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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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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行。

我想起我外出旅游的这两年,也是他给我看店,一天不落地每晚给我打一个电话。

他是这么多年,唯一坚持和我说“晚安”的人。

是啊,因为他喜欢我。

——

我都记不得,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不是那种会表达的人,又沉默得很。

但是,喜欢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一个人真正地喜欢你,他对做你的动作,和你说的言语,甚至看你的眼神,都和其他千千万万的人是不一样的。

虽然有很多人都对你好,但是喜欢你的那个人,他对你的好,永远是最特别的那个,你总能隐隐察觉。

因为喜欢一个人,无论如何,其实都是希望让你知道的。

我想,这辈子除了我早死的爸,我也不会再遇到一个人对我这样好。

但是爱情,从来没有所谓的“试试”“勉强凑合”,那么多的真爱都有走到尽头的时候,何况是一开始就没有爱情维持的关系。

这也是我自己用两年的时间,摔得粉身碎骨才摸索出来的道理。

我所以我不能让景宣重蹈覆辙。

我已经没有了心,我不能让这么好的人毁在我手上。

——

和书店的代理人碰面是九点左右。

我站在我那个原先陈旧现在发展得不错的书店门前,已经开始感慨我的青葱岁月。

这个书店对面的大学,就是我从高中喜欢到大学毕业的青梅竹马所在的学校,A大。我的青梅竹马沈毅,大学毕业后也没有什么热血,留校当了一名老师,和他的女朋友一起。

人越老,面对一些事情就越像鸵鸟。也亏我当过书店老板,为了收益总是多进些言情小说,自己没事时也看。我突然想起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这时候准能遇见老情人……我眼睛不受控制地往校门瞟了一眼,顿时有点哭笑不得,感叹我真是太闲了。

“申哥,合同在这里。”

我回过神,从现任店长手里接过合同。这个男生当年遇见我的时候,和我跟着沈毅来A大时的年纪差不多,刚刚十八岁,我们连经历也惊人相似。

我没有考上大学,只有高中文凭,他也是。他遇到我的时候,在这个寸土寸金的经济城市已经穷途末路。

我那个时候准备搬去和齐冀住,本来是想把店卖掉的。看到他,我决定将店租给他,我每个月拿少量的部分利润,更加承诺等他攒够钱就将书店买给他。

说起来到现在我还觉得惊讶,居然这么“善良”,大概是当时心情实在不佳,还好时间证明我没看错人。这孩子将书店搞得不错,还在这期间半工半读,弄了个文凭回来,比我好得简直不是一星半点。

我拿着合同也不急着看,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不错啊小子,我当初没看错人。”又看了看他身边站着的文静的女孩子,就调笑,“怎么,买了店以后,是不是就准备结婚了。”

小孩子脸立刻有点红,却也大方承认,“是的。已经见过双方家长了。”

我就觉得很高兴。说实话这几年我得的利润一年比一年多,我自己也是开酒吧的,知道钱不好赚。这孩子值得有很好的幸福。

他和朝我走过来的人简直不能比。

——

“申哥,我、我先进去了。”小孩也看到了那人,脸色有点别扭,眼神飘了飘,拉着女朋友转身就进了书店。

我瞬间懂了,但也只是无奈地暗骂一声该死的,并没有逃避。

当初沈毅离开我,我也走得比较潇洒,完全不到闹僵的地步,现在说起来,也不能连朋友都不是。

我整了整衣服,拿出我七年沉淀下来的好脾气,脸挂上温和的笑容。等他走近,我先开口:“沈先生,好久不见。”

人民教师见到我却是比较激动,他快步走到我面前,似乎有些不敢置信我就是当年那个傻逼,“小申!”

可能是见到我的脸色太难看,他激动的表情滞了一下,改了口,“申……先生,你,你回来了。”

第8章 玩笑

08玩笑

我温和地微笑,点了点头。

“我们、我们好久不见了,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吧。”人民教师忽略刚刚的尴尬,一脸欣喜激动之色。

他和我差不多高,年纪也和我一样大,但是穿着褐色的西装,整个人的气质就比我这种社会大叔干净不少。

也亏他在大学也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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