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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了。”
嗯,或许是工作及衣著的关系,每当她说出自己的年龄时,总会有一堆人不可思议的盯著她瞧。好吧,她看起来是年轻了点又如何,反正她从不觉得二十九岁的自己叫老。
“二十九岁!?”邓肯猜想她的年纪或许在二十岁出头,可他怎么也猜不到她居然只小他五岁。老天,和她一比,他看起来简直就像个叔字辈的人物。“你没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我还巴不得今年只有十九岁呢!”也许会有人真的以为她只有十九岁。到纽约的第一晚,晚餐点杯餐前酒,还被人要求出示证件;不过,她可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活了二十九个年头。“你知道的嘛,东方人看起来总是比较年轻的。”
上天在这方面算是公平的,虽然没给东方人深邃的眼窝、高而挺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不过老天的确多给了东方人几年的青春;在那些西方人提早有了张风乾橘皮般的脸蛋时,东方人还能维持著童颜鹤发的外观。
“我想你一定很注意保养。”她看起来的确只有十九岁的模样,不说别的,他有个十八岁的侄女,就外表而论,她看起来甚至要比陈小竹成熟三分:“要不然这十年来岁月的痕迹为何都没在你的身上留下烙印?”
“可能是因为我都躲在屋子里,所以岁月找不到我。”她的工作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下出门也无所谓,不过,前提是得有人送饭给她吃,要不然她会活活饿死在屋子里。“对了,你怎么没和你的女友一起来?”他们已经谈她自己够多了,应该来说说她有兴趣的部分。
“女友?”邓肯笑著摇头。“不,我现在没有固定的女友。”若说上床、约会和吃饭的女伴是不少,但很不幸的,他认识了这么多女人,就是没有—个人能让他固定下来。
“咦?”听到他这么回答,陈小竹心里不知是该觉得高兴还是难过?高兴嘛,是表示她不必当什么抢别人男人的歹毒女人;难过的是,由他所言得知,他可能是个到处留情,搞不好还是到处伤害纯情少女心的采花高手。“今早和你一起在麦迪逊大道的女孩不是你的女友吗?”
那女人长得就像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超级名模一样,人长得高姚又漂亮。如果她的敌人都是这副模样的女人……那么,今儿个可能是她唯一的机会也说不一定。
如果以鸟类来区分她和那般美丽的女人,那么她们便是人见人爱、捧在手掌心里疼惜的金丝雀;至于她呢,只是一只随著季节迁徒的伯劳鸟。唯一对她感兴趣的,大概就是那些有爱心的赏鸟人士,再不然就是什么烧烤店里专卖烤小鸟的店家而已。
尽管她的赢面小,但只要他没有直接的拒绝她,她总是有希望的。未经战斗便弃甲投降,是为她所下耻的。
“你说琳达吗?”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解释另一个女人存在的习惯,不过在看到她一脸期盼能听到什么“有趣”消息的表情时,他决定还是不要让她以为琳达和他有什么密切的关系。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种如果她知道他身边已经有了别的女人,那她很可能就会将他完全排拒在心门外的感觉。老实说,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我和她只约会过几次,算不上什么太热的朋友。”
“真的吗?”他的答案让她心花怒放,不过她还是克制住自己即将浮上嘴角的笑容。“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她的确是个可以使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女,不过陈小竹个人倒是比较欣赏五、六十年代的女星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古典美的感觉。“而且和你也挺相配的。”这句话是以退为进的做法,顺道可以此探探他的口风。
“是吗?”邓肯听到她这么说,第一次笑出声音来。“你觉得我们很相配?”也许他还不清楚他为何被她吸引的原因,倒是很清楚的知道,和她在一起他绝对不会觉得无聊。瞧,也不过和她聊上两、三分钟而已,她已经让他笑了两次,这可是之前没人做得到的纪录。
“当然啊!”为什么不配呢?她第一次见到邓肯和那个目前仍不知名的金发女时,她还以为自己见到了罗曼史小说封面的男、女主角呢!或许是职业病的关系,每回要是见著一个符合小说里形象的男人或女人出现时,她总是会不自觉得花上许多时间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由声音、举手投足,仍至于身体的肌理,都会特别注意。
要不是她第一眼就被他给迷住了,搞不好她现在还窝在饭店里记录著今天见到他时所观察到的心得,然后大力分析他的裸体情形。有回她在某个网站上,看到有位外国的罗曼史小说家畅谈写作的心得,里头有一项让她印象深刻。那就是——罗曼史小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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