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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铜椰岛一事一般,自然是个陷阱。
——而他连城璧隐忍七年,早已跃跃欲试!
他期待一个强大的敌人,太久了!
连城璧不陪沈璧君归去,沈老太君心中倒没有丝毫的不满。
毕竟连城璧对沈璧君极好,而沈家的子女也不是娇嫩的花儿。只要他们两琴瑟和民、举案齐眉,一时分开又算得上什么。
江湖儿女,又哪来那么多的缠绵?
是以一个向西南,一个向西北,分道而去。
一路纵马狂奔,几乎是以着马儿最快的速度。连城璧早知萧十一郎不在这个地方,便也泰然自若,等待即将到来的陷阱。
连城璧这一次出来,只带了泰阿与两名影卫。他命泰阿照顾沈璧君,自己带走了影卫。
他成为连城璧后,收拢了几批无父无母的孤儿,按照前世的方法,训练成影卫。影卫训练方法极其残酷,每批孩子,也不过能成就一个人。
留下来的那个孩子,也许不是最会杀人的,但他决计是所有人里最强的。
是以连城璧并不慌张。他在明,影卫在暗,脱身应该不是问题。
三人纵马奔驰两个时辰,连城璧心中只剩下疑虑。
若是陷阱,那么两个时辰的距离也应足够。然海灵子与屠啸天不但不停止,反而尽量在往人多的地方迂回曲折得赶路,行进速度愈发的慢。
为何要这般远?为何又要往人多的地方?这陷阱并不像要擒他,反而更像借着萧十一郎的名字,将他引开。
连城璧蓦地想到一种可能,猛然掉头,扬鞭猛抽。马儿吃痛,绝尘而去。
海灵子与屠啸天已对连城璧略有疏忽,连城璧又是猝不及防,待他们醒悟过来,连城璧几乎远的看不见了。
两人面面相觑,他们不知何处露出了破绽,只得催马回去,拖延连城璧的时间。
然而连城璧的坐骑本来便比他们要好上那么一些,距离几乎是越追越远。
夕阳即将西下,连城璧亦终于即将追到沈璧君的马车。然此时信鸽忽然传回沈璧君的消息。
他展开信笺,上有泰阿笔迹,清楚写着五字——夫人不见了!
连城璧闭眸,深吸一口气。
他忽然微笑起来,在随后赶到的海灵子与屠啸天心惊胆颤的神色里狠狠震碎那一小张纸条。
而两人陡然觉得,连城璧的危险,也许超过他们的预计。
沈璧君一行人,自然是遇到了小公子。
萧十一郎虽已早早等候,最终还是着了小公子的道。
——因为小公子忽然在他面前宽衣。甚至□着身体,扑入他的怀里!
萧十一郎这一辈子,几乎从来没有这样抱过一个女人。自然也是愣了,没有迅速推开这个女人。
然而下场,却是她用着指甲划破了他的皮肤,叫他中了毒。
他骤然后退,回到那酒铺之中。铺中人去空,一片萧瑟。
他扶着桌子坐下,而后给自己解毒。
小公子的毒虽然霸道,却不是无解。相反,只要毒素不再扩散,几乎没有任何危险。
天色已开始暗了。秋日的天空,暗的总是比夏日要快。
萧十一郎将毒逼出,也不过是半刻之后。他睁开眼,经脉已然通畅。起身之时,视线却不由自主顿住。
先印入眼眶的不是这残破的小酒铺简陋摆设,而是不远处负手静立的那一袭青衣。
夕阳西下,在遥远的水平线相接处摇摇欲坠。天幕一片瑰红,壮烈一如血染。远处有飞鸟掠过,朝南方飞去。
萧十一郎瞧见的,便是这一个场景。
青衣人负手仰望天幕,背影修长,雅之极致。而这壮迫略带凄凉的景致,也逐渐延伸出覆手天下的强大自信。
——连城璧。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多谢jinjiangrenyiqun扔的地雷,擦汗~现在才看到~
其实我萌萧十一郎的原因,是因原著里11唱的歌。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心怜羊,狼心独伦,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此前我想说一句,看完金庸和古龙两位大人书的对比,当然不是纵观,仅从《笑傲江湖》与《萧十一郎》两本书而言,金庸大人擅长写的是正道江湖,古龙大人写的却大多是边缘人物。
萧十一郎从小失去父母,在狼群里自生自灭长大,并学成一身令人惊怖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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