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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说,是没有男性朋友。
从小按照父母留下的方法刻苦锻鍊身体,唐纳的身体条件和显露出的气质,都要远远强过同龄人,这让他吸引了整个街区女孩的注意─同时成为同龄男性的公敌,难以交到朋友的事实也就可以理解了。
同时,因为唐纳从小显露出对机甲的天分,在机甲修配店找了份足够糊口的工作,也很少像别的贫民家庭那样,经常需要别人的帮助,和邻居们之间的来往相对少了很多。
大人们对此可能只是一笑了之,然而在孩子们的眼里,脱离群体的人无疑就是公敌。
所以,唐纳从很小的时候就经常打架,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以一对多。
十岁之前,这种打斗顶多就是抓破脸、摔一身灰土;等到十岁之後,一群半大孩子拎著木棍、砖块,呼喊著追逐唐纳的情景,就成了贫民区的特有景观了。
来打黑衣男人的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贫民区出身的混混,有几个和唐纳是“老朋友”了。不过他们十三、四岁就开始外出闯荡,不怎麽回家。
唐纳到学校上学後,外貌变化又比较大,唐纳认出了他们,他们却没有认出唐纳来。
观察了一会战况,以一个打架老手的眼光来看,唐纳不禁要为黑衣男人的身手叹服。
连续移动,不让对方形成包围,出手要准、要狠,每一次出击,都要能瓦解一个对手的战斗力。这还是唐纳用无数次鼻青脸肿,和鲜血淋漓的失败才得到的教训。
而那个黑衣男人的行动,却简单有效地避免了所有被围攻的情况下,可能遇到的不利。唐纳看得热血沸腾,手舞足蹈,心里想:“要是我小时候能遇到这样一个老师就好了。”
“尼古拉斯,你别太嚣张了,都林城里面,还轮不到你一个外人猖狂。兄弟们,别和他客气了,用武器!”
苹果眼大汉被黑衣男人满不在乎的表情彻底触怒,从衣服里取出一根半公尺多长的金属棍,用力一拔,拔出了一柄短刀,反手把刀柄接在刀鞘上,便成了一柄一公尺有馀的棍刀。
其他人也纷纷把藏著的武器取了出来,都是些橡胶棍、弹簧折刀之类,流氓打架的常用工具。
“尼古拉斯?这不像是奥匈利亚王国人常用的名字啊,难道他是个外国人?”唐纳正想著,局面又有了变化。
刀子在手,又是人多势众,几个混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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