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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第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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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展,因此他需要放怀一醉,并不是嗜酒如命的林冲,这时候十分希望自己能够沉沉一醉。他不惜用抢掠的方法,终于使自己沉醉了。

林冲的遭遇,最容易让读者联想起一句格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具有“顺民”性格的林冲,虽然是第一个被“逼上梁山”的典型人物,但是实质上他却是一个典型的“逼也不反”的人物。

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逼也不反”的顺民,总是占多数;“不逼也反”的暴民,终究是少数。

在林冲事件中,如果换了鲁智深的性格,他早就有许多次机会可以“反”:杀陆谦、杀高俅、杀高衙内。至少到了野猪林,人家已经动手杀他了,他绝不会还认为这是高俅的责任,和解差不相干,不但不让鲁智深打死解差,自己还愿意乖乖儿地到沧州去“服刑”。

严格地说,“杀”和“反”是两个概念。因报仇而杀人,杀的是仇人,是个人;上山造反,反的可就是朝廷了。因此,林冲直到“风雪山神庙”杀了陆谦等仨人,他想到的,也还是逃亡,而不是要造反。

林冲为什么不反?

别问林冲,先问问你自己。假如你处于林冲的地位,你反不反?

“反”意味着从此走上了一条与朝廷对立、被官府通缉的不归路,意味着你的余生不再安定,从此要过一种或刀口舔血、死里求生,或亡命天涯、故里难归的日子,意味着你从一条狗蜕变成了一匹狼,从此不再有主人关照豢养,可以安闲地趴在火炉边或窝棚里,而是要被人们驱逐,被猎人追捕,面对凄厉的北风和茫茫的黄沙,艰难地寻觅生存之路。——你愿意轻易地抛弃过去拥有的一切吗?

个人与国家之间,力量的悬殊,相去无法以道里计。何况在林冲的头脑中,也只认为迫害自己的是高俅,而不是皇上。当时人们嘴上常说的“冤有头,债有主”,不也是这样认识的吗?

设想高太尉没有下令让陆谦来沧州杀林冲,并且很快就倒台了,林冲当然也就有了申诉平反、东山再起的机会。一旦“落实政策”,当然要站出来痛数高逑迫害自己的罪行,表达自己“历经苦难,痴心不改”的坚贞,以换得君王一纸嘉勉忠义的诏书,纵使已经无法和妻小团圆,至少官复原职应该是可能的,当年的冤屈和苦难,也很快就会遗忘了。历史上这样的故事每朝每代都在循环上演着。苦难对中国人而言,是构不成反思的,最佳情况下或许会成为本钱。

关于这一回书的文字结构,我们不妨再来看看金圣叹老先生对施耐庵的吹捧:

陆谦、富安、管营、差拨四个人坐阁子中议事,不知所议何事,详之则不可得详,置之则不可得置。今但于小二夫妻眼中、耳中写得“高太尉三字”句,“都在我身上”句,“一帕子物事,约莫是金银”句,“换汤进去,看见管营手里拿着一封书”句,忽断忽续,忽明忽灭,如古锦之文不甚可指,断碑之字不甚可读,而深心好古之家自能于意外求而得之,真所谓鬼于文、圣于文者也。

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九回(5)

杀出庙门时,看他一枪先搠倒差拨,接手便写陆谦一句;写陆谦不曾写完,接手却再搠富安;两个倒矣,方翻身回来,刀剜陆谦,剜陆谦未毕,回头却见差拨爬起,便又且置陆谦,先割差拨头挑在枪上;然后回过身来,作一顿割陆谦、富安头,结做一处。以一个人杀三个人,凡三四个回身,有节次,有间架,有方法,有波折,不慌不忙,不疏不密,不缺不漏,不一片,不烦琐,真鬼于文、圣于文也。

……

阁子背后听四个人说话,听得不仔细,正妙于听得不仔细;山神庙里听三个人说话,听得极仔细,又正妙于听得极仔细。虽然,以阁子中间、山神庙前,两番说话偏都两番听得,亦可以见冤家路窄矣!乃今愚人犹刺刺说人不休,则独何哉?

此文通篇以火字发奇,乃又于大火之前,先写许多火字,于大火之后,再写许多火字。我读之,因悟同是火也,而前乎陆谦,则有老军借盆,恩情朴至;后乎陆谦,则有庄客借烘,又复恩情朴至;而中间一火,独成大冤深祸,为可骇叹也。夫火何能作恩,火何能作怨,一加之以人事,而恩怨相去遂至于是!然则人行世上,触手碍眼,皆属祸机,亦复何乐乎哉!

文中写情写景处,都要细细详察。如两次照顾火盆,则明林冲非失火也;上拖一条棉被,则明林冲明日原要归来,今止作一夜计也。如此等处甚多,我亦不能遍指,孔子曰:“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矣。”

秃翁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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