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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大尼央看见这个情景,虽然他平时不大容易激动,现在却感到心底里奇怪地慌乱起来;因为一生当中,青年时代是最令人难忘的。布朗舍可没有同祥的感受,看到他的主人这祥心神不安,不禁愣住了,一会儿看看达尔大尼央,一会儿看看那座白房子。
火枪手又向前走了几步,到了一排栅栏前面,它制作精美,显示出当时的特色。
从栅栏望进去是一些照管得很仔细的菜园,一个很宽敞的院子,院子里好儿个身穿不同制服216的仆人,都手牵着马站在那儿马在原地踏着步,还停着一辆套着两匹本地马的漂亮的四轮马车。
“我们弄错了,或者是那个汉子蒙了我们,”达尔大尼央说,“这儿不可能是阿多斯住的地方。我的天主,他莫不是去世了,这块产业归了另外一个人,而那个人用了他的名字?布朗舍,快下马去问个明白,说真话,我,我可没有勇气去问。”
布朗舍下了马。
“你再说,”达尔大尼央说,“有一个路过的贵族希望有这个荣幸向拉费尔伯爵先生致敬,如果你对打听到的情况感到满意,那你就说出我的名字来。”
布朗舍拉着马缰绳走近大门口,拉响栅栏上的铃,立刻出来了一个仆人迎接布朗舍,他满头白发,虽然上了年纪,腰板却挺得很直。
“拉费尔伯爵先生住在这儿吗?”布朗舍问。
“是的,先生,是住在这儿,”仆人回答布朗舍说,布朗舍没有穿仆人穿的制服。
“是一位退役的爵爷,对吗?”
“就是他。”
“他有个仆人叫格力磨,”布朗舍说,他一向小心谨慎,不相信能够打听到许多情况。
“格力磨先生目前不在城堡里,”这个仆人开始从头到脚地看布朗舍,他不大习惯受到这样一些询问。
“那么,”布朗舍欢喜地说,“我很清楚了,这就是我们正在找的那位拉费尔伯爵。劳驾,请把门打开,因为我要向伯爵先生通报我的主人,他的一位贵族朋友来了,向他致敬。”
“您为什么不早说!”那个仆人一面说一面打开了栅栏门。“不过您的主人他在哪儿?”
“跟在我后面。”
仆人扫开栅栏门后,领着布朗舍向前走,布朗舍对达尔大尼央做了个手势。达尔大尼央骑着马走进院子,他的心从来没有跳得这样快过。
布朗舍走上台阶的时候,听见楼下大厅里传出一个声音,说:
“喂!这位贵族在哪儿?为什么不领他到这儿来?”
这个声音送到达尔大尼央耳朵里,在他心里唤醒了无数的感情,无数已经遗忘的回忆。他急匆匆地跳下马来,这时候,布朗舍正脸带微笑,向住宅的主人走去。
“我认识这个伙计,”阿多斯出现在门口,说道。
“是啊!伯爵先生,您认识我,我呢,我也认识您。我是布朗舍,伯爵先生,布朗舍知道您……”
可是正直的仆人无法再说下去,这位贵族的外貌使他感到意外,他愣住了。
“怎么!布朗舍!”阿多斯叫起来。“难道是达尔大尼央来了吗?”
“是我来了,朋友!是我来了,亲爱的阿多斯,”达尔大尼央口吃地说,几乎连站也站不稳了。
听见这两句话,阿多斯的俊美宁静的脸上也显出明显的激动的神情。他很快地走了两步,迎向达尔大尼央,同时一直盯住他望,接着亲切地抱住了他。达尔大尼央从慌乱中醒了过来,他也抱住了阿多斯,双眼含着的泪水,闪耀着真诚的友谊的光芒。
阿多斯抓住他的手,紧紧握着,把他带进了客厅里,那儿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大家都站了起来。
“我向你们介绍一下,”阿多斯说,“达尔大尼央骑士217先生,国王陛下的火枪队副队长,一位极其忠实的朋友,是我所认识的一位最勇敢最可亲的贵族。”
达尔大尼央依照惯例接受了在场的人的致意,同时尽力客气地还了礼。他在那几个人当中坐了下来,暂时中断的谈话重新继续下去,他趁这个机会仔细观察阿多斯。
真是奇怪!阿多斯几乎不显得老。年纪和嗜酒使他的眼圈变成了茶褐色,他的一双漂亮的眼晴却好像在眼圈里更大了,比以前更灵话更有神了。他的稍稍有些长的脸上,重新现出刚才由于兴奋激动而消失的庄严的神气。他的手总是那样出奇的好看和有力,现在虽然肌肉柔软,仍然在花边袖套底下发亮,就像提香218和凡·戴克219画中一些人物的手一样。他的身材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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