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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男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实在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若大人因儿此举而伤心致疾,或积郁成病,则儿万死不足以蔽其辜矣。大人须知儿万不敢忘吾母也。”
果然,1910年胡适考取第二期“庚款”留学美国官费生,在大洋彼岸一呆就是7年,而且经历两次心心相印的精神恋爱(一度还心猿意马),度过危机,“只恨我十年作客,∕归来迟暮,∕到如今,∕待双双登堂拜母。”胡适终于按父母之名归来完婚。
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1)
胡适到美国去读书了,江冬秀则每年不定时到上庄村去伴婆婆。这对冬秀来说,既是尽“儿媳”的义务(结婚后她与冯氏住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又有些屈驾,像是童养媳的。胡适晚年回忆这事时说:“绩溪是小地,家家户户都是自己操作的。我的太太是山的那边,有田地,家里有佣人,什么都不要自己动手。那时我在美国,还没结婚。我的未婚太太每年都要到绩溪来住几个月,像是童养媳。有一位姓曹的,乃是我家和江家的亲戚,这天他到绩溪来,住在我家里。第二天早上起得很早,看见有人在天井里扫地。姓曹的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的未婚太太,觉得很奇怪,问她为什么要自己扫地。她经这位亲戚一问,掉下眼泪来了,说:‘这里全家大小都做事,我怎么好意思不做事?’但请这位亲戚回去时切莫提起。后来江家知道了,买了一个丫环(按,叫梅香)给我的母亲,意思是要替未来的媳妇做事;但我母亲仍旧要她做事……”
在美国的胡适与母亲一直保持着通信往来,知道冬秀的委屈后,心里颇过意不去,所以不断付书信越洋慰问他的未婚妻“冬秀贤姐”。1911年5月21日,他从母亲来信中得知冬秀正住在家里,所以写信给母亲的同时,“另以一书寄冬秀”。该信全文是——
冬秀贤姊如见:
此吾第一次寄姊书也。屡得吾母书,俱言姊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闻之深
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门游子可以无内顾之忧矣。吾于十四岁时曾见令堂一次,且同居数日,彼时似甚康健。今闻时时抱恙,远人闻之,殊以为念。近想已健旺如旧矣。前曾于吾母处得见姊所作字,字迹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达意,想是不多读书之过。姊现尚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来吾家时,可取聪侄所读之书温习一二。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令荒疏也,姊以为如何?
吾在此极平安,但颇思归耳。草此奉闻,即祝无恙。
胡适手书 四月二十二日
(即阳历1911年5月21日)
这是胡适留美的第二年,在绮色佳康乃尔大学农学院写给江冬秀的第一封信。以后;。
他还好几次“冬(端)秀贤姊如见”地给他的未婚妻写信,写得文质彬彬,温存体贴,而且循循善诱地要求她“读书”与“放足”。说“今世妇女能多读书识字,有许多利益,不可不图也”;“识字不在多,在能知字义;读书不在多,在能知书中之意而已”。“知贤姊已肯将两脚放天,闻之甚喜!望逐渐放大,不可再裹小。缠足乃是吾国最惨酷不仁之风俗”;“当速放(足),勿畏人言。胡适之妇,不当畏旁人之言也”;“骨节包惯,本不易复天足原形,可时时行走,以舒血脉,骨节亦可渐次复原了”。江冬秀忠诚地按夫君的要求去做了(畸形小脚已定型,难恢复“天足”)。时间一年一年地遛过去,老姑娘怎能不焦急?于是胡适又来开导:“每念去国日久,归娶之约一再延误,何以对卿。然适今年恰满廿三岁(以足年计),卿大于适一岁。再过两年,卿廿六岁,而适廿五岁,于婚嫁之期,未为晚也。西方男女嫁娶都迟,男子三十、 四十始婚者甚多,以彼例比,则吾二人尚为早婚耳!”(胡适致江冬秀信,1914年12月13日)
1914年6月6日,他的同学任叔永给他拍摄了一张“室中读书图”照片,“极惬余意”。于是胡适将此照寄了一张给母亲,又去添印了6张,分别给国内亲友——也寄了一张给江冬秀,并题写绝句一首:
万里远行役,轩车屡后期。传神入图画,凭尔寄相思。
以室中读书图寄冬秀 适三年(1914年)5月
胡适同时也收到家中寄来的照片,见冬秀站在他母亲身侧,触景生情,赋五言长歌“出门何所望”190字,其中写到未婚妻冬秀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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