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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一动也能使整体改观。他在自认这番劳作很是成功以后,便在那些笼子跟前蹲了下来,想问问里面的主儿有何意见。这时游廊的门开了。他不快地皱起眉头站了起来,认出是他母亲。她告诉他侦探要来的事。德雷克语气显得很不高兴,说道:
“我想是这桩案子已了结了,对吗?”
“也许对我们来说是这样,对警方还没有。”理查森太太答道,神情难过,“他们还得把罪犯抓到……”
“这些人到这里来就为这事?”
“不,我想只是对我们说明这些罪案的进展情况。”
德雷克脸上显出困惑。他想了一会儿,说道:
“这么做倒也似乎值得大加赞扬;不过这种心血来潮的关心是来自警察的时候,我就有点不放心了。”
“只有两个侦探。”
“一回事!”
“不管怎样,最好你要到场。”
“说实话,母亲,我宁可待在这里。”
“别犯傻了,你不到场人家看法会很不好的。再说,你就不想知道他们会讲些什么吗?从接到他们的信后我就很焦急呢!”
德雷克眼神显得无动于衷,不以为然。
“他们花上自已的时间,想弄明白一个神经不正常人的想事方式,那是他们的问题。我可宁愿把自己的时间花在别的更加有趣的事情上。也罢,如果你一定要我去,那我很愿意努力一下。”
晚上用过晚饭后,德雷克离开餐桌回到他的“锚地”。没多久,内维尔·劳埃德便来找他,告知侦探们已经到了。德雷克在灭掉游廊上的灯之前,又最后看了一眼他的这方天地。每次离开时他都是这么做的,但这天晚上,他却有种强烈的预感,似乎这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美妙世界了。他把这种奇怪的感觉,归结于整个下午都在干活,随后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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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喀琉斯·斯托克的叙述(续)
欧文·伯恩斯品尝过内维尔·劳埃德递给他的波尔图红葡萄酒后,做了发言。他面带微笑,应酬得心应手,而在大家认真听他讲话时也不慌不忙,从容不迫。那天晚上在理查森一家的客厅里就是这种情形。煤油灯都已点上。灯光中,栖身在书橱搁板上的那些异国情调小雕像,似乎也同样很注意地瞧着他——不然就是在妒忌他了。我这个幽默要是欧文听到,他一定会很欣赏的,因为那天他身上穿的是一套三件套西装,橙红的颜色鲜艳夺目,一般在重大场合才会穿上。他清了清嗓子,开始他的陈述:
“我首先想告诉各位,这些小小的思考完全是个人的见解,毫无官方色彩,至少在目前是这样。我一直想着要先给大家通通气,因为你们受这场严重事件的影响最大。现在,就让我们把这此案子统称之为‘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吧。我还想明确指出,目前这个罪犯尚未抓到;而且可惜的是,我的这些解说似乎还不足以扯下罪犯隐身的假面具。应当说,此人小心谨慎、多有设防,并且有一个同谋在协助……这个同谋的身份我同样还不清楚;不过一切都说明,这是个很普通的雇佣杀手,是集市庙会上耍把式的那种人,身体强壮而又灵活,有点像‘伟大的狄俄墨得斯’。这种人只要给个价是很容易收买的。
“在第二个名为‘金角牝鹿’的案子发生时,我不得不接受有个不说话的配角这个想法。我觉得很明显的是,在火车站台上人们见到披着狮皮、纵身去追火车的那个人,和后来火车停站、接着就在车厢里让人看到的那个人,并不是同一个。因为我们无法承认一个人能跑得和火车一样快对吧?此外,这个人的体貌特征也和人们通常所指绘的耍把式者有点不同,那种人往往都人高马大、结实强壮。从我们的‘金角牝鹿’艾丽思.格尔的父亲、还有她未婚夫所说的来看,这个人在身高和肩宽方面似乎都很一般。不过,还是先让我们来关注另一个人吧。他身体健壮,起先可能是打扮成一个普通旅客,而且显然是他,后来在火车上声称见到外面有个狮人在追奔过来,跑得和火车一样快,而且还竭力将这个谣言传开。停车时,他套上自己心爱的行头,随后出现在众人面前,也让站台上的旅客都看到了。火车启动后他攀上那节车厢,这对一个训练有素的运动员来说并不太困难。随后,他哗啦啦破窗而入,打死了伪君子皮埃尔·居伯尔,拎起‘金角牝鹿’,拉响报警铃,跳下火车,回到停在离铁路不远的一辆马车上。我想,他曾用了一个氯仿棉花团使她昏睡过去,或者干脆将其击昏,然后飞快向伦敦驶去,将她送回了家。你们一定会承认,这次行动对一个体力受过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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