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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若游丝,疼痛让他眼神渐渐涣散,他已被打得皮开肉绽,浑身是血:“好,好汉饶命,好,好,汉……”
周俞已经打得疯血上头,脑里有一个邪恶的声音似乎若隐若现:“打,打死他,打死他,嘿嘿嘿……”
顺着这声音每一个字,都会伴随着力道渐渐加重的一棍子,无意打中刘回财的嘴巴。
刘回财刚服软求饶,嘴巴就挨了一棍,顿时满嘴是血,像刚吃完人肉的嗜血疯魔,满头黑中夹白的头发散乱在地。他的知觉已经渐渐涣散,再想求饶,发现已经说不出话来,嘴里呼呼漏风,几颗门牙被他吞到了肚子里,这一刻他真狠爹妈为什么要生他出来啊,他已疼得昏死过去。
还是王小四耳朵尖,一听刘回财求饶,登时跳了起来,拼了老命拉住打疯了的周俞:“周家小哥别打了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你快跑快跑!”
周俞眼睛全是红色,那独特的双眼皮更将这种凶煞的红衬托得邪恶万倍。
王小四被他一看,激灵灵打了寒颤。王小四艰难地咽口唾沫,他怎么也不相信周俞会打他,又大起胆子,哆嗦着道:“你快跑吧,掌柜的估摸着差不多该起来了,他一叫人,你就跑不了!”
血红的眼睛看着王小四满含忧急的脸,周俞渐渐冷静下来了,眼中的凶戾渐退,理智逐渐恢复,是啊,这时候跑路要紧,不然被抓住可是要下狱的,他丢了木棍,说道:“往哪跑?”
王小四松了口气,又有点哭笑不得,原来你还会怕啊,说道:“回家带上你爹,往西去西安府。”
这就是人物的开启任务?周俞实在不知道,对于王小四能在饭碗被威胁不保的时候还能站在自己这边,他很感动,实在没什么好报答的,只能请他喝可乐了。
周俞迅速在商城上买了一罐冰冻的可乐给他:“这东西喝下去是不是很爽?兄台义气深重,在下无以为报,请你喝可乐。”
王小四想起刚才的场面,对周俞产生了一种莫名畏惧,觉得这人要么是个疯子要么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变态,只想远离他,一刻也不想多接触,忙摆摆手:“你快走吧,从后门那里走!”
周俞发现他说话带着颤音,知道是自己刚才疯血上头的样子吓着他了,但也没必要解释和道歉,把可乐放在地上道:“一点心意,你爱要不要!”
王小四哭笑不得,有这样表达心意的吗?什么态度!还有,这东西叫可乐?他看着看着,又忍不住咳嗽起来。
周俞从后门奔出,拐过一个巷角,到了街上。此时的十八里铺长街已经热闹非凡,两边的铺子已开,不像今早他来时,还有店铺没开的。来往行人熙熙攘攘,要么是买菜,要么是挑东西,闹哄哄的,小贩们的叫卖声更来劲了,一个个满面红光。现在是早上七点,战歌的时间制度并不复古,而是用现实的二十四小时制。
十八里铺并不是真的有十八里,只是个笼统概念,街很长,周俞一眼望去,店铺林立,人头攒动,清一色古代人来来往往,交头接耳,熙攘繁闹,不就赶个集吗,至于嘛。
周俞靠在一处墙边,眼神变得迷茫起来,刚才发生的事像是做了一场梦,一幕幕涌上心头,他都有点害怕起来,自己怎么会变得那么狠?看来是心理的毛病越来越严重了。
不知不觉,他已迈步街中,随波逐流起来。来往人群与他插肩而过,他全然看不真切,眼中只有一个个模糊的影子在晃动,思绪控制不住开始涣散,根本集中不起来,这也是老毛病了。
他想到了很多很多,从到镇上念小学开始就被同学各种叼难,各种欺负,各种冷嘲热讽,这只因为他来自农村,就被冠以乡巴佬的称号,同学一见面,就叫他“乡巴佬”,他试过以至诚待人,换来的却是白眼外加理所当然。那时候很朦胧的喜欢上同桌的女孩,就喜欢看着她,因为她好看,扎着两条马尾辫,放学的时候总是笑得很灿烂,两只眼睛眯成了弯月的样子,蹦蹦跳跳地投入妈妈的怀里,那两条马尾辫跳啊摆啊摇啊,就像童话里的秋千,多么美好。
周俞走在古街上,连他也不知道,他已露出了笑容,灿烂程度如同此时此刻的阳光。
至今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叫杨雨溪,多么美妙富有诗意的名字。她记得她的家境很好,上小学的时候她妈妈已经开着一辆小车来接送她上学放学了。那是,那是很久很久了以前了,十六年了。
周俞的记忆很深刻。直到小学三年级的一天,杨雨溪要转学,在放学的时候,周俞再三犹豫纠结,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表白。
放学那天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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