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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听听你说的话,好似我就跑不出你的手掌心,好似我陆漫漫离了你,就活不了。”陆漫漫气死了。
“漫漫,”百里千寻想了想措词:“辛楚是龙思的人,你应该知道,你和辛楚合伙开茶馆,那不是等于跟龙思合作吗?一个不好,你会卷进人家的阴谋里去。”
“千里千寻,我一个一穷二白的女人,他有什么阴谋可算计我的?人家堂堂一国皇帝……”
百里千寻苦口婆心:“你觉得龙思真是个愿意窝着整天吟诗作对,开个茶馆喝口茶取个乐子的人?”
“他是什么人,跟我有什么关系?”陆漫漫似乎隐隐有些明白百里千寻在担心什么,只是,箭已搭在弦上,没理由不发啊。
“他是跟你没关系,但你要是跟他扯不清楚,关系就大了。”百里千寻见她半天没吭声,只当她听进去了,柔声道:“你要用钱,家里有的是钱,随你怎么花。”
“我不想让你当我的金主。”陆漫漫嘟囔道。
“什么是金主?”百里千寻终于问了,平时听她嚷嚷,只道是不好,但从没深究过。
“金主就是拿钱养着你玩,成天指手划脚,不许这样不许那样,总之,他给了钱,他就是大爷。”陆漫漫很是沮丧,她的业还没开创,就遭到了扼杀。
“我是你大爷?”
“……”陆漫漫抓狂得想死。
第二十四章、我会咬人
陆漫漫终究是个有着良好教养的好姑娘,心里腹诽着“我才是你大爷,我全家都是你大爷”,表面上却手搓着衣角,低头盯着绣花鞋上的珍珠。
这绣花鞋是百里千寻回来后,专门找人给她定做的,还镶上了珍珠,像是为了配她的耳环。
呃,说起来,这大爷,还真是个好大爷啊。
“你要真想开茶馆,咱们自己也能开,干嘛非得和龙思搅在一起?”百里千寻从怀里拿出一叠银票:“这是十万两,要是不够,明儿我叫七叔到账房去拿。”
瞧瞧,典型的金主样儿!
怒!
陆漫漫从他手里抢过银票,然后“砰”地拍在桌上:“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开茶馆吗?就是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好了,今天不谈了,金主,请回吧,我要睡觉了。”
她下了逐客令,尽管他才是主人。
她的声音并不大,却清冷,一种从头到脚凉透心的清冷。夏季的夜,其实本带了些闷热,这一场雨,浇透了,到像是入了秋。
百里千寻愣在当场,想要去握她的手,却被甩开。他想了想,站起身走到门口,没有回头:“漫漫,我希望……”他说不下去了,开门出去,顺手又关门。
这女人被她宠坏了吧?
大雨的声音冲进耳鼓,只一下,风雨又被关在门外了,关在门外的,还有百里千寻。
这是他们有史以来,第一次冷战。陆漫漫看着桌上一叠厚厚的银票,自嘲的笑容浮在脸上。
四周,无比奢华的陈设。全都是百里千寻的东西,全都是。没有一样真正属于她。
之如简爱和罗切斯特。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女爱上一个有钱的富翁。
而她,甚至不是孤女,是个游魂。一个游魂也该是有尊严的,更何况,她还应该将身体前主的尊严也一并拥有。
她不是矫情,只是一心想要以独立的个体来爱和被爱,而不是依附。
要以现代的灵魂要求他只爱她一个,那就不能像古代女人一样依附着他生活。这是她的底线,听起来有些矫情的底线。
百里千寻难以理解她,这便是死结。
陆漫漫将银票放进了那个箱子里,然后上床,平躺着,心中很平静,无悲无喜,只是淡淡的失落。
其实百里千寻说得也不是全错,龙思的确是个危险的人物,一旦搅上,他的政敌很可能将她列为龙思的人而杀之。
她不是不懂,但眼前一个这么好的机会,平白就lang费了?这很有可能成为她在异世界的第一桶金。
她相信,有了第一桶金,她便能赚很多很多钱,多到可以和百里千寻平等对话。而不是像现在这般,他拿出一叠钱说,要是不够,还有。
他不是恶意。决不是。
但这话让她难受,难受得五脏六腑都绞痛了起来。她虽然嘴上叫着金主,但绝不想他真的是她的金主。
这一夜,惊雷不断,彻夜闪电。
百里千寻几次想过去看看陆漫漫,都忍了下来。他不能在这件事上妥协,否则将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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