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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丁逸很清楚作者大人对他的厚爱,所以他的外形非常不错,是很讨女孩喜欢的那种。他的身边,从来不缺各种各样的美女,印象中,都是女孩使用各种手段来追的他。
他也成功地用各种方法拒绝了这些女孩的追求。他拒绝这些女孩,并不是他有不正确的性取向,而是在他的内心深处,有着一个伟大的理想。
每次当他想方设法拒绝了追求他的女孩时,看到别人不解的目光,丁逸都会在心里对自己说:“Ihaveadream……”
他心中的伟大理想是这样的: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要和自己第一眼看上去就有感觉的女孩恋爱、结婚,并幸福地生活,而不是随随便便地把自己的第一次轻易地交给不是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
此时的丁逸对自己的定位是,要做一个专情而不滥情的人。
这说明那个高总之前在刘勇面前把丁逸定性为“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好人”的这个论调,还是基本正确的。
目前的丁逸不仅是一个负责任的人,还曾经有着一个崇高的理想,虽然有些玩世不恭,有些好吃懒做,有些得过且过,对事业没什么远大的追求,热衷于吃喝玩乐,但他却没有坏心,不会想着以陷害他人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的利益,这样的人确实可以称之为通常意义上的好人。
比起前文中的高总和刘勇,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企图做出陷害他人的行动,与他们相比,丁逸要比他们崇高多了。
丁逸是有理想的,但他的理想却被残酷的现实无情地破灭了,他经历了二十几年的生命,虽然在他面前出现过各种各样的美丽女孩,但却从来没有出现过让他一见钟情的对象,他以为今生再也不会有了。
但人总有生理需求需要解决,作为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丁逸也不例外,但没有女友,他又如何解决呢?
所以……丁逸的第一次也给了他的左手。
丁逸很彷徨很挣扎,难道作为本书中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也要和其他世俗人等一样,也需要用手来解决吗?岂不是非常地没有面子?
但他有理想,要实现理想,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用手解决,就是实现他理想所要付出的代价。
但如果理想看起来只是一个理想,没有实现的可能,那还是放弃了好了,否则左手磨出了老茧,给人看出了破绽,将会大大地影响他的光辉形象。
当他放弃了他的理想,终于向现实妥协,有了现在的女朋友方然,再也不需要用手解决之后,他却发现,实际上一见钟情这种可能性是存在在自己身上的。
今天他却有了去追求这个女孩的强烈冲动。
“去跟她说句话。随便说句什么,只要能引起她的注意就好。”他的内心在鼓励着自己。
但最终丁逸还是压抑住了自己的想法。
那是他一向受到的传统教育阻止他这样做。
真可惜了,他想。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惋惜什么。惋惜自己不是野兽派选手吗?或许有这么一点。让一个一向装腔作势派选手作风的人,一下子转变为情场野兽派,丁逸在心里暂时还转不了这个弯。
“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又在心里告诫着自己,似乎也是在给自己的不作为找着借口。但是他的心里却一直在鄙视着自己。
“我真鄙视你,丁逸你真没用。”
“要是这女孩主动和我打招呼,我一定会去追她。”丁逸给自己找了一个伟大的台阶。
第六章 搭讪
那女孩急匆匆地经过他的车旁时,似乎不经意间,也看到了丁逸,或者说是看到了丁逸的车。她好像犹豫了一下,向丁逸的车子走了过来,她来到了丁逸的车前,低下了头,敲了敲丁逸的车窗。
丁逸的心怦怦跳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车很拉风,是世界名牌宝驴牌。这车开在路上,能吸引不少路人羡慕的目光。车前方的那个驴头标志,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或许这女孩看到我这车,想找了个借口跟我接近?
这种看到世界名车而企图搭讪车主的事在丁逸身上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尤其车主还是一个玉树临风的帅GG(注:此处GG意为“哥哥”,读为“戈格”,无聊之人不得故意读成“鸡/鸡”,特此说明),这种被搭讪的机会又增多了几个百分点。
宝驴牌跑车流线的外形,眩目的色彩,不菲的价格,和车身前那个骄傲的驴头,注定了它必然会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它的鸣笛声更加地与众不同,不是一般的汽车喇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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