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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的生活,强者总能得到人的一切好感。
陆晓明还在心里想,叶森那么厉害,也算配得上丽娜姐了,而且,叶森长得很帅啊!就像之前武侠剧里面的男主角,剑眉星目,面容俊朗,虽然现在穿着正常人类的短袖牛仔裤,有失那么一点大侠之气。
话说王刚老是吐槽叶森是杀马特,陆晓明觉得叶森也许是个演员,末日爆发的时候刚好在演戏,于是就穿着戏服,穿了——五个月。
叶森自然能感觉到众位小弟对自己态度的变化,心里有了几分安慰——被错认为仙女这件事给男神的打击太过巨大了,他要扭转自己在小弟心中的看法,让小弟们恐惧他,为他的实力尖叫呐喊和颤抖!
夏锦禾从早上就在纠结,纠结的脑细胞都快死光了。
因为叶森把那枚粉色的晶核用一根极细的银线穿成一条项链,慎重其事的送给了他。
那是粉色的晶核好吗!
是粉粉嫩嫩,让人一看就想起少女花一般容颜的粉色好吗!
好吧,先不纠结颜色。
重点是叶森送给他的时候,凑在他耳边轻声的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送给你。”
叶森的声音很磁性,特别是压低了声音,带着迷人的沙哑,说话的时候温热的气息就呼在夏锦禾的耳朵上。
夏锦禾觉得有一条电流顺着叶森的声音跑到了他的身体里,直击心脏。
噗通,噗通。
他微微侧头——叶森的脸上撒着淡淡的月光,眼睛亮亮的,唇角弯出一个可爱的弧度,略带期待的说:“你戴起粉色一定很好看。”
两人离得太近了,夏锦禾感觉叶森的嘴唇扫过他的睫毛,软软的。
于是,纯爷们儿的夏锦禾鬼神差事的带起了粉色的晶核项链,在早晨收获了李蛋蛋等人诡异的目光后,他有点想把项链放到衣服里——他居然舍不得取下来!
但是,叶森带着欣赏的看了一眼他,又看了看那条项链,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粉色晶核明晃晃的戴在胸前了……
我一定是生病了!夏锦禾想着,然后,目光不由自主的黏在了走在最前面的叶森身上。
叶森走在清晨温和的阳光中,穿着黑短袖和牛仔裤,一头长发凌乱的扎在脑后,正在逗坐在紫烟头上的阿里里,阿里里也不知道闹什么别扭,用小屁股对着叶森,病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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