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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
所以就写了,千金难买我想写。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老规矩,留爪留印是美德。
第 2 章
电话中的忙音,令李天阳发愣了一会,才苦笑一下,收了电话。
这个人,倒是没从前好脾气了啊。或许,还记恨着从前他干的那些事。
记恨也是正常。
更何况王铮那种性格,有什么从来都藏在心底,高兴也是,伤害也是。
李天阳叹了口气,抽出烟,点上,慢悠悠吸了一口,经过咽喉肺部,再慢悠悠从鼻腔里喷出来。
窗外是G市一月的艳阳天,他住的房间,阳台上望出去,正好是Z大著名的雕塑广场和树木环绕下的绿茵草地。
其实李天阳,已经见过王铮了。
他来这里办完公务,签完合同,就打发了秘书助理先回去,自己鬼使神差地,一个人带着简单的行李箱,打车进了这座城市著名的Z大,住进风景怡人的学者宾馆。
他原本只是信步走,知道这个时节正值放寒假,学校里没什么人。
他想放松两日,回忆回忆,曾有的大学时光。
哪里知道,那么巧,就撞见王铮。
当时,他正沿着校道慢慢散步,眼里看着这些凝固了时光般的民国建筑,心情也跟着沉淀下来。
然后,一抬眼,他就看到远处走来一群年轻人,几乎是本能的,李天阳一眼就认出王铮。
心里突然砰砰直跳,视线就莫名其妙地黏住,挪也挪不开。
李天阳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那人当初是他不要的,过了几年重逢了却蓦然心潮澎湃起来,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
老实说,当时跟王铮处了几年,他私心里其实有点烦王铮这一类的:永远一幅居家好男人的模样,永远热衷烧菜熬汤,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婆妈劲,跟这边的家庭主妇似的,变着法花几个钟头熬那种老火汤——味道固然不差,但李天阳一个北方人,也体会不到那些把骨头熬成渣的汤水有多好。王铮倒不嫌麻烦,经常这么弄,对李天阳来说,只觉得他娘。
那时候李天阳还没到三十岁,事业刚刚起步,应酬每天都有,商场上那些算计、压力,经营上那些层出不穷的纰漏和麻烦,常常让他觉着很累。
但这些,跟王铮也谈不了,他不懂。
若是聊那些高深的文学理论王铮倒是能来劲,可那些,李天阳又不懂。
书呆子那套不能创造实际效益带来利润的虚东西,他也不屑去懂。
若不是看在对王铮有责任的份上,他早就想撂担子走人。
是的,李天阳一直觉着,自己对王铮有责任。一开始是他勾搭的人,是他费了心思把那么单纯清秀的男孩子拐上同志这条路。只是他没想到,看着文静的人,竟然有那么大的气性,敢跟家里叫板,宁愿断绝关系也非跟着自己。
这份情义,李天阳不是不感动,感动完了,又觉得对这个男孩,要负更大的责任。
在一块头两年还好,王铮干净纯洁,又无条件地崇拜自己,依赖自己,这让李天阳的男性自尊着实满足了一把,况且王铮模样不差,身体柔韧性也好,两人在床上又配合得不赖。李天阳真的认真想过,要不就这么凑乎过吧,同志找到伴不容易,何况找王铮这样各方面不错,还全心爱着自己的?
总要找人一起过,那就挑个顺眼的,人,反正也就那么回事。
但他没想到,自己会遇到于书澈。
那个男人,漂亮、优雅、聪明、能力卓著,还是个同道中人,李天阳见着他的第一面,就觉着他的眼神仿佛带电,立即能令他脑子里那根线,崩断了。
那时候他仍然有责任感,他一开始不是没有告诫过自己。
可是,随着与于书澈接触的深入,工作上默契十足的合作,私下里心意相通的交谈,相去不远的教育背景,一样有能力有野心,能相互理解的干劲和抱负,几乎可遇而不可求的知己感。
李天阳开始动心了。
偏偏在那段时间,王铮忙着做硕士论文,天天泡图书馆查资料,晚上回来也不懂主动关怀或取悦自己,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只知道熬那种莫名其妙的汤,放了不知多少药材,把肉都炖没了形状的汤。
跟于书澈的感情就这么自然而然发生,犹如燎原之火,令他几乎势不可挡地,立即陷入热恋中。李天阳活了那么久,这才尝到什么叫意乱情迷,什么叫不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