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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认同。”
“你想把我们通通网罗到你的公司?”这点倒是可以讨论讨论,把三个姐妹带在身边,她会放心得多。
“不是,我在想,我该不该先替你肚子里面这个,在育幼院里面报名占位?”
“小庙容不下这尊大神仙啦。”她拍拍自己的肚子,眼底满是身为母亲的骄傲,当妈妈……真的很好,她不懂,为什么有女人舍得把自己的孩子往外送,难道世间真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
“别叹气了,下楼吧,你婆婆准备了大餐,要跟你一起享用。”
岳仲岗拉起阅阅,阅阅回眼看他,丈夫、孩子、婆婆、公公……她的亲人表里,还有谁缺席?
餐桌上,除了婆婆、公公,从台湾特地赶来参加婚礼的仲岗的父亲、阿姨之外,还有一位——程莉潇。
她是百分百的中国人,但热爱白种人,她念哈佛研究所,不是因为哈佛研究所出来比较容易找工作,而是因为……
用潇潇的话说——哈佛的帅哥比较多,而且上床和吃饭的机率一样多。
她的人生规划是,研究所毕业、到继母的公司上班,钓一个白人、生一个混血儿,然后到台湾掌管台湾分部。
为什么?因为在台湾,混血儿很受欢迎,再加上带着混血儿、长相姣美、身兼主管职位的单亲母亲……她好想替这个“未来身份”拍拍手。
如果说问问是是非混淆、观念不清的女生,那么这位从小娇生惯养,拿千金小姐专用奶水养大的潇潇,就是世界奇迹喽。
她是岳仲岗“传说中”的未婚妻,是她让阅阅自渐形秽,不得不以“小偷界的林志玲”、“摊贩界的刘嘉玲”这类的形容词来称赞自己。
“婚礼过后,你们不多住几天吗?”岳仲岗的母亲说。
她和程秘书的婚礼将在后天举行,这回前夫带老婆过来,和解的意味大于一切。
“我们都有工作。”
“如果你们肯多待几天,也许可以和我们一起到美国各地走走。”程秘书出口邀约,这么做是为了仲岗,他知道,仲岗是他们唯一的小孩,长时间把他留在美国,对仲岗的父亲,他深感抱歉。
“也许等我们退休之后吧,那个时候比较有空。”阿姨温婉婉笑着。
岳仲岗的母亲看着对方,心里想着,仲岗的父亲需要的就是这种女人吧,不必太能干、不必太优秀,甚至不必太美丽,他要的只是一个平凡的家庭。
当初自己怎么会爱上他的呢?还爱得轰轰烈烈,宁愿逃家私奔,也不肯将就家里为她安排的男人,是因为他温润如水的个性吗?
也许吧,他和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她爱他的气度、爱他的温柔,却没想到最后,她爱的部分都成了缺点。
人是不是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嗯。”
“仲岗和阅阅的婚礼,除了在美国,也在台湾办一场好吗?”岳仲岗的父亲问。仲岗说,阅阅的身体不好,筹办婚礼又太累,决定等孩子生下来之后再办婚礼。
“台湾啊……好久没回去了,也好,仲岗,你觉得呢?”
“当然好,阅阅的亲人都在那里,我想带她回台湾度蜜月。”
阅阅看着岳仲岗,笑得开心,那个时候,桑椹一定长得很好了,她想念哦,好想念育幼院和她的亲人。
她环视餐桌边上的每一个人,看他们和乐融融地笑着,兴高采烈地讨论未来婚礼,看仲岗温柔的脸庞散发着幸福光芒,心里既温暖又甜蜜。
阅阅觉得自己很有很有先见之明,九岁的她就知道岳岳、阅阅要永远在一起,九岁的她就知道,弱鸡的身体里藏有猛男的个性。她爱他哦……阅阅爱岳岳、岳岳爱阅阅,天经地义……
“这是什么?”潇潇从仆人手里拿起一球圆圆的东西。
阅阅回过神,和岳岳异口同声,“是鸡蛋冰,会带来甜美爱情的美妙冰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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