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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心中一动,为父?看来周先生是真的决定接纳她,连忙说道:“愿听老爷教诲。”周先生点点头,眼睛似有似无地看她:“从前有个农户家的孩子,叫方仲永,他很聪明,没有先生教诲,在学堂的窗户底下偷听先生讲课,五岁——嗯,也就是跟你差不多年纪——的时候就自己学会了作诗——我儿可知诗是什么?”林晓点头:“知道,就是很短又很美的文章。”
周先生接着讲:“有人听说了他的才华,就随便指向一个事物,让他以此为题做出诗句,他作的又好又快,人们既惊奇、又赞叹。以后,他就让父亲带着他到处卖弄作诗的才华赚钱,也不学习,等到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做不出什么好诗了,等到长大了,他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只能做普通人做的事情,过普通人的生活。晓晓,你说说他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林晓皱皱眉头,这故事怎么好像跟以前听的有什么出入;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写“读后感”,这里难道流行让几岁的小孩子讲“听后感”吗?她问:“老爷,卖弄才华是可以赚钱的吗?”周先生听到她的话,眉头忍不住跳了跳,心想:再聪明的小孩子,也容易抓不住重点。
没等他想出来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林晓继续说道:“记得三字经说,人不学,不知义。老爷说人如果不学习,就不知礼仪、不懂大义,想来不知礼仪、不懂大义,是做不好诗的,他的才华不济,所以就不好卖弄了。老爷是告诫我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地卖弄才华,才能赚更多钱吗?”
周先生皱眉,话虽然不中听,意思却到了,因点头道:“你能明白就好,为父告诫你,不要自恃聪明,就荒废了学业。”林晓真觉得奇怪,她不过刚上了半天学,已经有荒废学业的迹象了吗?哎,读书人讲,预则立,不预则废,他大概是给她打预防针吧。
勉强达到一个目的周先生,又开始讲故事:“听过蔡文姬吗?”林晓摇头,周先生摸摸她的小脑袋:“蔡文姬是汉朝的一位大才女,而且长得非常美丽,她从小兴趣广泛、爱好学习,文章做的好,诗赋也做的好,她跟人谈论事情,总能用自己的口才让别人觉得她说的话最有道理,她还会算账、会弹琴,很多人都知道她的才华名声,喜欢她,钦慕她;这本来是好事,可是她生活的年代,世道很乱,北边的匈奴人——呃,匈奴人就是古代的一个蛮族,他们披头散发,喜欢吃肉,还不爱用筷子,直接用手抓,他们非常凶残暴虐,杀了人就将人头割下来,挂在马上炫耀,带回去之后,又会用人头做成酒器,也就是喝酒的杯子,总之匈奴人是很可怕的——匈奴人也听说了蔡文姬的美貌才名,很好奇,就把他掳过做了奴隶,对她又打又骂,那个地方缺衣少食,不能吃饱穿暖,她受了很多苦,过了十二年才被人赎回去。晓晓,你想想,如果她的美貌和才华没有让那么多人知道,她的名声就不会传得那么远,也不会被匈奴人掳去,差点死在北方,如果你也有让人羡慕喜欢的美貌和才华,你会怎么做呢?”
林晓如果再不明白周先生的意思,她就是个棒槌。真正的小孩子听不听得懂另一说,故事的真实性有待商榷,匈奴人是听说了她才貌双全才掳的她,还是只顺带掳的她不重要,周先生讲故事的目的很明确。
她皱眉想了想如何组织语言,说道:“在城门口的时候,我买窝头,被栓子看到了,他就会来抢,所以我每次买窝头都是偷偷地,不让他发现,然后躲起来吃,哎,好多时候他都发现了,我想如果我是蔡文姬,我就把我的美貌和才华藏起来,不让他们发现,这样他们就不会好奇,也不会抓人了。可是有时候,要藏得好是很不容易的。”看着摇头感叹的小不点,周先生不知该惊喜,还是惊诧,他觉得这个小孩儿太好教了,他真怀疑自己是个大器晚成的教育家?!
从此,林晓开始了书房读书的生涯。周先生要求林晓先攻小学,把常用汉字字音、字形、字义掌握好,将基础打牢。待这个目标达成之后,就开始读论语,讲解论语;周先生将孔子生平佚事及所处的世代背景穿插其中,如传奇话本一般,对了林晓的脾胃,让她听得兴致勃勃、欲罢不能,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一转眼过去了一年多,林晓已经七岁了。
最近林晓不太高兴,因为父亲开始给她讲《孝经》。《孝经》是林晓最讨厌的,便是没有通读过这本五经之一的篇章,她多少知道此书的主张,事父母尊长至孝,对小儿却极端苛刻残酷,甚至能烹子献父母,这种价值观与林晓在现代所受的熏陶有巨大的冲突。
周先生让林晓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