲,刻板较真,不太讨人喜。入仕后一直在中央任职,长期分管科考教育。元载被处死后,他作为名相杨绾的搭档共同荣升宰相。
可想而知,崔佑甫一个高干家庭出身,各方面又都很优秀的干部,肯定瞧不上只会耍耍清官派头,没什么实际能力的常衮,工作中难免闹些小矛盾。代宗在世时,曾因反对朱泚进献“猫鼠同乳共生”所谓祥瑞事件,常衮带头庆贺一事,得罪了常衮。
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代宗驾崩,德宗继位,依制率领朝中百官为代宗送葬。
依照唐时丧葬礼仪,参加葬礼的百官早晚各哭十五声以示哀悼即可。常衮却悲痛欲绝,哭的瘫软在地,不得不让人搀扶才能站立。
也许他是真的伤心,因为代宗是他生命中的伯乐,不仅提拔他作了宰相,在杨绾病故后对他还信任有加。
但他过于“优异”的表现让参与仪式的百官,甚至德宗在内都颇为不满。既然礼制有规定,你这么做置他人于何地!置德宗于何地!难道人家亲爹死了哀痛程度还比不上你!那岂不是说除了你常衮之外,皇帝不孝、百官不忠吗!
凡事都应有个度,努力过头照样惹人厌!
时任中书舍人的崔佑甫指着常衮,对众人说:“你们看看,难道做臣子的给君王哭丧,还有扶礼这一说吗!”
此话传到常衮耳中,两人算是彻底结下了梁子!
不久,常衮带领礼部官员制定百官服丧天数。依礼,德宗需为代宗服丧二十七天,这是写进大唐律法的,无须讨论。
关于百官服丧天数,代宗在遗诏中其实交代的也很清楚:“天下吏人,三日释服。”我死后,大家服丧三天即可正常工作。
本来挺明白的事照着办就行了,可常衮非要矫情,楞说遗诏中所指“吏人”是普通百姓,不包括文武群臣在内,文武群臣都应陪着德宗共同服丧二十七天。
崔佑甫严正指出:“朝野中外莫非天下,凡百执事孰非吏人。先帝讲的多清楚,连遗诏你都曲解,还有什么是你不敢的!”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常衮虚伪做作的一面。
常衮恼怒异常,认为崔佑甫以下犯上有违礼制,立即奏请德宗,将崔佑甫贬为潮州刺史(今广东潮州)。
唐时,中书舍人与州刺史在官职上差别不大,区别就在于要去任职的地方。
潮州,古时属岭南界,典型的烟瘴地,距离长安三千多里!以当时的交通条件和治安状况,已近六十高龄的崔佑甫恐怕都没办法活着走到,由此可见文官杀人不见血的阴狠本性。
德宗认为常衮小题大做没有批准,只是象征性的把崔佑甫打发到距长安不远的河南当少尹。
事情如果照此发展,宰相也就没崔佑甫什么事了,可谁知自肃宗时期延续下来的“宰相联合签署制”,让此事产生了颠覆性转变。
肃宗在位正值安史之乱,朝廷处于战时应急状态,为及时处办各类紧急军务,宰相们轮流值班办公,即便休息也要留一人全天值守。遇到需请示报告皇帝的事项,由值班宰相代替轮休宰相联合签署上报,这种做法渐渐固化下来成为常设制度。
德宗继位后,与常衮同时为相的还有郭子仪和朱泚,两人都是因军功享受宰相待遇,不参与朝政处理,实际上只有常衮一人独居相位。
他在奏报崔佑甫一事中,按惯例代签了郭子仪、朱泚的名字,却又没有知会他们,以至两人并不知情。
崔佑甫被贬的通报下发,郭子仪、朱泚因与崔佑甫私交不错,都先后上表替他讲情。这让德宗非常吃惊,弹劾崔佑甫的奏章你俩不是都签名了吗,怎么又反过来讲情!
二人均表示并不知道此事。德宗因为刚刚上任,还没人给他讲过宰相府有这项代签制度,以为是常衮胆大包天,欺君罔上。震骇之下,立刻诏令将常衮贬为潮州刺史,后又调整为福建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