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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溥证实十六日下午王仙穹确是同他一起在五味酒家。不过他说,王仙穹离开五味酒家时并不是醉得很厉害,而只是‘有点醉’。王仙穹说十七日早晨他醒来时躺身在一幢旧宅的废墟间,身子上多有被荆棘刺伤的血痕,冯老爷命衙役引着王仙穹去认那废墟,但王仙穹说东道西却认不准醉倒的具体地点。
“冯老爷派人仔细搜索了王仙穹的寓处,并不曾见纯玉小姐所戴的那对金钗。衙里根据肖掌柜的口述,将金钗的图样描写了下来,那图样也附夹在这案卷之中。”
洪参军说着便从案卷中将那对金钗的图样拈出递给狄公。
狄公看了图样,不禁称赞道:“好个手艺!正如一对凌空的飞燕,细微处都雕接得极为精细。”
洪参军道:“据肖掌柜说,这对金钗是他祖母的遗物,打制得虽好,只是不吉祥。昔时有个算卦的断言,谁戴上这对金钗谁便横遭不测,为了这金钗肖家已折了几条性命。故尔肖掌柜一直将金钗锁在箱子里。只因老俩口只纯玉这根独苗裔,如掌上的珠子很是宠溺。家贫买不起首饰,又抵不过肖大娘的撺掇,便拿出来与纯玉戴了,不意果然生出不测。”
狄公叹道:“这可怜的丫头!噢,洪亮,那日公堂上冯相公是如何鞫讯的?”
“鞫审时冯老爷宣称那对金钗虽一时没有找到,但并不意味王仙穹不曾杀人。因为罪犯有足够的时间将那一对小小的首饰藏匿起来。冯老爷也认为王仙穹的辩解颇有道理,但他又说一个知书识字的秀才编撰一通花言巧语来为自己的罪孽辩解也是意料中事,大不足信。
“冯老爷断言如此强奸杀人重罪,决非一般的偷儿、乞丐所敢干的,半月街上住的多是些老实忠厚的贫户穷汉,谁也不会知道深闺中的纯玉有此污行,且她平日招人眼处从不插戴那金钗。再,王仙穹和纯玉间的幽会只有一个年近七十的龙裁缝知道,龙裁缝年迈体衰,且仁慈忠厚,当然不可能强奸并杀害一个青春力富的小姐。
“冯老爷说王仙穹始乱之,后弃之,只因纯玉执意不允,甚至扬言要上衙门告发他,他才动了杀人的歹念。杀人后盗去金钗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并不突兀,正可以为生计之资。王仙穹则矢口否认,口喊冤枉,抵死不肯画供。冯老爷怒起,命衙役棒笞五十,三十棒打完,王仙穹便昏厥在堂下。冯老爷为之也十分踌躇。偏巧当天驿使送来吏部文牒,由老爷来接任濮阳刺史。冯老爷正好撒手,星夜便治点行装赶赴新任所。不过他在案卷上朱笔批了几句话:‘王仙穹奸污杀人属实,重刑之下,不由他不招。招后拟议磔刑处死,以儆效尤。””
狄公长长吁了一口气,慢慢抚玩着手上那方镇纸的玉坠,陷入了沉思。
突然,他站了起来,将那玉坠往案桌上一搁,说道:“冯相公临事一向谨慎,这个草率的判定必是他临升迁前大意所致。我思量来杀死纯玉的似不是王仙穹,当然这个败坏簧门声誉的胆大妄为之徒理应受到严厉的惩处。”
洪参军大为困惑,张口要说什么,狄公挥手止住了他。
“洪亮,我要重审这桩案子,不仅需将此案一干人物传来衙门当面鞫讯,我还想去看看事发之现场。明日晚衙升堂,你便可得知我对此案的看法了。”
…
第三章
天光微曦,狄公就起身梳洗。洪参军端来了早餐——两碗大米粥和一点腌渍的菜蔬。初升的日头照在内衙的槛窗上,洪参军吹熄了烛火,服侍狄公穿上深绯色海云捧日官袍,系了玉带,乌帽皂靴上下齐整。
肖掌柜女儿被奸杀一案濮阳城早传遍了,今日早衙升堂,新任刺史狄老爷要重审此案,百姓好奇,看审的人早挤满在衙厅外的廊庑处。
一声铜锣响,三通鼓毕,八名衙役两列鱼贯而出。手中或执火棍,或拈竹板,腰间挂着铁链和拶指的夹棍。狄公由洪参军陪同摇摆升上高座。案桌上放着印玺、签筒、朱笔和簿册案卷。
看审的人踮足引颈往堂上张望,只盼着狄公掷下令签,带那杀人正犯上堂开审。然而狄公毫无动静,他按常例查阅了州衙钱银存库的簿册,—一核复了出纳款项。最后拍了一下惊堂木,喝道:“那衙员的俸薪因何多支取了一贯铜钱?”
银库司吏战兢兢被带上堂来,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名目来。
狄公大怒:“这一贯铜钱就从你的俸薪中扣除。以后但有账目混乱,钱银差错,惟你是问。但凡公衙,这钱银之事最不可含糊,司吏专职,倘有闪失,即便典卖了家私也不可少了公库一文铜钱。”
司吏唯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