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1/4 页)
熟悉了两天环境之后,征兵也结束了,据说皇甫已经到了澜阳,只不过呆在了总营,他只负责中期和后期的巡视,而现在还要做许多出征前的准备,暂时也没有时间下到兵营里来转悠。
一大早,全旅一百人就被聚集在校场,进行了第一次训练。
与其说是训练,还不如说是下马威来的恰当些。
所谓“兵贵在神速”,速度,在作战中是一个重要的决胜性因素,不仅要快,而且要有耐力,所以,今天的第一项,也是唯一一项训练内容——练足。
每人在两足上绑上小沙包,身穿战甲,背长刀一把、匕首一把、弓箭一副,以大营为起点,绕过澜山,跑至两百里外的澜阳县城,火为单位,以每火最后到达的一人为准,先到的火可以休息吃饭,最后到十个火不仅抢不到饭吃,还要去伙房洗碗。
众人纷纷沉下了脸色,有些人沉着眉毛一脸担忧,有的又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倒是伶揪着明涵,显得有些意兴阑珊的站在最后。
一声令下,百名大汉撒腿狂奔,一条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土路不时就被黑色的战甲挤的满满当当,士兵们如蚂蚁一个接一个的快步前行,才一盏茶的时间不到,慢慢吊在最后面,伶等人的身影便已经在山坡的拐角处消失。
第七旅的旅长周怀风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他骑马立在起点处,看着那些赶投胎似的向前奔袭的小兵,伸手抚一抚下巴上一撮山羊胡,默默摇头。
像是为了验证周旅长的反应似的,前头跑得最快的马上就没了体力,负重跑最忌讳快速跑,所以还不到路程的四分之一,就有许多人坚持不住了,为了争取早日到达终点来验证他们伟大的战友情,说白了就是为了赶上吃饭,能跑的扯着跑得慢的,跑得慢的撑着跑不动的,跑不动的拖着跑躺下的,本来很快的队伍逐渐变得像蜗牛爬一般缓缓推进。
打仗讲究速度和体力,这样的训练倒是十分必要,只是伶早已身经百战,这点距离用上轻功不过两个时辰的事,他不想引人注目,所以就选择不快不慢的过渡到了队伍的中段,悠悠走了几里,发现明涵已经累得往下趴,还用求救的眼神不停的向自己挤眼睛。
伶撇开眼不去看他,真是自作自受……这小子一大早就睡过头,任自己怎么摇都摇不醒,最后还是大熊捏他的鼻子把他给憋醒的,害的三个人都错过了早饭的时间,不得不饿着肚子上阵……
明涵扑棱的眨着眼看着他,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小肚子叽里咕噜一叫唤……伶唯有无奈叹出一口气,扯着他的领子把他拖到队伍边缘,一个闪身便进了林子:“下次早点起床。”
说着,拖起他的后衣领往林子深处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练足
大熊不时地向后转头,他的速度很快,但为了照顾队友而落在后面。
其实第五火的平均速度中等偏上,特别是秦亮光头哥,虽然他平时一脸肃杀的快赶上牛头马面,但一提训练就如打了鸡血一般,浑身热血沸腾,跑在最前面遥遥领先。
其他人的速度也不慢,大都在队伍前面,就连瘦猴子二狗都跑的很快,所以,这里大熊照顾的队友特指沈洵,沈洵已经跑趴下了,身为书生的他能穿着几十斤重的铁甲跑五十里已经算是老天保佑,而现在,他老老实实的趴在大熊背上临近虚脱……
大熊一边背着沈洵,一边跨着大步走着,一脸轻松,众多体力不支的小喽啰已经趴着跪着的倒在路边,一路哀鸿遍野。
大熊走着走着,就觉着好像忽略了点什么,忽然,他一愣,四周看看,急切的在一堆盔甲中高呼一声:“喂!!王玧!王令!你们死哪去啦!?”
沈洵迷蒙着眼抬头看看,下意识的在大熊耳边喃喃:“大概……前面吧……”
当周怀风骑着马,准备赶超大部队先到终点去喝茶时,路过一片离起点只有二十里左右的树林,一阵带着烤鸡香味的清风从鼻尖卷过。
早饭吃的是大馒头和咸菜,鲜香的鸡肉味勾动着周怀风胃里的馋虫,但在这个不对的时间和不对的地点,他马上意识到一件事情,为了军队训练,这一路上都已经肃清了,哪里还有猎户敢在这里烤鸡吃?
所以当他策马向香味源头查探而去的时候,不出所料,果然隐约看到了两个身着北凤军装的身影。
“喂!!前面的两兔崽子!干嘛呢!?”周怀风气的胡子都往上翘。
但当他一夹马打算过去把那两人逮个现行时,他听到其中一个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