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部分(第1/4 页)
陪酒,对就是陪酒。
杨修轻微一沉思,便对着燕峰说道:“既然这样,不瞒燕兄,我现在自己编造了一个身份,来自于北域的雷国贵族,王侯子弟,无意之中流落至此,现在正在代表滚石部落参加蓝山部落十年一次的大比武,不如这样,你就以我侍卫的名义跟我一起呆在滚石部落如何。”
“再说了,你这一次当街杀人,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就结束了,蓝山院,是蓝山部落转么建设起来,笼络各组人才的地方,我相信这些城管,应该没有胆量来搜查蓝山院吧”
“既然这样,那就打扰了。”燕峰想都没想都答应了下来。
他乡遇故知,再怎么说现在自己流落在大荒之地,能够遇到杨修同是一个地方来的人多少也有点照顾。
再说了自己当街杀人,真还没地方去,所以燕峰毫不客气的就答应了。
其实杨修之所以当初答应前来蓝山部落,其实心中是有私心的,那就是找寻张定明等人,蛮荒之地何其大,大荒之地何其大,要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自己找不到,难道就不能让对方来找自己,而蓝山大比武,不正是一场机会,自己只要进入蓝山部落大比武的前十,到时候产不多自己的名声将会传遍整个蛮荒之地。
燕峰杀人果然是引起了整个蓝山城的戒备,到处都是打量的巡逻队伍,搜索队伍,好在蓝山院本来就距离事发地点就不远,很容易就避开了巡逻队伍,回到了蓝山院。
燕峰加入滚石部落的队伍,这么大的事情自然要征求石子陵的同样。
但是杨修还是发现自己小瞧了这个石子陵的魄力,再听到燕峰的难题之后,竟然毅然的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燕峰便在蓝山院落住了下来。
“好消息,大消息,大好的消息、、、、。”
眼看着距离大比武的日子越来越接近,就在距离大比武的第二天,元宝这个闲不住的主,不知道听到上面消息,高兴的飞奔了进来。
看着他那肥胖的身躯,杨修甚至怀疑他的怎么可能跑这么快了。
元宝飞奔进来,气喘吁吁的说道:“你们听说了吗这一次蓝山部落大比武,前三的可以代表蓝山部落前往火国,火国我们南疆唯一的王国,想一想就让人兴奋。
“火国,多令人向往的地方。”石子陵不由露出向往之色。
元宝接着说道:“不仅仅如此,听说这一次奖励也要比以前要丰厚的多,不但前十名的部落所得到的物资是以前的两到三倍左右,特别是前三名,可以进入蓝山部落接受神婴境界大长老指点。”
神婴境界在整个蛮荒之地都属于最顶尖的存在,传说中的存在,在蛮荒之地众人的心中那就是高高在上的神,但是对于杨修来说在普通不过了,不说别的,就算是圣人也都见多。
其实对于蓝山部落来说,前十名,基本上每一届都是被蓝山部落给包办了,但是也不尽然,数十年前,石子陵也不是冲进了前世之列。
据说在近千年前,蓝山部落那个时候还不是中频部落,他们和滚石部落一样也是一个下品部落,每十年也都会派出自己部落最精锐的战士前往,不过当时那个部落可就没有蓝山部落那么友善了,傲慢无礼,根本不把这些下品部落的人放在眼里,不要说奖励物资,一旦发现天才救不惜以其代价一定要将其抢到自己的部落。
当时蓝山部落就出了这样一个天才,不愿意轻易离开蓝山部落,就遭到了百般迫害,九死一生,这位天才久经磨难,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逃入火国,并且利用他的天赋,成就了火国的一位王侯。
三百年前,他回来了,一举毁灭了该部落,并且帮助了蓝山部落成为中品部落。
正因为有了这个先例,蓝山部落才会如此谦虚,不轻看每一个人,不轻看每一个部落,特别是那些部落的年轻一代。
莫欺少年穷。
这一句话被蓝山部落奉为经典名言。
蓝山部落大比武,就这样开始了。
一共二十多个部落加上蓝山部落的本部落人选,一共一百二十人,参加了这一场大比武。
以杨修的实力,可谓是轻松之极的一路过关斩将,轻轻松松的就进入了十强之列,至于元宝在第三阶段,六十进三十的比试之中就败给了一个蓝山部落的比试着。
“十强,一直以来处于下品部落之中实力相对较弱的滚石部落竟然进入了十强之列。”这一侧消息迅速的在整个蓝山部落就传开了。
杨修这个名字,也被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