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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们的个人合法财富。”
“你们家中的财富只要是通过合法手段所得,就不用有任何担心。不论是官府,亦或者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掠夺尔合法所得。而且即便你犯了罪,官府也无权没收你的合法所得,除非你的财富都是非法所得,那将不受法律保护。”
“今后在辽东我们要着力要求众人遵循一条原则,即个人合法所得,神圣不可侵犯!”
这下刚刚还苦着脸的众人一下子又变得春光灿烂起来,甚至有些人自动将征收个人所得税看做是向大司马缴纳‘保护费’。也就是说只有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大司马才会不遗余力保护所谓的个人财富神圣不可侵犯。
虽然大部分都曲解了个人所得税的真正意义,但卫朔也不忙着去纠正,他相信随着时间推移,这项政策的益处早晚会被众人理解。
“敢问主公,这个人所得税以什么标准去征收?又征收多少合适呢?”
后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就是多征收中高收入群体的税赋,而中低收入者也得交税,一般不交或者交得极少,主要作用是控制贫富差距的水平。
这种缴纳方式是建立在现代社会中极为复杂且明确的社会分工上,在古代这种界定模糊年代里,想要凭借收入多寡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些不太现实。
为此经过与莫含、裴嶷等人协商,卫朔打算以家资多寡为征收标准。
“经过与税曹列为臣属商议,牧府初步拿出了一个方案,即家资在百万钱即一千贯以下普通百姓将免征个人所得税;一千贯以上至五万贯的以下者,需每年缴纳家资百分之一;五万贯以上至十万贯以下者,每年需缴纳家资的百分之五;”
“家资在十万贯以上至三十万贯以下者,每年需缴纳家资的百分之十;家资在三十万贯以上至五十万贯以下者,每年需缴纳家资的百分之十五;家资在五十万贯以上者,每年需缴纳家资的百分之二十。”
这个人所得税收得够狠的!听了卫朔的介绍,在场众人除了少数家资达百万贯的百年世家以及巨贾觉得征收额度太高外,大多数人觉得牧府制定的标准基本上都在众人心理承受范围内。
虽然极少数巨商富贾和百年世家对这个标准颇有异议,但在卫朔的镇压下,对推行个人所得税并无影响。而且经过卫朔再三整治,如今留在辽东的世家已不复魏晋时的嚣张,目前卫朔完全能镇住他们,不论是经济还是政治上,他都占主导地位。
确如卫朔所料,数日后当辽东牧府对外公布了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案之后,虽然引起巨大波澜,但并没有出现资本外逃等严重问题。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就算有些巨商富贾、世家大族想跑,他也没地方跑啊!除了辽东能公开承诺保护个人财富神圣不可侵犯外,无论跑到哪个地方,像他们这样的人都是上位者眼中的肥羊。
至少在辽东,大司马行事做人皆有原则,不会像某些上位者那样直接下手抢夺。缴纳了巨额个人所得税固然心疼,但与家破人亡相比,这点损失根本不算什么。
再者辽东虽然对世家没什么免税特权,但也给了众人不少发财的机会,其中光是从海贸上获利就不下数十万贯,足以缴纳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再加上遍及各地的作坊等等,即便征收了个人所得税,世家财富每年依然在增加中,只不过增幅不像以前那么多。
除此之外,一部分眼光卓著之辈,反而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保证家族财富安全的重要保证。正如大司马所言,缴纳了这样一大笔税款,辽东推行的个人合法所得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很快就被众人接受。
即便未来卫朔百年之后,其继任者也绝不敢推翻这项事关众人利益的原则。这就避免了再次出现像石崇那样的悲剧发生,对家族延续而言十分重要。
抵制征收个人所得税都是些乍富之家,一般的百姓因不再受征范围,反而出于某些仇富心理,纷纷为之呐喊、叫好。
各地报馆趁机采访了来自各个阶层的人对个人所得税的看法,一时间辽东各界为此事议论纷纷,经过统计,大部分民众都是很支持的。
虽然推出了个人所得税,但为了防止有人偷税漏税,为此卫朔会同税曹、监察署,共同制定了对偷税漏税者的惩罚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偷税达到一万贯者抄没家产,这个处罚主要是针对家资较大者。
如果偷税达到十万贯以上者,不但要被抄没家产,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之所以制定如此严格的处罚力度,自然是为了能够确保个人所得税的顺利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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