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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族的老文化就这样与他们完全绝缘了。
每天这些塔斯马尼亚人走进小教堂,听乔治·罗宾逊讲道,对于最后这一个阶段的文化史,我们倒有一段洋泾滨式英语的记载:“一个上帝……土人好,土人死,土人升天……坏土人死了,下地狱,坏人的灵魂,火媳灭。土人哭喊、哭喊、哭喊……”教义问答中反复重述着这容易理解的信息:
不久以后上帝将怎样处置这个世界?
烧毁它!
你喜欢魔鬼吗?
不!
上帝为什么创造我们?
他有自己的打算……
塔斯马尼亚土人受不了这种灵魂的冶炼和熬煎,他们变得忧郁阴沉而毫无生气,不再生儿育女,许多人因流感和肺炎而死去,残存者被迁移到塔斯马尼亚本土上一个靠近霍巴特的新保留地,他们中的最后一个男子,即欧洲人称之为毕立王的人,于1869年死去,剩下的几个老妇几年后也相继去世,人们带着强烈的好奇心——也许略带几分尊敬——观赏他们。在这同时,乔治·罗宾逊自己却生养了一大家人,他一生的目的在于挽救塔斯马尼亚人免于灭绝,他心安理得地以更为文明的宗教驯服取代了残酷的杀戮,只不过按照无意中支配着他的严格的生物学的运算体系,他总算没有失败。
人类学和历史学虽然越来越丰富和成熟,但它们仍旧支持马克斯·韦伯的结论。即较原始的宗教完全为了世俗的好处,例如长寿、丰收、免灾和克敌,而求助于超自然的力量,在较高级的宗教进化过程中,某种文化上的达尔文主义也在教派竞争中起着作用,能够吸引信徒的教派日益壮大,不能号召教徒的教派则逐渐消灭。结果是:宗教也和人类的其他机构一样,总是朝着提高参与者福祉的方向进化,这种使整个群体受益的人口统计学上的利益,部分是源于利他主义,部分源于剥削别人,即有些人靠牺牲别人而获利,或者,这种利益也可表现为使所有成员总的来说具备一种更高的适应性,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最终产生的差异,也就表现为相对暴虐压制的宗教和相对仁慈温和的宗教,所有的宗教也许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压制型的,特别是当它们由酋长或国家推行的时候,高斯定律是一条生态学原起,它声称,种属之间最大的竞争常常发生在它们的需要完全相同的时候,同样,有一种形式的利他主义是宗教很少表现的,那就是对其他宗教的容忍精神,当社会与社会之间发生冲突时,宗教与宗教之间的敌对值绪也就加强,因为对于战争和经济剥削的目的来说,宗教是大有用场的,宗教在征服者手中变成了刀剑,在被征服者手中,宗教则是盾牌。
宗教构成对人类社会生物学的最大挑战,而它对进步所提供的最令人振奋的机会,的确是一个新开辟的理论性学科园地,如果说人类的心灵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受康德绝对命令的指使,那么,这种绝对命令很可能在宗教情操里找到,而不是在理性的思维里找到,即使宗教过程有一个唯物主义基础,并且处于常规科学的范围之内,由于下列两方面的原因,对它也难于作出满意的解释。
首先,宗教是人类行为的一个主要范畴,它无疑是人类这个种属所特有的,从人口生物学和在低级动物实验研究中所引申出来的行为进化原则,不太可能直接运用到宗教上面来。
其次,宗教的主要学习规则以及它们最后的、原始的动力,很可能不被意识思维所理解,因为宗教首先是这样一种过程,通过它个体被说服,把他们目前直接的自我利益从属于群体的利益,信徒理当为了长远的遗传学利益,作出某些短暂的生理上的牺牲,巫师及祭司的自我骗术,使他们的法事表演更为完善,也提高了这种骗术对信徒的作用,在荒唐愚蠢的法事中,号角声却是煞有介事的,决策都是自动和迅速作出的,没有理性思考的位置,因为理性思考能使人逐一计算出他们的一切遗传适应性,从而明确对每种行动最佳程度的顺从和热心,人总是要求用简单的规则来解决复杂的问题,同时倾向于抵制剖析他们日常生活的无意识秩序和决心的任何尝试,这个原则由欧内斯特·琼斯用精神分析理论作了如下的表述:“当任何人认为一个特定的(心理)过程是如此一目了然,以至不容许对它的根源进行探讨,并且进而抵制这种探讨的时候,我们就有理由怀疑,真实的根源是他不能理解的——而这种不能理解几乎可以肯定地归因于真实根源的不可接受性。”
宗教信仰的深刻结构,可以通过检视在三个相邻层次的自然选择来加以探索,表层的选择是教会的选择:宗教仪式和规矩都是宗教领袖们考虑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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