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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漫笑嘻嘻地跟他说“恭喜”。可能是她笑容太有感染力了,权志龙竟然咧着嘴,露出了牙龈笑,有些憨憨地说:“谢谢!”他感谢,是她能够来看他演出。能让他体会到这种为一个人倾全力表演感觉。
胜利君不知道从哪里蹦达了出来,问许清漫:“许清漫xi觉得我们表演怎么样?有没有被我们志龙哥迷倒呀?”他只说了“志龙哥”,因为作为权志龙先生脑残粉,他知道权先生不愿意跟他们分享许清漫关注。
许清漫点头,看向权志龙,说:“我申请加入Bigbang歌迷会话,会通过吗?”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权志龙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干净眼睛,闪闪亮亮,清澈透明,就像是以前他买那个很漂亮水晶杯一样,折射出很好看闪亮光芒,让人意乱情迷。
权志龙觉得,自己对于闪亮东西,一直都没什么抵抗力。往大了说,就是对闪亮舞台渴望。往小了说,就是对于亮闪闪戒指喜爱。然而现,他喜欢,是许清漫清亮眼眸。让他沉溺里面,舍不得出来。
见他不回答,许清漫歪了歪脑袋,又问他:“g…Dragn xi,我能加入你们歌迷会吗?”胜利君摇着头走开了,嘴里念念有词:“志龙哥完蛋了!这下是真完蛋了!”
权志龙终于回神了,忙点头,说:“当然可以啦,无任欢迎啊!”这是不是说明,他把许清漫给折服了,让她迷倒了他哈伦裤下?
☆、第14章 粉红的厨房
去权志龙他们宿舍之前,许清漫想,五个男孩儿住地方,应该会跟猪圈一样吧?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猪圈到底长什么样子。
不过,真正去到他们宿舍,许清漫倒是觉得,这五个男人,还是很勤劳。至少他们客厅里,不是肆意地散布着臭气熏天袜子,或者团成一团内裤。能保持客厅整洁,已经算是不容易了。
权志龙站许清漫身侧,貌似还有些不好意思,拱了拱鼻子,说:“那个,要喝点什么吗?”他眼睛其实并不算大,但是看着许清漫时候,还是让许清漫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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