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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凛听乐了:“你硬汉?他是硬汉,你就是个小猪羔子。”
“切,我还不稀罕当硬汉呢。”
陆凛揉揉他脑袋,认真说:“哥是个死心眼的人,你想吃橙子,我给你橘子你一样满足,但哥想要橙子,就必须是橙子。”
他想起他们刚到枫岛决定搭伙过日子的那一年,是他和霍深最苦的一年。
没日没夜地在货船上呆着,让人当守货的“黑工”,平时不能露面,要和货物挤在船舱里,碰上有人劫船他俩再出来,给那些名贵的货物当“人肉护垫”。
货守得住就能被人赏识,守不住,他们多半也得搭进去。
这是来钱最快但也没命最快的一条路。
陆凛做几次就不去了,怕万一出事小亨就一个哥都没了。
但霍深次次不落,也次次都守得住。
他那么壮硕的身板隐在货物堆里却能不发出一丝声响,狭窄的方寸之地也能布置好精巧但致命的陷阱,出手干脆狠绝自不必说,最难得是重情守信,不会做出黑吃黑的勾当。
慢慢干出了名堂,霍深这两个字就成了守船人的金字招牌。
他常用来防身的是一只三棱头的红木铁箭,箭尾不簪羽毛,却刻着个弯弯的小月亮。
那月亮被水手们神化成他的标志,凡是他守的船,船长都让在船舷上挂个月亮牌子,这样不论船上的货有多值钱,绝没人敢抢。
陆凛那时不懂他,也不了解他的过往。
只知道他看着精悍强壮其实内里很虚,守一次船要歇半个月。喉咙和脸都受过伤,很少讲话,总是一身黑衣从头裹到脚。
陆凛想不通他这么拼到底是为了什么。
出人头地,名望权利?
长眼的都看得出来他没多在意。
大富大贵,奢靡享乐?
可他除了骑马射箭,连个烧钱的爱好都没。
后来陆凛和他离开枫岛,来到曼约顿,出席的第一场宴会不是理事会为他准备的接风晚宴,也不是哪个豪门贵胄安排的酒局,而是一次生日宴。
沈月岛22岁的生日宴。
霍深不请自来,却不露面。
只坐在二楼包厢借着绿植遮掩看下面谈笑风生的沈月岛,安安静静看了一整晚。
那是陆凛第一次在霍深脸上看到“想要”。
陆凛当时就知道,这个人才是他的目标。
之前看似无欲无求,目空一切,只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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