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第2/4 页)
我也想,当初如果不停,一鼓作气写下来就好了,这部作品也会比现在见得了人一些,可是当时固然也是因为出版因素,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因为可以歇下来喘口气而心中暗喜?
不管怎样,长篇小说不止要依靠热情,也依靠毅力。
这期间有过许多感动,也有过一些不愉快,我自己也缺乏经验,有些事情处理的不太好,但是我的绝大部分读者是真诚而宽容的,我要谢谢你们,对我始终如一的包容和期待。
回头看看,有那么多精彩的评,对我而言,是多么大的财富,现在回头第几次地看,还依然觉得激动啊。说得肉麻点,“士为知己者死”,有这么多知己,光是冲着这点,这一年多的精力,曾经有过的一点委屈,都如此值得。
如果只是为了这样单纯的快乐,我可以一直一直一直,一个故事接一个故事地写下去。
(当然,请大家看破我的真面目,我是个懒得不可救药的人,正是因为有你们作为动力,我这么有弃坑潜力的人才没有弃坑:当然,咳咳,那个,七宝项链我一定会写完的,我发誓。)
()
第一部的后面写得不太好,有点仓促,我也不是很擅长处理冲突激烈的大场面,很不好意思。
第二部和第一部衔接是比较紧的,主要将会是青莲锦梓领军抗击匈奴的故事,然后就是最后的真正结局。当然战争非我所长,但是我很想让书中人物从京城换到塞外去玩玩,而且也想表达一下对战争,对个体与整体的一点小小看法,虽然是激战比较多,但是大场面描写可能不会太多,会和第一部一样重视细节和情绪。
第二部的篇幅应该会限制在十几万字以内,我也会尽量少让大家等。有兴趣的,可以继续关注,这两天就会更新。
再次谢谢长期关注我的读者。
翘楚的黄粱一梦
“嘟”,我手打了喇叭的同时,脚狠狠地踩住刹车,车只是差以毫厘地擦过那个少年身手矫捷的身影。
车在尖锐的划音中停下了,我坐在方向盘前面,还在不停喘气,心脏剧烈跳动得都胸腔发疼了,感觉到冷汗顺着脊背滴下来。
那家伙突然冲到马路中间,差点出人命了。
我打开车门下车,打算好好理论一下:这种不要命的行为,他要不就是想自杀,要不就是想讹钱,如果两者都不是,那么这孩子也很需要有人给他上上关于交通安全的课!
可是一下车,那家伙也正好转过脸来,我就完全愣住了:锦梓,居然是锦梓!
锦梓穿着宝蓝色的衫子,长发古装,在一片摩天大楼,霓虹初上中,如此格格不入。
他怎么会来这里?我骇异莫名。
这样一想,我才想起,我怎么会回到现代的?我的身体不是飞机失事已经毁了吗?我低头看,没错,墨绿色带镂空金色大花叶蕾丝边的复古塔裙,菱色丝绸短衫下面隆起的胸部,熟悉的香奈尔19号的味道,正是我原来的身体,久违的女性身体。
我努力想了半天,也想不起自己是怎么回来的,直到被汽车喇叭惊醒,才发现自己已经造成了交通堵塞。
“你是谁?我认得你吗?”锦梓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
原来我惊讶中,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
“先别管这些!”我伸手去抓他的手腕,“上车再说。”
我的手抓过去,锦梓手腕微颤,我突然想起锦梓是何等高手,他现在又不认得我,我这样贸然去抓他“脉门”,他岂不怒了?
但是,奇怪的是,我的指尖碰到他皮肤的瞬间,虽然我已经感觉到他皮下肌肉的蓄势待发,但是我抓住他的时候,他僵硬了一下反而松弛了肌肉,任凭我抓住。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他回给我的眼神也很奇怪,但是由于后面喇叭声都吵翻天了,所以我几乎是狼狈地把他拉进车里。
决定先回家再说,我专心开着车,竭力忽略自己的心乱如麻:不记得怎么回来有什么打紧?重要的是我现在回来了。
比起古代,当然是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在这里受教育,在这里努力奋斗至今的这个世界更让我如鱼得水。而且这里至少有空调、网络、冰箱、热水气,在古代是绝症的许多病在这里都是小CASE,在现代世界,人类的生命和权利显然更有保障。
在那里当然也有我留恋的东西,可是我所喜欢的人都跟我一起回到现代了,我还回古代干什么?
不过,问题是现在锦梓并不认得我,我直接告诉他说我是翘楚我其实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