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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 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 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 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 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 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 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 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 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 依然很有些怨言; 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 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 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 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 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 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 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过叶小妹笑得春花灿烂的反应,倒是让她有点兴趣了,毕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维叶小妹,这个村姑和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触,常娟娟对叶小妹简直永生难忘,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不但把别人的客套当真,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那么优秀、所有人都比不过她?
而现在,叶小妹不但没有自信满满的表现出“我写字就是那么惊才绝艳”的态度,反而破天荒的夸她也不错,常娟娟合理推测一下,叶小妹现在的表现不是她突然领悟了谦虚的道理,而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听什么都觉得顺耳。
那么问题来了,叶小妹是因为什么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很快又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对面的叶小妹身上,意味深长的问:“小妹现在好像很高兴?”
询问的时候,常娟娟还特意加重了“现在”两个字的语气,她不介意叶小妹能不能听懂人话,只要后面某个人会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没想到,叶小妹今天竟会给她如此大的惊喜。
叶舒华迎向常娟娟别有深意的眼神,连连点头,高兴之情溢于言表的模样:“是啊是啊,看到你们我太开心了。”
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个月总结出的规律,知青做什么都喜欢踩点,打饭是最后到食堂,现在领鱼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还不开心到飞起~
不过常娟娟现在是稍微有点可爱,但也不值得耽误收工的时间来这跟她聊天,叶舒华说完也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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