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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疾风骑士索洛维!(第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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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之间的骑枪对决毫无花哨可言。 两匹高大的战马,驮载着全副武装的骑士高速冲锋,毫无畏惧的迎向对方锋利的枪尖。 双方交错而过,刹那之间,胜负立判。 在高速冲锋中,想要在接敌的一秒半秒之内,调整骑枪和身体,是极其困难的。 就好比两辆重型摩托车,同时以五十码的速度互相对撞,还要在相撞的瞬间调整身位和手里的武器。 而且这不是竞技场比武,在用松脆的钝头木矛比试,中间还有栅栏防护。 索洛维手里端着的是一柄接近三米长的具装骑兵钢长矛,矛尖足有两尺长。 他在接敌的瞬间,微微抬起胳膊,同时身体略略侧让。 辛达戎的骑枪,枪尖在索洛维的骑士胸甲上擦过,溅起一捧火花,然后从他的腋下穿过。 而索洛维的具装骑兵钢长矛,则轻松的贯穿了辛达戎的链甲护颈,捅进了他的咽喉,然后从后脑透出,并扎穿了后脑勺的钢盔。 临死前,辛达戎只看到对方枪尖的寒芒,随后陷入一片黑暗。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两尺长的矛尖几乎全部从辛达戎的后脑勺穿出,巨大的力量将他掀落马下,被索洛维的长矛吊在空中。 索洛维用长矛拎着辛达戎的尸体,又冲出十来米在止住胯下战马,随手一甩,将败者的尸体甩出七八米,扔到了爱德华骑士的身前。 高大威猛、勇武过人,做过马贼首领、也当过伯克亲卫,最后成为了格莱斯顿座上宾的西境超凡骑士辛达戎,就这么被一枪刺死。 连带骑士盔甲接近三百磅的尸体,被索洛维骑士像稻草人一样叉着扔掉。 “任何人!胆敢踏出西部哨塔一步,就请吃我一矛!” 五百人的队伍,静谧无声。 方旗骑士爱德华,脸色阴晴不定,原地硬撑了一分钟,才脸色铁青的挥手道:“撤!” 几百人的队伍,如同一群败兵残将,慢腾腾的打道回府。 疾风骑士索洛维! 虽然不一定能够以一己之力,力敌五百人的部队,但绝对可以策马冲锋,将爱德华等几名将领斩落马下。 北境大公手下的疾风骑士团,是奥兰蒂斯帝国三大骑士团之一,在七百年前北境加入帝国时同时组建。 它每年都会征召了上百名北境最杰出的年轻骑士,再通过三年的培训和考验,综合成绩最好的前十名,才能成为正式的疾风骑士。 索洛维是佩图霍夫家族上任家主的第三子,罗蒙的三叔,十八岁就通过了骑士考核,成为骑士。 二十五岁已经成为了疾风骑士团的正式成员,即便从疾风骑士团服役五年后退役,现在也不过三十岁出头。 这样的人物回到伊森波尔,哪怕平庸无能的塔里克领主,也不敢怠慢,当即剥夺了没落的米斯维奇家族的封地,将其封给疾风骑士索洛维。 北境人口稀少,村庄有限,不是每一个受封骑士都能在第一次受封就获得骑士领,成为正式角旗。 许多无产骑士只能先受封一个小庄园,勉强维持开支的样子。 这已经算好的了,总不能当一辈子无产骑士,靠着当雇佣兵或护卫维持生活。 西部哨塔通往河湾的大道旁林子里,里奥旁观了全程。 格莱斯顿家族的部队在伊森波尔集结的时候,就有消息灵通的人士通知了佩图霍夫家族,然后快马加鞭抵达河湾,将消息传递过来。 里奥见敌军势大,亲自作为斥候,前来侦查,了解情况,以作应对。 是伏击,还是据守,这是个问题。 是全歼,还是驱逐,这也是个问题。 但此刻这些问题在索洛维的骑枪之下,真·迎刃而解。 骑着马出来,里奥化身小迷弟,走到索洛维面前套近乎。 “索洛维小叔,刚才真是太精彩了,杀死一名超凡骑士,和杀鸡没什么区别,您简直就是绝世猛将!” 索洛维一枪刺死辛达戎的战力,可把他给羡慕坏了。 按照辛达戎短暂表露的实力,里奥就算再自信,也不敢说必胜,最少也得大战三百回合的样子。 看到索洛维的彪悍战力,他终于知道赵子龙为什么能够在曹营七进七出了。 人家肯定是自然觉醒的超凡骑士! 而里奥到现在,连骑马冲刺都不利索,更别说高难度的骑枪冲锋了。 在马上,他只能挥剑劈砍杂兵,战斗力甚至比下马作战还低。 倒不是说骑枪冲锋就很难,以里奥的身体素质,学起来也算简单。 难就难在用于实战,发挥它应有的威力。 你看辛达戎的骑枪冲锋就很会。 索洛维骑士瞥了一眼里奥,问道:“你就是乌里扬的准女婿?” “是的!” 索洛维骑士没再理会他,只说了一句,“好好打理领地,保境安民。” 然后就催动战马,朝自己的领地慢慢走去。 里奥犹豫了一下,也策马跟上。 不同于河湾领深入荒野三十里,索洛维骑士领紧靠着世界树大道,交通十分方便。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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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们正青春纨绔少爷星域纵横菩提脂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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