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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街上两边的人都吃了一惊。
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二十五回(7)
① 粉头——娼妓。
② 发昏章第十一——这是《大藏经》中的一句话。“发”是“开发”的意思。这里只取它“发昏”二字,作为调侃的语言。
武松伸手在凳子边提了淫妇的头,也钻出窗子外,勇身望下一跳,跳在当街上。〖西门庆不敢跳,武松就敢跳,说明两人的武功不在一个档次上。〗先抢了那口刀在手里,看这西门庆,已经跌得半死,直挺挺地躺在地下,〖据刑警们说:从楼上掉下来摔死摔伤的人,没有一个是“直挺挺”的。〗只有眼睛还在动。武松按住,只一刀,割下西门庆的头来;把两颗头颅的头发结在一起,〖让他们到阴间去做“结发夫妻”吧。〗提在手里;捏着那口刀,一直奔回紫石街来;叫士兵开了门,把两颗人头供在灵前;把那碗冷酒浇奠了,洒泪说:“哥哥灵魂不远,早升天界!兄弟给你报了仇,杀了奸夫和淫妇了。”
武松伸手在凳子边提了淫妇的头,也钻出窗子外,勇身望下一跳,跳在当街上。
就叫士兵从楼上请高邻们下来,把那婆子押在前面。武松拿着刀,提了两颗人头,再对四家邻舍说:“我还有一句话,要对你们高邻说!”那四家邻舍叉手拱立,尽说:“都头请说,我们众人一切听从尊命。”武松说出这几句话来,有分教:
景阳冈好汉,屈做囚徒;
阳谷县都头,变作行者。
究竟武松说出甚话来,且听下回分解。
【简评】
这一回书,从武大郎被害死亡入殓火化、何九叔偷骨殖,一直写到杀了奸夫淫妇,给哥哥报仇雪恨。其中“武松杀嫂”和“狮子楼斗杀西门庆”,是戏曲、评话和山东快书的保留节目,演出频繁,而且发挥得淋漓尽致。特别是杀西门庆一节,一个是打虎英雄,一个是开药店的老板,本来是一场双方实力悬殊的打斗。在《水浒传》原书中,只有寥寥几百字,不过是西门庆看见武松上狮子楼来了,就跳到凳子上,想往窗外跳,可又不敢跳,匆忙中飞起一脚,把武松的刀子踢飞,武松却从他胁下钻到了他背后去,一手抓头发,一手抓脚,把他扔到楼下大街上去了。前后经过,不过三招两招。可是到了舞台和电影中,却夸大了西门庆的武功,两人格斗起来,没完没了。这有两方面原因:第一,舞台上需要格斗的“打出手”场面,太简单了,不热闹;第二,观众心理,都同情武大郎,都希望西门庆多挨几下打,死得更惨一些。
在《水浒传》中,武松虽然自称是个粗人,但他粗中有细,粗而不鲁,粗而不浑;思考问题、处理问题,都很周到。第一,他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和嫂嫂的关系,决不越过雷池一步。第二,发现哥哥被谋害,他并没有立即动手要杀嫂嫂,而是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惩办杀人凶犯,所以他所采取的办法是向知县首告。但是他碰见的是一个贪官,不肯秉公办理,这才被逼无奈,亲自动手了断此事。第三,他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好汉做事好汉当,决不连累左邻右舍,自己到县衙门去自首。正因为如此,武松杀嫂的故事,明明是一件“违法”的事情(威逼取证违法,私自杀人更违法),却博得了读者和观众的同情。
潘金莲和西门庆如果仅仅是通奸的关系,这在当时社会上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即便后来武松出差去,武大郎在郓哥儿的带领下到王婆家里去捉奸,反而被西门庆一脚踢伤,事情的最坏结局,也不过是潘金莲犯了“七出”之条,被休了事。最多潘金莲和王婆会挨武松一顿打。坏就坏在王婆出的馊主意上:要把武大郎毒死,好让西门庆和潘金莲做“长久夫妻”。于是本来是通奸的民事案件,变成谋害亲夫的刑事案件了。从设计诱奸到到谋杀亲夫,罪魁祸首都是王婆。——难怪后来问罪,杀人的武松只判了个充军,王婆却被凌迟处死。
武松身为都头,在衙门里走动,法制观念还是比较强的。他出差回来,发现哥哥被谋杀,本想通过法律手段处置西门庆、潘金莲、王婆等一干凶犯的。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发作,而是千方百计寻找人证物证,最后带了团头何九叔和郓哥儿到知县大堂去首告。结果是知县受了西门庆的贿赂,想以“查无实据”搪塞过去。在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武松方才在哥哥的灵前把嫂嫂杀了,随即到狮子楼杀了西门庆,把两颗人头供在哥哥灵前,请街坊四邻押着王婆到县衙门自首。
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二十五回(8)
《水浒传》书中,没提武大郎的名字。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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