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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到的地方,写着“郑远”这个名字。
米舟全明白了,彻彻底底地明白了,明白得不能再明白了,什么网管啊,什么和邱泉是同事啊,什么在家里就可以上班啊,还有那么多拿着路漫漫的账号调戏他的行为原来本尊就和自己隔着一面墙——
“郑远!!!!!!!!!!”米舟咆哮出来,“我真想把你吃了!!!!!!!!!!!!!!!!”
“喂,喂,你不要咬我肩膀啊……喂!米舟你怎么还真咬呢痛痛痛痛痛痛痛痛!!!!!!”
“以后我买路漫漫的漫画!!!!!!!!你必须给我打八折!!!!!!!!!!!!不!!!!!!!!!!!!!!!!!!!!!!!!!!白送给我!!!!!!!!!!!!!!!!!!!!本本都要签名!!!!!!!!!!!!!!!!!!!!!!!!!!还有!!!!!!!!!!!!!!!等你伤好了!!!!!!!!!!!!!我们打一架我咽不下这口气!!!!!!!!!!!!!!!!!!!!!”
“好、好啊,”郑远被米舟咬得只吸气,“我都是你的了,还怕少了签名?……打一架?好好……”接着郑远下意识地小声说,“我还以为你以后要在上……”
“你一个人说什么呢啊~”米舟突然笑得如同春天般温暖。
“没、没……”郑远赔笑道,“米舟乖,你听错了。”
米舟向郑远伸手讨还日记本,郑远说什么都不给,日记本零零碎碎写着这些年来对齐海的爱慕之情,郑远一本正经地说不还你日记本是为了不让你对过去有所依恋,米舟不依不饶,郑远就威胁他说,你要是再多废话一句,我就把《强风》里你喜欢的那个角色画死二三三三三三。
米舟撇撇嘴,丝毫不怕威胁,大神您在微博混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二三三三三三实际上是读作哈哈哈哈哈哈,啧啧啧真是没用。
郑远索性翻身装死,原以为告诉米舟自己的真身后,米舟会对自己崇拜有加,没想到当米舟接受这个现实后,居然是一脸“原来这就是微博上酷帅狂霸拽的路漫漫幻想破灭了破灭了”的表情,让郑远非常不爽。
那本日记本的确是记录了米舟这些年来对齐海的爱慕,郑远耐住性子全部看完,但是当郑远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决定把这本日记本给留下来。
最后一页日记很短,只有一句话。
“2011年3月21日,邻居搬过来一个人,他说他叫郑远,虽然看起来挺吓人的,但是我感觉他是个好人。”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的,永远不会有结束。
今夜注定无眠,米舟和郑远在病房里厮杀得不亦可乎;林轩和徐商依旧在为谁上谁下的问题争得你死我活;夏隐还是偷偷跑到邱泉的床边玩偷吻,在离开的时候发现邱泉睁着眼睛,却没有推开他……
路漫漫其修远兮
郑远温煮米舟兮
夏隐终求邱泉兮
一二三四五六七
《一二三四五六七》正文完结。
2013 3 10
☆、《一二三四五六七》后记
我只是想写一段最最普通的爱恋
从刚刚开始写这个文的时候,我就在想,等到我完结的那一天,我一定写一个很长很长的后记,一定要很长很长,可是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当我真正打下“全文完”这几个字的时候,脑袋里却是空空。
有好多话想去说,却不知道应该从哪里说起,那就我就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了,大家不要嫌弃我就好了。
这是我写的第三个原创文,却创下了好多个“之最”,字数最多的一篇文,第一篇冲进月季榜单前五十的文,第一篇有封面的文,第一篇收藏评论点击积分最多的文……太多太多的理由让我永远去铭记这篇文,但是其中,最最让我能记住这片文的原因是,这是我写过的,最普通的爱恋。
就像是大牙瑜给我的长评里说,这段爱恋,不像徐商林轩那样轰轰烈烈跨越七年,不像乔楚穆渊心怀鬼胎尔虞我诈,这段爱恋很平凡,很普通,一步一步,走的是那么安稳又踏实。就像是我把郑远比喻成了芸豆,把米舟比喻成了米粥,都是最最家常的菜,都是可以百搭的吃法,但是平常的生活中,却总也离不开它们。
我想通过这篇文传递两个想法,一个是,好饭不怕晚,一个是,撞到南墙就回头吧。米舟是郑远的初恋,一个男人,三十岁才遇到第一个动心的人,说出去别人都会笑话,可是这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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