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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毫无瑕疵的,一个从未被触碰过的向导的喉咙,有着令人痴迷的热度,皮肤细腻而光滑。金轩贪婪地亲吻他的喉结,用嘴唇摩擦,用舌头舔,让自己的唾液渗入他的毛孔。巫承赫的身体神经质地颤抖着,因为紧张间或咽一口口水,喉结因此微微滑动,像试图逃走的小耗子。
金轩咬住他的喉结,用牙齿啮咬玩弄,因为太过激动,控制不住咬破了他的皮肤。细小的血滴从伤口渗了出来,吸进嘴里,有一股带着腥味的甜,令人更加悸动,恨不得将他整个人都吞下去,永远占有,不让任何人看到。
巫承赫感觉炽热的电流从颈部散开,直击心脏,导致浑身都酥麻起来,下腹抽搐,竟然有种自渎的快感,又羞耻又愉悦。他猜测标记已经建立,不想再深入下去,便抓住金轩的头发将他推开,一边喘气,一边用手背擦拭脖子上残留的血丝与唾液。
稀薄的氧气中氤氲着腥膻的气味,暧昧而危险,巫承赫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内标记是否能够奏效,但他没有时间了,在金轩回过神来之前,他控制自己的思维触手轻轻靠近金轩的意识云,然后戳了进去。
和上次不同,这次金轩异常安静,也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是迷恋地看着他,高大的身躯覆在他上方,修长的手指抚摸他的额头,他的眼睛,停留在他的嘴唇上,轻轻摩挲。
当金轩再次吻他的时候,一股极为柔软的情绪忽然在心底漫开,巫承赫想要扭头躲开,但只是想想而已,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被动承受他的吻,张开嘴让他的舌头滑进来,舔舐自己的牙齿、上颚,以及最为敏感的舌根。
口水不由自主地溢出嘴角,巫承赫下颌酸麻,完全没有觉察。他闭着眼睛承受金轩凶猛的湿吻,无法拒绝,无法反抗。他知道那是临时标记发挥了作用,他在放纵标记了他的异能者,在臣服于他。
这种感觉并不难受,但也不见得多么美好,尤其对一个男人来说,巫承赫一边沉溺于被索取的欢愉之中,一边警告自己这只是治疗,只是一个医者应尽的责任,只是报恩。
他迫使自己冷静下来,侵入金轩的意识云,与他融合,感受他炽热的大脑,他的喜怒哀乐,他心底的阴影,他偷偷藏起来的小秘密。
标记状态的异能者在向导面前毫无保留,连最私密的记忆都不可能隐藏,金轩整个大脑变成了透明的,巫承赫的触手徜徉在他的意识云里,精确地扑灭那些躁动的火星,顺便也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对哥哥的崇拜,对老师的尊敬,对自己的爱,对汉尼拔的讨厌……还有他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仰,民主思潮、宇宙和平、联邦统一……
巫承赫到后来都崇敬起他来,万万没想到他情操如此高尚,以前那些奇形怪状的表演竟然蕴含着如此高大上的思想性。
当然,那些关于养蘑菇种田打猎,以及生孩子建立政权之类的念头,就不用提了。
到最后巫承赫只有无力地感叹:神啊,这货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啊!
金轩的狂躁症正在缓解,但他整个人并没有清醒过来,而是从狂躁直接跌入欲望的狂潮。他吻了半天,终于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巫承赫的嘴唇,然后决定进行下一步的侵略。他开始扒巫承赫的衣服,扯开他衬衫胸口的纽扣,抚摸他清瘦的胸膛,搓揉他的小豆子,并在它挺立起来以后试图含进自己嘴里。
“你够了!”巫承赫虽然年纪小,但身体很正常,被他这样又亲又搓,都有点硬起来了,收回思维触手,努力拨开他的脏手,“滚去睡觉,你已经好了!”
金轩眼中红雾渐褪,只留下薄薄一层,理智正在回归,却并未完全醒来,被他打断,迷茫地抬起头来,顿了顿,又来亲他的嘴。
“啪!”的一声,巫承赫无奈糊了他一个巴掌,将他从身上掀下去,掩住衣襟,喘息道:“去睡觉!”同时一个思维暗示丢了过去。
金轩有点茫然,在“终身标记”和“听老婆话”之间纠结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嗷呜!”巴巴里狮子发出了一声恨铁不成钢的哀嚎。
狂躁症彻底消失,筋疲力尽的金轩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静静睡去。巫承赫爬到河边洗了把脸,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但始终觉得喉咙上残留着金轩的唾液。
被标记过的部位热热的,摸上去有点发麻,巫承赫抚摸颈部,发现锁骨中间出现了一粒小小的凸起,痒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打开智脑用全息镜面观察,看到那里长出了一个突起的小红点,有点像朱砂痣。
那是被标记的征兆,什么时候这个朱砂痣消失,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