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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一定很快就把你调回去的。”
小方端来一杯她喝惯的咖啡,放到她桌上。其实,她调回来,最开心的人莫过于他了。
“是吗?”她一古脑儿把箱子里的东西全倒出来,再一样一样粗暴的扫进抽屉里。
“别生气了,我们来研究研究这位偶像明星。”
小方将史考特的照片放在她桌面,只要进入工作,再大的火气郁敏都会暂且收拾。
“他是目前最红的?”接手照片,郁敏发问。“是混血儿,还是戴绿色隐形眼镜呀?”
他是个很好看的男人,身材高壮,仿佛一只手就能把人扔进垃圾堆。
“我不知道,他从不回答记者任何问题,大家对他很奸奇,可是没有人查得出他的身世背景。”
“什么都不让人家知道,他当什么演艺人员?”
“他的确不像,事实上,他只替鼎鑫金控拍过一支广告,就莫名其妙的红透半边天,很多经纪人想找他签约,但他都拒绝了。”
又是鼎鑫?那个鼎鑫到底有多伟大?连个小小的广告明星也要装神秘,难不成鼎鑫是个杀手团体?
“他既无心当明星,我们干嘛去采访他?”对这种拿乔的明星,郁敏兴趣缺缺。
“问题是他红啊!自从广告推出后,他红遍大街小巷,女人从六岁到六十岁都迷他,你说我们有什么能力阻止?许多狗仔队跟拍他,拍不到什么东西,倒是发现一些很奇怪的地方。”
那么有女性魅力?
曾经,她也认识过一个像史考特的男人,全校师生对他的狂爱,让人无从理解,到最后她也顺应时势,对他疯狂,哪里晓得……
为了明哲保身、为了减少伤心频率,她再也不允许自己对男人疯狂。
“说说看,哪些地方奇怪?”
“好比一年四季,他都穿著高领衫,不管天气再热都是。”小方举例。
“人家喜欢穿高领衫不行吗?”
“他的这个习惯引起了不少猜测,有人说他曾经遭到烧烫伤,全身都穿著紧身衣;有人说,他为爱纹身,情人离开后,他便守著爱的标记。”
“想像力过度膨胀。”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观众的好奇心趋使媒体去解答,就我所知,许多媒体都已经开始准备行动了。”
“我们也要吗?”
“对,之前田小姐查出他在台湾的落脚处,地点在中部,我们应该找个时间去拜访。”
“拜访?他恨死媒体,你认为他会准备下午茶等我们登门吗?”郁敏嗤地一声。
“不能明访只好暗察,再不……当爬墙虎罗。”小方说。
他把好不容易跟踪得来的地址交给郁敏。
“我还装针孔拍下他的裸照当证据咧!”
“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气氛重新轻松,发火不超过三分钟的段郁敏,认认分分接手该做的工作。
“去你的,你有没有那支广告的资料?”
“我把它放在你的电脑里面,打开就看得到了。”
“谢啦!”
郁敏打开电脑,等待那位让全世界女人疯狂的史考特。
影片打开没多久,一个坐在山顶弹琴的男人吸引她的注意。
天!要不是他的背太宽、要不是他的胸膛太广阔、要不是他起码大了“他”三号,她会以为他是记忆中那个瘦削斯文、有双重性格的男人。
郁敏努力想看清他的正面,可是镜头拉得太远。
接下来,他置身在一家古董乐器行里,古色古香的墙面上,挂了各式各样的乐器,他一下子拿起提琴拉几声,一下子吹吹长笛,正犹豫不知道要买下哪一个时,信用卡出现,替他买下了古董乐器店。
背景拉开,一个在音乐中起舞的男人吸引所有人注意。
难怪史考特会红,他比她记忆中的那个人帅上几十倍,一个才气洋溢、五官俊美的男人,谁会不受吸引?
恍恍惚惚地……她的记忆回到那年夏天,回到他对她说再见的那个下午……
再回到高级住宅街,郁敏心情愉悦。
当送报生的日子里,这段路程总带给她淡淡的幸福感,那是另一种生活层次,一种和她生活环境回异的生活方式。
将车停在树荫下,她抱起简单的资料夹,里面全是关于史考特的报导,那是田宜芬留给她的,虽然她很讨人厌,但不可否认,她的敬业程度不得不让人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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