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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一只在泥坑里刚打过滚的猪,散发着海水特有的咸腥味,闻起来很像海鲜摊过了正午的样子。但是,她是活生生的,完整的,就算是一身烂泥,也掩不住她固有的娇俏活泼。经过了几天几夜的生离死别,几天几夜的揪心挂念,几天几夜的期待和绝望,她安然无恙地就站在他面前,连一个指甲的损伤都没有!
“我输了”,叶晓秋说,“她回来了,来找你。”他按下旁边的一个按钮,丁峻的脚也自由了,“而我,答应过你,如果她肯回来找你,我就帮助你们。”
丁峻从台子上跳了下来。王曼农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他,“不许嫌我脏!”她恶狠狠地说,“我滚了一夜烂泥塘呢!”
丁峻把这个臭烘烘又脏兮兮的家伙紧紧抱在怀里,“混蛋!我让你跑,为什么又回来?不听话的家伙!这几天你去哪里了,你到底去哪里了?”他狠狠地亲那个满是沙子和泥巴的小脸蛋和小嘴巴,恨不得把她揉进怀里!
两个人把叶晓秋完全抛在脑后,不管不顾地拥抱,互相掐着,咬着,嘴里还骂着对方,询问各自的际遇,争着说话,谁也不让谁,结果就是各说各的,谁也听不见谁在说什么。丁峻一向是镇定而沉默少语,轻易不会情绪外露的,这一次,他完全被破功了。他羞于让别人看到自己几乎要流出来的眼泪,于是用一番极其粗暴的言语和动作来掩饰,他骂她不听话,拧她的耳朵,疼得她叽哇乱叫又赶紧用唇去堵住她的嘴!被拧疼了的王曼农用指甲死命掐指令长的手臂,可是对方再痛也不撒手,两只胳膊像铁箍一样环着她的腰。
而一旁的那个人,关上门,悄无声息地看,他的心里,暖洋洋又美滋滋,升上来一种轻飘飘难以言表的解脱感。这感觉,就像在三岁的时候,在那个阳光普照的春天早晨,被心情极好的母亲搂在怀里爱抚亲吻,又像在二十三岁刚认识她的时候,拉着手一起爬上学校后面的小山,第一次鼓足勇气去吻她的嘴唇。在大部分学生都有能力开着车穿梭在校园里的时候,叶晓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超级古董28英寸带前梁后座和链条的老式自行车。他骑着它,前面带着她,她的长发在微风里被吹起来,痒痒地蹭着他的脸。
“晓秋,我喜欢你!我要和你在一起!”她爽朗地大笑,全然不顾旁边人异样的眼神,这样漂亮的大姑娘居然跟这么穷的小子在一起混啊,连个二手宝马都开不起。
“晓秋,我们出国读书吧?”她黯淡的眼睛看着他,那里面有期盼,只有出国,才能摆脱他那个控制欲极强的母亲。而他迟疑着,他的表情写着一句话:那我要问问我妈……
“明白了。”她说,“那我走了,你保重!”她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她又回头,冲进他的怀里,“我先去那里,等你,你一定要来,一定,如果你不来,我会一直等你!”她哭了。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鼓足勇气对母亲说,“妈,我想出去念书。”母亲犀利的眼光看向他,“我都帮你选好学校了,你申请到了,我给你打学费。”叶晓秋有点恼怒,那为什么当时你不肯答应,她对我失望了,走了!
“那姑娘我不太喜欢,城市平民出身,一股小家子气。她那么上赶着巴结你,就是想让你带她出国,其实她一出去就会找老外,找机会跟你分手。晓秋,你还年轻,你不懂看人……”叶晓秋没有等母亲说完,摔门出去了。
两年后,他真的按照母亲的意愿申请了伊利诺斯大学的生物系,听说,她也申请了这个大学,叶晓秋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她的踪迹。他想对她说,我现在自由了,我们可以重新在一起!她临走前的表白让他的心里充满着热望。他坚信她在等着重逢的那天。但是他看见她了,推着宝宝车,旁边挽着一个态度亲密的白人。叶晓秋的血全都冷了,他痛恨一切,痛恨她的背信弃义,痛恨母亲的纠缠不休,更恨自己的软弱!
一直以来,他引丁峻为同类,他诉说心里话,又以以刺激和折磨他为乐。就在不久前,当他告诉丁峻王曼农有可能失足落入山崖的时候,丁峻的表情让他的快乐达到了顶峰,但是又飞快地落了下来。那悲伤的神情让他怅然若失,好像砸碎了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那欲绝的眼神让他也不由自主地难过起来。
女人,纠缠不休又背信弃义的女人,你把光明带走,把我一人留在黑暗里。
刚才,他按照卡斯帕的指示,进了动力舱,他看见王曼农得意洋洋地把能量源抽出来的时候,不由发自内心地笑了。这世界上,还是有这样的傻女人,不顾一切地跑回来,只是为了和心爱的人死在一起。
他突然觉得解脱了,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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