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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认为他还是原封不动的处男,虽然事实亦是如此,但不表示他不会有原始的冲动。
“谁说你不正常……喔!正常、正常……”视线往下一瞄,常若薇故意往他身上蹭呀蹭的。
他想哭了,为何他所能接受的女人都有颗恶劣的心。
“薇薇,你真想让我出糗呀!”
“偶尔一次开开眼界嘛!你以前都没感觉耶!我们还睡了一晚也没失身。”
是她手下留情没拿他试验人生初体验的课程。
沈敬之差点呛了气。
“大姐头,你怎么知道我无动于衷,我是怕挨你拳头。”
要命,他会被她害死,死因是欲求不满。
那一晚她上阳明山揍了一位科技大学的负心汉,她的心情好就找了处幽僻的草坪看星星,天气冷就命他“以身相许”,借她一靠好取暖。
睡癖极差的她一整晚在他身上滚来滚去,好几回一脚跨在他胯下搓搓顶顶的,害他一晚不敢乱动,只希望天快亮。
并非如他所言的怕挨揍,而是看她睡得香甜舍不得吵醒她,何况两人当年才十五岁,性的发生不宜太早,所以他隐忍了下来,憋得快成不举的太监。
若是换成今时,在四下无人的幽静环境,也许他会小人的趁其不备,以最温柔的对待占有她。
她二十八岁了,不再是青涩纯真的少女,是个适合男人珍惜、娇宠的妩媚女子,即使她不爱打扮。
一个人的美是发自内心,随意扎起的长发和微绉的上衣是惰性,都是他当时年少宠坏了她,没人打理就无法自理,随随便便能见人就算了事,从不刻意梳整或烫平衣裳,她没有他真是不行。
“好熟悉的称呼哦!你真的对我有感觉呀!我是指那一晚的‘花前月下’。”
杜鹃花前,半片月。
被她逗得欲火中烧的沈敬之只好请她自己印证,豹子胆一吃地抬起她的身子往他身体火热处一坐。
“这就是我当时的感觉,还满意吧?”
“你……你变坏了,你是不是肖想我很久?”她知道在人来人往的马路边他不敢轻举妄动,没半点羞怯地拉扯他脸皮。
“是,我是为你痴迷。”
自作自受,他下身快难受死了,一点也没察觉脱口而出的真心话。
吓了一跳的常若薇有几分心悸的捧起他的脸。
“你喜欢我?”太不可思议了吧?是他沈敬之耶,难道是被她揍了十几年揍糊涂了不成,哪有受害者迷上施暴者的道理,他脑子不清楚了。
他一怔,随即微微勾起唇角。
“我是喜欢你,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
“为什么我不知情,没有我的允许谁准你偷偷喜欢我。”
不过感觉还挺虚荣的,他真识货。
“我喜欢你,薇薇,可以吗?”他忍住腹下闷烧的不适感,表情正经地请求她允诺。
“可以什么?”常蓉薇,耐脑筋转不过来,眼睛眨呀眨地反问。
可爱的小迷糊鬼。
“可以喜欢你吗?”
“呵呵……”她暗自得意的一笑,一手拍拍他的脸。
“看在你为我做牛做马又吃了你一顿的份上,勉强同意让你喜欢。”
“同意我追求你喏?”沈敬之乘机占上一垒,扶着她腰的手上下抚弄着。
他从不自诩是君子,可以得寸进尺时必不迟疑。
“追求?!”她忽地一愣。“你发什么神经追求我,你在美国没交女朋友吗?”她忿忿然的起身,无视他急忙以手掩饰胯下的明显突起,像是等着生蛋的母鸡在他面前走来走去,认为他在开玩笑。
喜欢有很多种,像朋友啦、父母手足型,还有同事间的喜欢,他见鬼地干嘛说要追求她,嫌在台湾的日子太无聊,找她打发时间呀?好吧!她长相尚可,在恐龙林立的女警界算是美女一位,是有不少不怕死的金牛和精英份子撂下话要把到她,不过没人得逞过。
活了二十八年够精彩了,写一本回忆录肯定吓死人,揍过无数的人,其中不乏当今大奖小奖不断的名人、财大气粗的企业人士,可是她的丰功伟业中独缺爱情一项,爱啖狗血的小市民绝对会嫌味道淡,不够腥膻。
现在想想,她还真没爱过人,除了她老爸、老妈。
沈敬之苦笑的努力克制住那股欲火。
“某人曾勒住我的脖子恐吓我,要是我敢多碰其他女孩一丁点就提头来见,你不陌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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