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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不再犯擅自转录的错误;(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8��110元。
由《孽债》引发的故事(2)
在《孽债》的播出过程中,上海的各大报纸也在介绍评论《孽债》的同时,连续报道了一些和《孽债》有关的花絮。《劳动报》在1995年1月18日和19日分别以“停播一天,牵动万人心”和“《孽债》连播两集,上视损失不小”为题,报道说:真实反映老百姓生活的20集电视连续剧《孽债》,在本市播放数集以后,已在广大观众中引起轰动,白天谈论《孽债》,晚上在荧屏前坐等看《孽债》,已成本市各行各业议论的“热点”。
上周星期天,上海电视台因播出“群星爱心演唱会”节目而使《孽债》停播一天,尽管事先电视台多次打出字幕说明,但上了“瘾”的观众抑制不住欲看《孽债》的强烈渴望,不少观众打电话询问电视台,并说明再晚播放也没意见;还有不少老同志打电话到市委宣传部,表示当天想看《孽债》。鉴于观众这种热情已多年未见,上海电视台及时调整播放集数,每晚播两集,“饥渴”的观众才稍稍过了点“瘾”。
另外,本报刊登的“上海知青谈《孽债》”几篇文章也引起读者很大的反响。这两天,本报不断收到当年插兄插妹的来信来电,有的动情地抒发对那段知青生活的感想,有的激动地赞赏上海拍出了一部老百姓爱看的电视佳作,也有的观众感慨地叙谈类似《孽债》的亲身经历。
在整个电视剧市场“只愁没广告,不嫌广告多”的情况下,上海电视台为满足观众日益高涨的观看《孽债》的热情,决定将原每天播放一集的《孽债》改为每天播出两集。这样,该电视剧制片商——上视,要损失整整200万的广告费。而上视宁可少赚这笔巨额广告收入,也不“欠”观众一分“债”。
据上视有关人士透露,这笔广告收入的损失,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孽债》所签订的是黄金时间8点档的广告合同,现在每天放两集,后一集播放时已不是黄金时间,因此这部分的广告价格落差自然要电视台退回;二是原签订的广告合同是从第一集做到最后一集,现因每天播两集,缩短了整部电视剧播放的天数,广告播放的天数也相应减少,因此,当然要退还余下天数的广告余额。电视台虽然损失,但得到了观众的赞许。
《新民晚报》在1995年1月18日的生活热点半月聚焦中以“申城女性为《孽债》泪湿衣襟”为题,报道说:当初上山下乡,如今已人到中年的一批女性,这些天,为《孽债》流了不少泪。一些女性认为,时代造成的悲剧不仅使当年的知青又一次带来感情上的冲击,而且又延续到下一代人。她们说,生活在上海的孩子对我们的过去了解太少,只看到父母做了经理,当了厂长,提要求无止境,这五个孩子的遭遇对他们是个教育。
自从《孽债》播出以来,写过多篇跟踪报道的《新民晚报》记者俞亮鑫在播完全剧后,又以“《孽债》受宠殃及《三国》,收视率创近年来上海最高纪录”为题,总结报道说:20集电视连续剧《孽债》在申城引起热烈反响,据全市收视率调查显示,《孽债》收视率创下近年来上海电视收视率的最高纪录。而同期播映的《三国演义》在其冲击下,由15%降为8.6%。连日来,市文联、作协、视协和团市委、广播电视学会等一些部门团体分别举行《孽债》研讨会,对《孽债》在上海引起的轰动展开热烈讨论。
与会者认为,《孽债》之所以轰动上海,一是因为拍得真实,展现了上海人实实在在的生活,这与前一阵出现的一些都市言情片、商战片的浮华虚假形成了对比。二是因为此片呼唤真情,这适应了商品大潮冲击下人们的心理需求。三是此片描写了令人关注的人物命运,出情出戏,比较好看。
讨论会上也对《孽债》的某些不足提出了意见,如几户人家在接纳这些知青子女时显得有些犹豫有些难堪,心理反应形式有点单一。又如对几位知青当年抛弃子女的生活过于淡化,使有些观众感到难以理解。对于上海话的运用,大家在肯定其尝试成功的基础上,也提出了需要过滤个别粗俗的切口的意见。
上海《解放日报》的两位记者,则以“母子情深”为题,报道了演员吴竞和云南小演员罗振华的一段“戏外戏”:在剧中扮演母亲的上海电影演员剧团的吴竞(剧中杨绍荃的扮演者),真的认云南哈尼族孩子罗振华(饰杨绍荃的儿子安永辉)为儿子,关心他的成长,成为一段佳话。属牛的吴竞显然对这个“儿子”情有独钟,谈起此事,一口一个“阿拉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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