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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喜庆极了。
而王洪安,则是站在灯笼下面,看见王宁辉陪着林辰暮过来了,就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嘴里还说道:“呵呵,小暮啊,真是不好意思,大老远的还要你从合阳赶回来给宁辉当伴郎。”
“呵呵,王叔叔,别客气。我和宁辉什么关系啊,他这伴郎我不当谁当?”
王洪安就呵呵笑了起来,真是很高兴,几乎比儿子结婚还要高兴。在他看来,自己这个儿子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交到了林辰暮这样一个朋友。林辰暮从一个不名一文的穷小子,到现在副处级的大干部,只用了短短两三年时间,而且看这势头还在突飞猛进。要没有林辰暮的关照,他的洪安建筑,又哪里会有如今的局面?因此,林辰暮虽然是“王叔叔”的叫着,可在他心目中,还真不敢把林辰暮真当成晚辈来看待了,客气地不得了。
屋里是人来人往的,不时还有人拿着东西在屋里跑来跑去的装点布置着,四周的明柱和壁柱用桃红色大理石镶砌,华灯闪亮,四周花幔锦簇,上面悬挂着用圆叶菝葜和百合花编织的花环,屋子里到处鲜红的玫瑰和纯洁的百合花,花香四溢,令人心旷神情,无不营造出一种浓烈的喜庆气氛。
“这都是婚庆公司的,在忙着布置婚房。”王洪安就给林辰暮介绍道。
林辰暮环顾四周,也不由颇有些感触,身处这样的氛围和环境中,就算是还没想过结婚的他,心底都不由浮起结婚的念头来。
“小暮,快来化妆了。”林辰暮扭头看去,只见大厅的一角处,王宁辉正朝自己招手。他已经坐着凳子上,身旁是一个年轻的化妆师,正往他脸上打着粉。
“我……我就算了嘛。”林辰暮连连摆手。王洪安却是笑呵呵地对他说道:“去吧,好好拾掇拾掇,到时候,指不定就能在婚礼上碰到心仪的另一半。你看宁辉都结婚了,你可也要赶早啊。”
林辰暮不由就摸了摸鼻子苦笑,可王洪安说了,自己又不好拒绝,谁叫今天是王宁辉这厮结婚的大好日子呢?自己就舍命陪君子了。
坐着凳子上,林辰暮两眼紧闭,浑身僵硬,就像是要英勇就义似的,等待着那致命的一刀。可却听身后传来一阵银铃般的轻笑,然后就有人对他说道:“别那么紧张,只是简单上点妆,又不是要动手术刀。”声音很轻柔,也很动听,鼻端却是清香萦绕,沁人心脾。
林辰暮不由就睁开眼睛来一看,顿时就觉得心猛地轰然一震,然后脑袋里一片空白,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半晌眼内才闪过惊骇欲绝的神色,失声道:“是你?”
第四十二章 认错人了
“什么?”女孩儿就有些惊讶地看着林辰暮。她留着一头秀气的短发,头发上挑染了几缕黄色和绿色,耳垂处也吊着一个明晃晃显的耳环,显得很是时尚前卫。性感的樱桃小嘴,眼角眉梢天生就有种诱人的媚意,漂亮的大眼睛更好像有种勾魂夺魄的魔力,迷离得令人心生悸动。
听到女孩儿的声音,林辰暮这才犹若大梦初醒一般,轻轻叹了一口气。就在刚才第一眼看到女孩儿那张既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俏脸时,时空在这一刻仿佛停滞了。一段段隐隐忘记却又好似铭刻在心底的画面,不断地在脑中翻腾,恍恍惚惚中,他也分不清是真是幻。
女孩儿就俏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还不到半米的地方,他似乎能嗅到她身上传来的那一缕清香。看着女孩儿那娇媚的容颜,林辰暮只觉得心潮澎湃,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在心底蔓延开来。但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认错人了。虽然两个人长得是唯妙唯俏,尤其是五官和脸型,几乎就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一般,但两个人那与生俱来的气质,却是迥乎不同。那感觉,就好比一个是热情如火,而另一个却是柔情似水。
林辰暮深深吸了一口气,稳了稳心神,对女孩儿笑了笑,勉力道:“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真的?咯咯,那可能你又把我和我姐搞混了吧?”女孩儿就有些得意地笑着道:“你也不是第一个了,谁叫我们是双胞胎呢?小时候啊,就连我爸妈都分不清楚我们。”
“她,她是你姐?”林辰暮心便不受控制地急剧跳动起来。许多事情,他原本都以为淡忘了,可到了此时此刻,却仍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可不是?”女孩儿就有些闷闷不乐地说道:“只不过比我早出生两分钟,就一直以姐姐的身份自居,老是压着我,什么都要我听她的,烦都烦死了。”说罢她清澈如水的星眸却是眨呀眨的盯着林辰暮,有些惊疑地问道:“对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在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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