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1/4 页)
染的莲花,那不就是说满朝文武官员都是淤泥吗?也就是说,奉行儒家思想的结果就是培养了大片的淤泥,这样的结果到了社会那里,到了民间,就成为一句话:“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聪明点的人,“近来始觉古人书,信著全无是处”,这才是读透了六经,不想在这淤泥里打滚的人,就学陶渊明归隐了。要不就一边当婊子,一边立牌坊,苦心钻营,往上爬,这是混文化。混文化的高级境界就是郑板桥的那句名言:“难得糊涂”,不知道孔老夫子在天之灵如何评论这句话。
其实,儒家最精妙之处不在于仁义礼智信,而在于尺度可宽可松,即由在其位者自行掌握,可以说是橡皮筋管理方式。这看似宽松大度,实际上奥妙就在于此:儒家学说是和人治最配合的,是人治最需要的工具,也是最能体现人性的——人性本贪,但社会又需要秩序,所以,制定一套“宽松”的制度法令,而由人来具体掌握,而不是刚性的成文法——如果像荆轲刺秦王时那样,台上刺客追着秦王跑,台下的武士就是不敢登台救驾,只能干看着,因为秦朝法律规定,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带着武器登上皇帝的台子,这样的话,谁还敢贪污?儒家思想就成为这样一种规则:外儒内法。
第二章 第二次崛起:大一统的开始(9)
所谓“外儒内法”,就是表面上大家都遵守儒家教义,都很正人君子,但实际上每个官员实行的都是内法,即每一个官员都有一套自己的规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每一个校长都是一套规则,“新官上任三把火”也是一种规则。自秦汉以来,当盐铁官营之后,官本位就成了社会的核心,而吏治文化也就早已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而这种规则也就成了中国真正的文化。从中国古代社会中最大的官开始,层层有规则,一直到社会的最底层。韩非子早就用法家的语言将人治社会的真谛讲述得清清楚楚,他说:“设法度以齐民,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不能辞,勇者不能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看起来是在说法律,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势”,人心真正惧怕的就是这种势。同时,韩非子也明确说明,除了要有“势”之外,还要有“术”,帝王应该“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朝臣也”,也就是说,帝王应该不露真相,心中的所思所想要藏起来,用暗中的力量驾驭朝臣,说得很明白,管理人要依靠人所惧怕的“势”,而这种“势”不能摆在桌面上,而是要藏起来,暗中发力。韩非子的意思是,既要有明明白白的法律放在那里,无论权贵贱民只要违法了都要追究,但作为帝王,又要掌握绝对驾驭人所需要的诡异心术。
由此,当时的社会就形成了这样的规矩:有一套表面的儒家高尚道德思想系统,用来粗线条地规范社会;还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用来完成利益的再分配,保障底层利益通过暗渠道向上流动。于是,这个社会就变成了一个“杯子社会”——透明的玻璃杯装水,里面则暗流涌动,热水向上升,冷水向下走。
汉武帝确实有雄才大略,如果他和秦始皇调换一下位置,那么他也能统一中国。但那场对匈战争的危害在汉武帝后期就已经明显表现出来了,“内穷侈靡,外攘夷狄”,结果是“天下萧然,财力耗尽”。其实,仅从军事上来说,汉武帝到底打没打赢匈奴还有争论,《汉书》作者班固对汉武帝取得战争的胜利这点倒是赞成的,但他最后说了一句话:“如武帝之雄才大略,若不改文景之恭俭,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
这场汉匈战争彻底改变了中国人,把淳朴的中国社会变成了尔虞我诈的圈子,孟德斯鸠在其大作《棍棒统治下的专制帝国》中说过:“在中国,欺骗是允许的,一切用暴力获得的东西都是禁止的,一切用术数或狡诈取得的东西是许可的。”他又说:“向中国人买东西的每个人都要自己带秤,每个商人有三种秤,一种是买进用的重秤,一种是卖出用的轻秤,一种是准确的秤。”“中国人信誉不好尤其是在贸易中,这是因为中国人生活不稳定,使他们有一种不可想象的活动力,异乎寻常的贪得欲。”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三章 第三次崛起:早衰的晋帝国(1)
司马家族的优良基因不知什么时候丢失了,没有传下来,所以,司马家族众多的成员没有一个能重振晋帝国。晋帝国是整个上层都腐化透顶,骄奢淫逸和清谈虚伪成了帝国的唯一特征,它从一开始就臭了。
前秦倒像个男人,可惜志大才疏
与晋帝国隔江对峙的前秦倒是颇有可能统一中国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