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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沈之默说,随手丢开爱德华,再添一脚,如同踩番茄似的把他踏在脚下。
那人愤怒地叫道:“你的行为不可饶恕!”
沈之默看出这人气势很大,两脚分开站立,肩膀不见晃动,目光坚定,有些不凡之处,绝不是软蛋爱德华可以比拟的,于是收起小觑之心,焦灼的太阳底下两人冷冷对立。
酒糟鼻叫道:“他拿的是徘徊之剑!他是帝国血帆舰队第六分队的队长西蒙阁下。”
没见过世面的客商又问:“西蒙阁下?是谁?”
酒糟鼻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首都圣光大教堂青鸟圣骑士团听说过没?西蒙阁下就是骑士团的成员,曾经在血帆舰队任职,后来中了海盗们的奸计,作战失败这才离开骑士团,后来加入佣兵团。”
“青鸟骑士团?那可是圣光的荣耀啊……”
“当然,帝国所有的年轻人都以加入青鸟骑士团为荣。”
客商有些不以为然:“尊贵的骑士阁下怎么会在港口收税呢?”
“小声点,别让他听到,不然你会死的。”酒糟鼻小心翼翼地打量远处的西蒙,继续说:“听说西蒙和教会的人关系不好,战败以后被他们取消了贵族资格,猛虎佣兵团这才把他请来,一个月的薪水可不少呢,至少能有几百银币以上。”
“那他也不该抛弃骑士的荣耀啊……”
“屁话,这个世界钱才是王道,你懂什么?你能不吃饭不喝酒不吊马子?”
客商一想也对,便不再说话,专心望着场上动静。
第06章 武术逞威
单从气势上看,沈之默就已经输了一截。西蒙体态修长,手中的“徘徊之剑”长达一米五,重约三十八斤,镶嵌着十二枚并非只是装饰作用的黄水晶,剑刃流光,锋芒闪动,在阳光下冷辉暴长。同时,他的皮甲非常得体,每一个细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彰显骑士气质。锥形护肩增添威猛气势,皮靴的马刺提供不俗的杀伤力,腰部扣环里面暗藏小刀,关键时刻还可派上用场。
相比之下,沈之默可就寒酸多了,只穿一件肮脏油亮的衬衣,粗糙的土布裤子,裤管很宽,但裤口却很细,紧勒肚皮。扎上一条牛皮腰带,足蹬哈马尔穿过不知多少年的长统皮靴,靴皮早已剥落得不成样子,靴头还镶有尖锐的金属。大家都对他不怎么看好,认为接下来一定会被西蒙活活打死,有位看客把《圣诗集》兜在怀里,用悲戚的语气说:“仁慈的主会给你指引。”
西蒙略微放松一直提紧的情绪,握着徘徊之剑说:“年轻人,我会用圣光会洗刷你身上的罪孽。在你身上,我感觉到了异端宗教的黑暗气息,你注定要被清除。”
沈之默严肃地瞅瞅眼前这位不可一世的圣骑士,从众人态度和慎重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名对手与之前的爱德华有很大差距,不是他们可以比拟的,或许就相当于这个地方的一流高手吧。
徘徊之剑冒着丝丝寒气劈了过来,刚劲威猛,大有千军万马一往无前的气势,竟是要将他斩成两半。沙尘漫天扑起,西蒙前一刻还在静静伫立,下一秒已经出现高高跃上沈之默的头顶,剑锋笼罩他身周八个方位,只要稍有差池,便会被搅成肉泥!
酒糟鼻双掌交击,不禁叫了一个好字,赞叹不已。这种令人肉眼难辩的速度、轻易挥举三十多斤重剑的力量、还有惊人的敏捷,准确无比的洞察力,无不在显示,这是一个学过刺客技能的圣骑士,而且还将两者技能完美结合,使自己的力量与敏捷兼备,比单一的一者更强大了数倍。猛虎佣兵团收罗到这样的人才是他们的幸运,也是集市商贩们的大不幸。
沈之默本想迎难而上,给对方予以沉重打击,但西蒙身处半空正是力量最盛的时候,只好选择暂避其锋芒,匆忙间骂了句兔崽子,缩着脑袋就地一滚,使出一招下三滥小混混常用的“懒驴打滚”,模样很是狼狈,但至少脱出西蒙的杀伤力范围。
但接下来的事让沈之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西蒙重重落回地面,脚下随即“兴”的一声,冒出左右旋转缭绕的光环,密密缠绕住身子,使得他穿着的皮革都泛出朦胧的光华。人也会发光?莫非他是佛祖在番邦布道传经的典型例子不成?
不过转念一想,一路经历的奇怪之物不在少数,兽人、矮人这些中土书籍从未记载的东西都有了,他装神弄鬼发个光算什么?
酒糟鼻叫道:“惩戒光环!西蒙发出了惩戒光环,黑发小子要倒大霉了!”
沈之默空荡荡的内力就像一个大瓶子里只有两三滴水,但至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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