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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闪闪的,手上捧一束玫瑰色仙客来花儿;鞋和袜子的颜色很象帽子上羽毛的颜色,也是灰色的。她这人汗毛很重呢。走起路来臀部收得很紧,这是她的一大特点,那种悠悠然的样子跟众人就是不同,她的衣着由浅黄和暗灰搭配而成,衣服漂亮,人也很美,但有点可怕,有点让人生厌。她走过时,人们都静了下来,看来让她迷住了,继而人们又激动起来,想调侃几句,但终究不敢,又沉默了。她高扬着苍白的长脸,样子颇象罗塞蒂①,似乎有点麻木,似乎她黑暗的内心深处聚集了许许多多奇特的思想令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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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罗塞蒂(1830—1894),英国拉斐尔前派著名女诗人。她的诗多以田园牧歌诗为主,富有神秘宗教色彩。
厄秀拉出神地看着赫麦妮。她了解一点她的情况。赫麦妮是中原地区最出色的女人,父亲是德比郡的男爵,是个旧派人物,而她则全然新派,聪明过人且极有思想。她对改革充满热情,心思全用在社会事业上。可她还是终归嫁了人,仍然得受男性世界的左右。
她同各路有地位的男人都有神交。厄秀拉只知道其中有一位是学校监察员,名叫卢伯特·伯金。倒是戈珍在伦敦认识人更多些。她同搞艺术的朋友们出入各种社交圈子,已经认识了不少知名人士。她与赫麦妮打过两次交道,但她们两人话不投机。她们在伦敦城里各类朋友家以平等的身份相识,现在如果以如此悬殊的社会地位在中原相会将会令人很不舒服。戈珍在社会上一直是个佼佼者,与贵族中搞点艺术的有闲者交往密切。
赫麦妮知道自己穿得很漂亮,她知道自己在威利·格林可以平等地同任何她想认识的人打交道,或许想摆摆架子就摆摆架子。她知道她的地位在文化知识界的圈子里是得到认可的,她是文化意识的传播媒介。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思想意识方面甚至在艺术上,她都处在最高层次上,木秀于林,在这些方面她显得左右逢源。没谁能把她比下去,没谁能够让她出丑,因为她总是高居一流,而那些与她作对的人都在她之下,无论在等级上、财力上或是在高层次的思想交流,思想发展及领悟能力上都不如她。因此她是冒犯不得的人物。她一生中都努力不受人伤害或侵犯,要让人们无法判断她。
但是她的心在受折磨,这一点她无法掩饰。别看她在通往教堂的路上如此信步前行,确信庸俗的舆论对她毫无损伤,深信自己的形象完美无缺、属于第一流。但是她忍受着折磨,自信和傲慢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其实她感到自己伤痕累累,受着人们的嘲讽与蔑视。她总感到自己容易受到伤害,在她的盔甲下总有一道隐秘的伤口。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是因为她缺乏强健的自我,不具备天然的自负感。她有的只是一个可怕空洞的灵魂,缺乏生命的底蕴。
她需要有个人来充溢她生命的底蕴,永远这样。于是她极力追求卢伯特·伯金。当伯金在她身边时,她就感到自己是完整的,底气很足。而在其它时间里,她就感到摇摇欲跌,就象建立在断裂带之上的房屋一样。尽管她爱面子,掩饰自己,但任何一位自信、脾气倔犟的普通女佣都可以用轻微的嘲讽和蔑视举止将她抛入无底的深渊,令她感到自己无能。但是,这位忧郁、忍受着折磨的女人一直在进取,用美学、文化、上流社会的态度和大公无私的行为来保护自己。可她怎么也无法越过这道可怕的沟壑,总感到自己没有底气。
如果伯金能够保持跟她之间的密切关系,赫麦妮在人生这多愁多忧的航行中就会感到安全。伯金可以让她安全,让她成功,让她战胜天使。他要是这样就好了!可他没有。于是她就在恐怖与担心中受着折磨。她把自己装扮得很漂亮,尽量达到能令伯金相信的美与优越程度。可她总也不能。
他也不是个一般人。他把她击退了,总击退她。她越是要拉他,他越是要击退她。可他们几年来竟一直相爱着。天啊,这太令人厌倦痛苦了,可她依然很自信。她知道他试图离她而去,但她仍然自信有力量守住他,她对自己高深的学问深信不疑。伯金的知识水平很高,但赫麦妮则是真理的试金石,她要的是伯金跟她一条心。
他象一个有变态心理的任性孩子一样要否认与她的联系,否认了这个就是否认了自己的完美。他象一个任性的孩子,要打破他们两人之间的神圣联系。
他会来参加这场婚礼的,他要来当男傧相。他会早早来教堂等候的。赫麦妮走进教堂大门时想到这些,不禁怕起来,心里打了一个寒慄。他会在那里的,他肯定会看到她的衣服是多么漂亮,他肯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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