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4 页)
有我如此想法的人不会少数吧?他们会同我一样,有时对自己为啥叫这个名字而纳闷吧?除了在哲学上的困惑外,我以为是因为这个悲剧时代的孕育所致,大元帝国下的每一汉人或多或少存有自卑,而自卑感因时代降临到了个人身上的悲剧情愫在难以驱散时,不少人会借他事来排解、转化、清除掉这股心灵上的污垢。所以,至元十九年即公元1282年我奉召至大都任右赞善大夫后的某一天之后,我几乎每日身披白衫骑着白马,上朝下朝,以及闲逛于大都宽敞的街道上时,我从不理会旁人高呼白马骑士来啰!白马骑士或多或少存有贬义,因为在不合适宜下以白马骑士自居,并在形式上做到了逼真的模仿,就真像旁人在私下里称我精神病一样,所以,在之后的许多日子里,白马骑士成了对我精神不正常诽谤的代名词。我不计较这些,甚至有人叫刘因刘因时,我会疑虑地反问道,刘因是谁?兄弟,叫白马骑士,我语调强硬地纠正对方的错误。
然而,所遇并非都如此,也有一次例外,那天,对方用嗤之以鼻来回复我的傲慢。“应当是白马骑士吧。”
我的心微微一慎。他穿着朴素的汉人衣服,但双眼炯炯有神。他朝气蓬勃地行了个礼——益都千户王著——然后告辞而去。
我不知王著为何行速匆匆,他留给了我干净利落和雷厉风行的印象。第二天,我才知晓王著用被藏的铜锥砸碎了大奸臣阿合马的头颅。之后不久,王著被元世祖下令处死了。因此,对王著一面之缘的那种深刻印象就更显得突兀了。
这年五月,元世祖发现了阿合马的罪恶,且振聋发聩,才下令追治阿合马罪,刨棺戮尸,但始终不提王著正义之举半字。因此,立在朝堂之上,我有了心灰意冷的寒颤,可是一出朝堂,在那枚红日下,我的心才有了暖意,一骑上那匹白马的背上,我的精神也由之一怔,哪滚滚如潮的意识之流便再也按捺不住了。
因此,旁人并不知道,我一旦骑着白马,像一名侠士那样穿梭在车水马龙之中时,就仿佛已开启了一扇不受时空限制的大门。从门而出,可以作任意的遨游,这不同于阅读,而是听从白马白衫及腰上佩剑的魔法召唤,立即变成了另一个我了。所以,一个真正的侠士,踏着前朝绍兴二十年春正月丁亥的那条道路,缓缓地在人群中穿梭。而此时,那柄用鲨鱼皮制的剑鞘里的利器,它轻吟的啸声给了我一个警醒。我以为要找的人就要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目的就是充当刺客去夺秦桧性命,我知道成功率不高,但我踌躇满怀,将生命置之度外地勇往直前。
我绷紧的心弦突然地松了,原来剑器轻鸣是与我前方另一位白马骑士剑器的共鸣。对方眼中满是杀气,令我方寸具乱。所以,明白了我既非军校施全,也没有踏足南宋朝的半寸土地后,才知道所见的一切不过全是我的幻觉,我依然在大元朝的时空之下,东施效颦的行为已令我羞愧难当。因此,当幻觉又升起在我眼前展现时,我立即闪道,让那位满藏杀气的白马骑士在落日余晖中将身影掩去。
这就是我苦恼的真正原因。因此,我便挂冠而去,穿着我来时的那套灰色布衣,离开了停驻一年时间的繁华大都,回到家乡又做起了私塾先生。
《寿棺》
《寿棺》
与俊仪桥之西,即开封府御街两排民房铺子相比,开宝寺东显得杂乱又紧密萎缩。檐庑相连,纵成一片,如一条多脚蜈蚣在阳光下的朦尘中穿梭。刘德全肉饼铺就在其间。市民都起得早,因为他们要赶在每日来此收泔水、粪便及扫街盘垃圾者之前,雇人将一日所需之水挑来。刘德全肉饼远不如御街曹婆婆的正宗,但价钱便宜,生意很红火。未及五更天,铺子里便坐满吃着肉饼候聘挑水的壮汉。因此,开封城最早挂起灯笼做生意的只有少许像刘德全肉饼铺那样的店。黑漆漆的街道上,零星几盏灯笼在夜风中扑扑作响。
儿子曾说何不将店迁至宽大干净的御街上,刘德全只丢下一句:谁争的过曹婆婆!从此,他没敢再提搬迁之事。
一日,刘德全闲坐在铺子前看两孙子踢石球,大孙子一劲踢,石球便飞过矮檐不知踪影。他没理睬孙子的吵闹,只冲着檐上发楞,他觉得檐庑相接上的夕阳十分单薄。
第二日,他对儿子讲明年是他的知命,得备寿棺,儿子忙应诺。但儿子只顾与客人说话,他一肚子的唠叨只得咽回去。
又一日,刘德全忙完生意后,找来皇历,只一会儿便觉得双目发晕全身疲乏。
过了几日,他发现儿子帮忙打理完生意后,就提着鸟笼往御街逛,他不知道儿子何时弄来这鸟。儿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