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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之后,他简直是在忘字上下功夫了。因为“每逢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在我的记忆中出现时,我就会心浮气动,六神失据,忽忽不知所归……我想:此非养身立命之道也。身历其境时,没有死去,以求解脱。活过来了,反以回忆伤生废业,非智者之所当为。”②这样,他就开始“忘”——准确些说,是不去想。他觉得这么一来,在思想意识和日常生活上,果然达观得多了:
比如街道之上,垃圾阻塞,则改路而行之;庭院之内,流氓滋事,则关门以避之。至于更细小的事,比如食品卫生不好,吃饭时米里有砂子,菜里有虫子,则合眉闭眼,囫囵而吞之。这在嫉恶如仇并有些洁癖的青年时代,是绝对做不到的,目前是“修养”到家了。
当然,这种近似麻木不仁的处世哲学,是不能向人推行的。我这样做,也不过是为了排除一些干扰,集中一点精力,利用余生,做一些自己认为有益的工作。①
这些话,有些近于愤世嫉俗,好像不用过分认真;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他生活的写照。流氓滋事不用说了,在他住的那个大杂院里,已经不算稀罕事;他年老体弱,自然只有退避求安。但是,关在家里,就能安然无事吗?也不一定。有一天中午,他正要休息,忽然门被推开,一条汉子探身进来,手里举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他一打愣,就听见对方问:
“买刀么?”
他放下了心。他不买刀。汉子退走了,他可一时不能入睡了。
文坛的事也很麻烦,这里也远远不是“净土”,就是老实人,也可能被人当作踏脚板,被踩得一塌糊涂。这些,也是孙犁的经验。对于这些,他以为:能躲开就躲开,躲不开就得看开一些。他的武器仍然是防御性的:不与好利之徒争利,不与好名之徒争名。
这倒是孙犁的一贯思想。还在“文革,后期,要落实政策了,报社革委会主任示意要他当文艺组的顾问,他一笑置之,未予理会。过了一阵,主任召见他,说:“这次不是文艺组的顾问,是报社的顾问。”加了一级。“加钱吗?”孙犁问。
主任严肃地说:
“不能加钱。”
“午饭加菜吗?”
主任笑了:
“也不加菜。”
“我不干。”
他出来了,忘记了“慎言”的自戒,把主任撂在了那里。粉碎“四人帮”以后,他还是当上了《天津日报》的顾问。
过了些时候,他终于向报社编委会和市委宣传部提出申请,辞去了这一名义及其他事务,要求离休。早些时候,还提出辞去天津作协分会的职务。当他离休的要求实现之后,他在给别人的信里高兴地说:“……辞去了所有的职衔,做到了真正的无官一身轻。虽然失去了一些方面,但内心是逍遥自在的。这样就可以集中剩余的一点精力,读一点书,写一点文章了。”①基于同样的原因,当丁玲、舒群领衔的《中国》文学双月刊创刊之时,编委名单上要列他的名字,他也婉辞了。他显然对有些现象很不满意,写了一篇《官浮于文》②,在《文艺报》上发表了。他了解到一些情况,这些情况构成了一个时期的某种病态现象,不妨存录如下,作为时代的参考:最近收到某县一个文艺社办的四开小报,在两面报缝中间,接连刊载着这一文艺社和它所办刊物的人事名单。文艺社设顾问九人(国内名流或其上级人员),名誉社长一人,副社长八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人。此外还有理事会: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七人,常务理事十人,理事二十一人,并附言:“本届保留三名理事名额,根据情况,经理事会研究,报文艺社批准。”这就是说,理事实际将升为二十四人。
以上是文艺社的组成。所办小报(月报)则设:主编一人,副主编七人,编委十四人。现在是6月份,收到的刊物是1985年第一期,实际是不定期了。看了一下,质量平平。
他认为,一个县为联络感情、交流心得,成立文艺社是应该的;但这样大而重叠的机构,却有些令人吃惊。“目前文艺界开会,对创作讨论少,对人事费心多,这已经不是个别地方的事,因此不能责怪下面。”“文艺团体变为官场,已非一朝一夕之事,而越嚷改革,官场气越大,却令人不解。”他带着这个“不解”的问题,去问一位熟悉情况的同志,这位同志原是某协会的秘书长,是孙犁劝他退下来,专心从事创作的:
“争一个主席、副主席,一个理事,甚至一个会员代表,一个专业作家,究竟有什么好处,令人弄得如此眼红心热呢?”他得到的回答很带点儿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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