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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兴王之地建都,明代在永乐以前有洪武三年朱元璋以临濠为中都,永乐以后有嘉靖十八年朱厚熜以湖广安陆为兴都。朱棣一即位便宣布以北平为北京,这比中都、兴都的地位都高得多了。大概朱棣一开始便有迁都之意。永乐四年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实际上已经将迁都的意见定下来。第二年七月,皇后死于南京,因国都未迁,陵墓未建,只好把皇后的梓宫暂时停放,更显示了有意迁都。自永乐七年二月朱棣常驻北京,设行在六部,处理天下奏章,更与洪武之中都、嘉靖之兴都不同,永乐十八年宣布以北京为京师,去行在号,不过是为一个既成事实正名而已。
第116节:天下一统(26)
迁都北京是经过长时期准备、策划的。在这长时期内,朱棣的政策目的经历了从巩固皇位到求得发展这样两个阶段。以上归纳的永乐迁都的两个目的:巩固兴王之地和力争控制四夷,正反映了朱棣政治目标的这种变化。
朱棣迁都的目的,其初主要是为了巩固皇位,是为了防止国内反对派的东山再起。有大量的事实可以证实这一点。朱棣即位之初,朝野汹汹,天下不稳,连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也不明。朱棣既以北京而起,便有必要巩固他的基础地盘。基础地盘巩固了,才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朱棣君臣援引朱元璋建中都的先例,不过是为了标榜祖制如此,增加他迁都的合法性。
为了加强北京的地位,朱棣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他大规模地向北京移民屯田,加强它的经济力量,稳定它的秩序,另一方面,征调军队布置在它的周围,以加强保卫它的军事力量。
先说第一方面,移民屯田: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九月乙未,命户部遣官覈实山西太原、平阳二府,泽、潞、辽、沁、汾五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仍户给钞,使置牛具种子,五年后征其税。
永乐元年,令选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陕西、河南及直隶苏、松、常、镇、扬州、淮安、庐州、太平、宁国、安庆、徽州等府无田粮并有田粮不及五石殷实大户充北京富户,附顺天府籍,优免差役五年。
永乐二年九月丁卯,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沁、汾民一万户实北京。
永乐三年九月丁巳,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沁、汾民一万户实北京。
其时,也有一些人户自愿赴北京种田:
永乐四年正月已未,湖广、山西、山东等郡县吏李懋等二百十四人言,愿为民北京。命给道里费遣之。
还有一些军士被放归乡里种田: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十二月壬申,户部尚书掌北平布政司事郭资奏:北京、保定、永平三府之民,初以垛集充军从征,有功者已在爵赏中矣。其力弱守城者,病亡相继,辄取户丁补役,故人民衰耗甚至户绝,田土荒芜。今宜令在伍者籍记其名,放还耕种,俟有警急,仍复征用……从之。
或者收流民以复业:
永乐元年正月庚辰,北平布政司奏,诸郡流民复业者凡十三万六百余户。上命户部令有司加意绥抚,勿重扰之。
永乐元年十一月戊寅,书谕世子曰:山后官员军民,本皆无罪之人,曩因建文残害骨肉,祸及无辜,不得已逃遁,飘零艰窘,深可哀矜。今既来归,其令官仍原职,兵仍原伍,民仍原业,咸加绥抚。后有归者悉如之。
或者释罪囚以种田: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九月乙巳,命武康伯徐理等往北平度地,以处民之以罪徙者。
永乐元年六月庚戌,户部致仕尚书王钝言三事。一,种田囚人……宜不分籍贯,于保定、真定、顺天等府所属州县挨程安置,先近后远,庶几聚落易成,屯种有效。
永乐元年八月己巳,定罪囚北京为民种田例。先是,刑部郑赐、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瑛等上言……北京永平、遵化等处,壤地肥沃,人民稀少,今后有犯者,令于彼耕戍,涉历辛苦,顿挫奸顽,庶几良善获安,词讼简息。凡徒流罪除乐王、灶匠拘役,老幼残疾收赎,其余有犯俱免杖,编成里甲,并妻子发北京永平等府州县,为民种田。定立年限,纳粮当差……上是之。
永乐元年十一月戊戌,谕世子曰:朕念北京兵变以来,人民流亡,田地荒芜,故法司所论有罪之人,曲垂宽宥,悉发北京境内屯种。意望数年之后,可以助给边储,省馈运之劳,且使有罪者亦得保全。
当时,朱棣残酷镇压政治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