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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时候,在一次讲座中见过原作者Michael Ondaatje。他看起来严肃,实际上却很幽默。”
我歪过头靠在他肩上:“你这么一说,我忽然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他微微点头:“艺术的提升确实需要更开阔的视野。”
我一下子又泄了气:“可是我胆子小。和我姐姐比起来,我永远是循规蹈矩的那一个。也只有十几岁,可她好像什么都不怕,一味地冒险,挑战。。。。。。不过,我始终想不通,是什么样的人,能让她心甘情愿为他下生孩子。”
“她在你面前没有提过那个人么?”
“没有,”我笑起来,“不过看鹿鹿的遗传,那个人大概是个帅哥,智商也不差。哈,说不定,比你好多了。”
顾清让拧起眉,忽然一下子翻身将我压在身下:“那我们就来生一个孩子,看看究竟是他好还是我好。”
我用双手努力撑开一点距离,笑骂道:“你的吃醋点也太奇怪了吧!这有什么好比的?”
他那浅褐眸色在靠近时更加明显,像雨过天晴后的漂亮琥珀,让人移不开视线。
“嫁给我好不好?”他的口吻庄重却掺和了一丝羞涩。
我心如鹿撞。这是求婚?
但是,我侧首看了一眼长身镜,他在上,我在下。
嗯,这种求婚体位会不会羞耻了一点?
人家求婚都是单膝跪地,要么也有浪漫的玫瑰、烛光和戒指,而我和顾清让,走的是什么路线?
顾清让凝视着我,我看得出他因为我长久的沉默而开始紧张。
我闭上眼睛,主动抬头吻了他,然后慢慢睁开眼。
现在顾清让和我都面红耳赤,他是紧张加充血,我是纯紧张。
“你答应了,星星?”
我清了清嗓子:“你的求婚方式很奇葩,但鉴于我们的相遇本身就很奇葩。。。。。。。所以,好吧,我愿意。”
顾清让停顿一秒,仿佛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然后忽然翻身下了床,走了出去。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手上拿着两枚一大一小戒指,自己戴了大的,把小的套在我的手上。
我仔细一看,这枚戒指中间是两只手捧护着心形的蓝色钻石,心上戴着皇冠。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Claddagh ring,爱尔兰传统婚戒,象征着爱情,友谊和忠贞。
是顾清让委托他在爱尔兰的朋友寄买回来的。
顾清让在我左手无名指戴上戒指的时候,将那心朝内,意为已结良缘。
“你现在可以叫我老公了,星星。”他说。
我笑着转过头:“不要,好别扭。”
他皱起眉,煞有其事的模样:“如果你觉得‘老公’别扭,那就叫‘相公’好了,‘官人’和‘夫君’也不错。”
我彻底笑翻:“你以为拍白娘子传奇啊!奇怪了,你明明在国外长大,哪学来的这些复古的名词?”
他故作深思了一番,道:“既然你不喜欢复古,那就用Darling,Honey,Baby这些怎么样?”
“No!No!”我拼命摇头。
我们对彼此称呼的争论最终没有结果。
依旧是,我开心的时候叫他“清让”,生气时没大没小地喊他“顾清让”。
而他,不论柔情还是愠怒,无论人前人后,都一心一意叫我“星星。”
仿佛,那是一种的宣告:
你是我永恒的星星,我此生唯你所顾。
作者有话要说: 暂时完结啦,因为起承转合都具备了。整部小说灵感起源于现任法国总统的风流韵事,原本想以娱乐自己为本,用逗比胡来的文风写的,但渐渐偏离了。我写小说一向很慢,再加上这中间恰巧是学业最繁忙的时候。很多时候有放弃的念头,失去对文字的感觉,没有耐心。因为一边发一边写,很多设定就不想修改,也造成bug和很多生硬的地方。对人物的内心刻画也是我的软肋。还是把它写完了。自己来看的话,这算是最差的一篇,甚至比不过幼稚时写的《浅野如溪》。但我还是会继续写番外,关于鹿鹿的亲生父亲之类的,总之,把该补充的细节补完。我也不会停止写作。(发现自己架空设定写得更顺手。)希望看到评论,不然真滴好寂寞惹。
☆、番外蔺炎
他背着她送给他的吉他,缓缓从Taxi走下来。
清晨静谧,三月的薄雾朦胧,四周绿树成荫,草叶上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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