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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到,既看不到热情,也看不到冷淡或其它什么。有的只是极其平常的、最起码的客套。只不过是简单的三两句问候语。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并不就等于我和她就完全的陌生到从未谋面的那种生涩彻底的地步。冥冥之中,是相识的。至少,我从柳迎风那儿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叫章言的女人;至少章言也知道柳迎风和一个比她小的男孩在恋爱。
我尽量以深呼吸来抑制自已的激动与伤感。我摁响门铃,门立刻就开了,她象是早就等候在门后边儿似的。没有特别浓烈的笑貌,也没有特别的感到意外或惊奇,表情温存平静得使人觉得她象是在迎接回到家里亲人一样。这感觉在我的生活中遗失了有一段日子了,现在它突然回到我的怀里,很好。
我也没有客套地问候,连一个你好也没有说。她给我的感觉显然不允许我客套,我也不允许我说这类话,不然,我就会有一种对她给我的那一份美妙的亵渎。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我还站在门口,她就这样对我说,很有把握,一派料准了的姿态。说话更是干脆、利索,微微翘起一边嘴角,似笑非笑。
我当然要来的。我嘴上没说什么,可我的脸上就是这么写着的。
“听我对门的说,看到你来了好几次了。是吗?!”章言其实已经相信她对门的说的话是真的。倒是我一次也没见过她的对门在我面前露过脸儿。也许,那个对门的是从猫眼儿洞里看到我的,鬼鬼祟祟的,而且还要配以一副誓死捍卫自家财产不受侵犯的姿态。这世界怎么啦?人与人之间总有这么多无想的危险存在呢?
章言断断续续的说了一些她不在家的原因。说得很抽象,只说她去别的城市去看望一个朋友了。看望的是怎样的朋友,章言没说。我只是点点头,表示在听。其实我觉得她去哪里,跟我一点儿关系没有。
我进屋放下随身的行礼,一把象征性的吉它。一只大号帆布包,里面装着我的日子。我走哪儿就背到哪儿。直到她转身为我煮好咖啡并端到我面前,也有好十来分钟,我还没和她说上一句话。
趁她煮咖啡的时间,我独自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屋子里有了不小的改动。每个窗户都安装了宽大的落地窗帘,冷色调的。客厅里多了一架电子琴,地毯也换了绿色的,簇新,好象是刚换不久的,绿油油的,踩在上面,感觉像是踩在人工草坪上一样,软、松。
我朝柳迎风曾住过的那间卧室的房门看过去,门严严实实地关闭着。我沮丧地收回了我的目光,呆立了一会儿之后,我噔噔噔地去了一趟天台,天台上好象不常有人去,我一眼就看到地面上还残留着一只我和柳迎风抽的那个牌子的香烟的空盒子。都变形变色了,若不是外面的那层薄塑料膜包裹着,烟盒早就无影无踪了。
我只匆匆看了一眼,就又回到她的客厅。正对着茶几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复制的油彩画《镜前的维纳斯》。两年了,却还在。但我想不起这副画是出自哪个名家之手。外国人名儿一经翻译成了中国字后我总也记不好,一大串儿的,读起来又特咬口;就跟我始终说不好外国男女长得漂亮不漂亮一样。
我仰着脖子看了好一会儿《镜前的维纳斯》。我对画的好感不如说是对色彩的光艳产生好感,我喜欢色彩远胜过喜欢声音。色彩比声音安全多了,至少不会制造出流言蜚语来。但我从来都没有打算要交一个哑女作女友的,不过,将来若是要有一个哑女作妻子,我倒并不特别在意。男人讨个哑妻才真算是一种福气。我爸曾经这样唠叨过,我现在想起来,真替我妈悲哀难过,我爸或许早就不爱我妈了。至少不爱我妈开口说话。
但我爸说谎,最后还不是讨了个能说会道的女人过日子?!男人都爱说谎,这是被女人惯坏的,而不是被女人逼出来的。
我除了喜欢颜色带给我的视觉美之外,我还喜欢画面中的人物的形象美,比如人物的线条、神态、姿势等,总给人带来无限的美。诗意的想象的美。
“这一副委拉斯开兹的《镜前的维纳斯》很美,我一直都很喜欢。”章言定是看出我也对这幅画表示喜爱,于是便高兴地给我讲了一大堆关于委拉斯开兹的故事,滔滔不绝的讲。这是个知识丰富、思维清晰、思想敏感得使人敬畏的女人。纯粹的知识堆积起来的女人,却并不属于生活型的女人。看着章言,你难以想到她跟锅碗瓢盆儿和油盐酱醋有关联。她看上去那么整洁,干净。
说真的,我在对画家的生平、成长、及他们作品所属哪个流派等方面的知识是贫乏的,应当说算是个纯粹的门外汉。但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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