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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多会儿,擦枪走火……
自打回了京,元翊每日准点准刻地上朝点卯,下了朝便往李言瑾屋里钻,正好赶他起床。李言瑾为了让早朝长一些,再长一些,只有玩儿命似地写奏本。皇上倒很是欣慰,以为元翊劳苦功高,更让他多加提点李言瑾。
元翊有恃无恐起来,打着督学的名头搅得李言瑾不得安生。
李言瑾不服,少保一职的确是负责东宫皇子教习的,但皇子若过了二十岁或是娶了亲,大多便不再特定讲授,何况他这两项都占全了,元翊却不顾李言瑾抱怨,还是每日带着他十岁便背熟的诗史书册来,宫里早已闲话飞满天。
两人玩闹了一阵,李言瑾忽然忆起李言亭含糊说的报仇之事,元翊明明双亲健在又无手足,实在想不通,便正儿八经地问道:“落之,你何以当初死活不肯殿试,后又削尖了脑袋进朝堂,完了又混个闲差不干正经事儿?”
元翊敷衍道:“我这不是正干着正经事儿么。”说完亲了他一下。
李言瑾火气上来了,道:“你好好说话,别说你就是为了来给我念这些东西才进宫的!”
元翊自顾自地坐到桌前剥了个大蟹腿,在醋碟子里蘸了蘸便塞进怒目而视的李言瑾嘴里,笑道:“就是这么回事,省得你老惦记着桃红姑娘。”
李言瑾想问的,怎么都问不出来了。
20
20、番外·一只猪的爱情 。。。
我以为自己生命中最美丽的错误,就是那一天,与他的邂逅。
他有着全世界最矫健的体格和善良的心地。他叫初云。
我的主人名叫元翊,是个美人。
初云的主人名叫李言瑾,是个丑人。(作者按:猪的眼光,难免有差异,只能说媳妇已经美到让猪赞同的地步了。)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李言瑾不能宽宏大量一点,像主人对待我那样给初云自由,而不是每天关在马厩里。在我看来,李言瑾这辈子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是把我送给了主人。
呃,我果然不适合这种蒙太奇的记述方式。还是让我从头说起吧。
我出生在田野间的一个猪圈里。
我从小的志向就是当一名作家,于是我把这个伟大的梦想告诉了我娘。我娘哼哼地叫了一声,睡着了。她貌似没能听懂作家这个名词。
我爹比较有文化,他对我说:“娃,乃想当作家,这个很不错啊。但乃可知道,市场经济里的作家必须会写工口,不会写工口的作家是木有出路的,乃做好觉悟了?”
我睁着纯洁的大眼睛,问道:“爹,啥是工口?”
爹说:“等乃长大了,生了小娃娃,乃就明白啦!总之,作家是需要爱情滋润的!”
我继续问:“爹,那我到底可不可以当作家?”
我爹说……
我爹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就被拖了出去。
爹最后望向我的眼神,仿佛在对我说:“娃,乃一定可以成为作家的,因为,乃是这样的善良。”(作者按:瑾绣把自己当成乔巴了,你们懂的。)
我问我娘,爹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我娘只是哭,她越来越瘦,瘦到再也哭不出来的时候,拖走我爹的人又来把我娘拖走了。
娘临走前挣扎地对我说:“娃,乃爹和俺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即使没有俺们,乃也要坚强地活下去,成为……”
我抹了抹眼泪,打点好行李,就从猪圈里逃了出来,一个人躲在夜晚寒冷的树林里,又饿又怕地瑟瑟发抖。
这天,是我两周月的生日。
我想,我还年轻,即使浪迹天涯,也要找到我的爹娘,然后回到从前的生活。
我在森林里流浪了好几天,遇到了很多从没见过的生物,这让我增长了见闻开阔了视野,思想认识也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将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做出贡献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者吐槽:喂!死猪,你写起入党申请书来还没完了!)并且,他们中大多数对我都很友好,比如猫头鹰蜀黍。
猫头鹰蜀黍第一次见我时,对我说:“小毛孩,你怎么会在这里?快回猪圈去!”
我礼貌地问他:“蜀黍,我是逃出来的,你有没有看见我爹和我娘?”
猫头鹰蜀黍说:“我没有看见你爹和你娘,但是你又饿又渴,我把死老鼠分给你吃。”
当然也有并不友善的,比如有狼盯着我粉嫩嫩的娇躯眼放绿光时,我就会果断逃跑。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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