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2/4 页)
算了。丁维娜想,他都受了这么大的委屈,不跟他一般见识。
无需言语,李周收到她散发出来的和解信号,恨不得欢呼雀跃。但毕竟在餐桌上,他只能用行动来表示,拿过大汤勺,给丁维娜舀了一满碗鱼汤。
李周妈看在眼里,也是松了口气,儿子啊,和好就好。
等回去,丁维娜跟金小田又提起打官司的事,“真的没办法吗?好像太冤了。”
金小男摇头,看着丁维娜失望的眼神,她的心情也微微低落,好像。。。。。。自己还没努力就觉得不行,这样,不好吧?
☆、第六十三章
吴明喝了不少酒;他让人把自己送回事务所。
比起白天来,夜晚的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沉默多了;只用灯光交换着彼此的去向。吴明借着外头的路灯光慢慢上了楼;各样事情千头万绪,一时间他想不起他是为了哪一件,要在晚上回来办公室。
走了几步;酒意上来了,吴明也算久经考验;倒不至于吐,就是脚下有点浮。他做了个深呼吸;勉强支撑到大门,掏了半天没找到钥匙,头却益发沉重。
吴明靠着墙;努力回想钥匙放哪了,如果能进屋喝杯热腾腾的茶,他觉得他立马就能满血复活,工作到黎明也不是问题。可惜的是他终于想起来了,钥匙跟钱包一起丢在家里了,他直到中午才发现,心想反正有人守门,没钥匙也至于进不去,没赶回去拿。
支撑着身体的一点希望没了,吴明慢吞吞地顺墙溜下去,就这么坐在地上。他心里有一点警觉,自从生活中多了邓思敏,他比起从前来粗心了不少,以前可不会犯这种错误,可见入奢易。
晚饭时有人跟他开的玩笑浮上心头,“吴大状,你事业已经很好,也该考虑成家了,有合适的人就娶了吧。要是没有,我这边好几个女同事对你都很关注,手头扒拉一下,能帮你安排一个连的相亲。”
桌上别人哄笑,“老张你还是老黄历,吴大状有女朋友了,特别漂亮的一个人。住都住在一起了,我在门口的超市遇到过几次两人买菜,说不定明年喜酒加满月酒同时办。”
事关邓思敏的名誉,吴明当然否认,他是挺喜欢她的,但从没越过雷池,“哪有的事。是亲戚家的孩子,住在外头大人不放心。二来小朋友刚工作,没多少收入,免得租房也是笔开支。”
大家哪信,“我们能接受的。”
结婚……吴明上次考虑结婚还是金大鑫替女儿担忧时。他原本想过,金大伯作为毫不相关的乡亲,义务赞助他读书费用,大恩不言谢,好像只有拿自己的一生回报给金家了。没想到的是笨人有笨福,小金有大正。
果然自己也不能例外,看到他俩幸福的样子,居然有几分向往谈恋爱的感觉。
吴明闭着眼,在口袋里摸了两下,他记得被塞了一包烟的。他没烟瘾,但此刻提提神也好,进不了门,就早点回家,免得邓思敏担心。
就在这时,事务所的门突然开了,有人出来。吴明吓了一跳,直愣愣坐正了。推门出来的金小田同时也吃了惊,条件反射地尖叫一声,同时一脚踹出去。
吴明硬生生挨了脚。他听出是金小田了,怒道,“是我!”
“活该。”知道原委后,金小田没好气地说,她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坐在地上的是英明神武的吴大状。
吴明冷冷地说,“防卫过当。”见人就踢,什么性子,说她鲁莽绝不是冤枉。“晚上你呆在所里干吗?连灯也不开。”要是有灯光,他早就能喝上热茶了。
金小田看着他小口啜茶水,心想不苦死你才怪,她拿着罐子往杯里倒茶叶时,失手倒进去小半杯茶叶,不想浪费就都泡上了。“想心事。”
草履虫也会有心事?吴明放下杯子,“黎家的事?还是工作上的?”
金小田摇头,“黎家的事我想也没用,早晚会过去。是朋友的事。”她把李周的事一一告诉吴明,最后补充道,“这事取证难,哪怕打赢,也需要长期抗战。要是花了太多精力在官司上,我是吃这碗饭的无所谓,但他本人就麻烦了。他要找工作,闹得影响大了,恐怕对他没好处。”
就算舆论上占了绝对优势,对李周个人来说有什么用呢,最多拿几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而新的用人单位会感觉他是刺头。
金小田知道世上没有公平,但眼睁睁看着帮不上忙,她很憋屈。好半天她又说道,“做得越久,越觉得没意思,我们能帮到谁?连我们自己,大部分时候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时间、人力物力都是成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