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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74年),“波士顿倾茶事件”爆发,北美殖民地反抗大不列颠王国统治的独立战争的序幕就此拉开。
次年,随着“列克星敦的枪声”,北美独立战争爆发。
同年,北美十三州(由大不列颠王国控制的十三块殖民地)在费城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共同签署《独立宣言》,宣布脱离大不列颠王国,成立美利坚合众国,既现在的美国。
战争初期,美军基本上没有得到外界的支持,单独对抗大不列颠王国的军队。
直到明历四百零九年(公元1777年),美军取得了“萨拉托加大捷”之后,一直隔岸观火的法兰西王国才参与了进来。
次年,法兰西王国宣布承认美国独立,并且与美国签订同盟条约。
随后,法兰西王国向大不列颠王国宣战。很快,西班牙王国也以美国同盟者的身份,向大不列颠王国宣战。
毫无疑问,法兰西王国与西班牙王国都想借助美国独立战争削弱大不列颠王国。
问题是,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如果没有大明帝国的支持,法兰西王国与西班牙王国很难在海上战胜大不列颠王国。如果无法取得海上战争的胜利,也就难以扭转北美大陆战场上的局面。
明历四百一十一年(公元1779年),大明帝国的态度突然出现转变。
当年,大明帝国正式颁布《海上自由通行法案》。按照该法案,大明帝国的舰船有权力在世界上任何海域自由航行,并且自由通商贸易。另外,帝国海军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帝国船队的航行与贸易权。
说白了,这份法案本身就是针对大不列颠王国的。
就在头一年,大不列颠王国颁布了《封锁法案》,开始对法兰西王国,西班牙王国,以及暗中支持美国的荷兰进行海上封锁,并且授权海军舰队检查一切进入美国港口的船只,并且有权扣留运送违禁物品的商船。
同时,大不列颠王国还大肆鼓励“私掠船”,并且与私掠船分享战果。
所谓的私掠船,就是打着国家旗帜的海盗。说白了,就是在海上拦截与窃取商船,以及商船运载货物的海上抢劫行径。
毫无疑问,这从根本上触碰到了大明帝国的利益。
随着《海上自由通行法案》在帝国议政院以高票通过,帝国海军的南洋舰队,以及常驻直布罗陀的欧洲舰队开始为航行在大西洋,特别是前往北美洲的船队提供护航。
为了避免与大明帝国发生直接冲突,同年,大不列颠王国办法紧急令,要求海军所有舰船不得拦截大明帝国的船队,更不得登船检查。
很快,法兰西王国与西班牙王国与帝国商人达成协议,由帝国商船将美国军队急需的物资送往北美洲。
美国也与大明帝国的商人达成协议,用茶叶与棉布市场换到了大量军械物资。
如此一来,美国独立战争的局面迅速扭转。
一方面,美军需要的各类物资可以通过大明帝国的商船远远不断的送到北美大陆。
另外一方面,法兰西王国与西班牙王国的海军舰队可以集中行动,打击分散行动的大不列颠王国的海军舰队。
到明历四百一十五年(公元1783年)的时候,美国独立战争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同年九月,美国与英国代表在法兰西王国首都巴黎签署和约(《巴黎和约》),大不列颠王国承认美国独立。
这也就是开篇的那一幕。
虽然,大不列颠王国并没有放弃消灭美国,恢复在北美洲地区的殖民统治,二十九年之后,大不列颠王国(当时已被称作英国)再次出兵攻打美国,从而引发了“第二次独立战争”。但是,从《巴黎和约》签署的那一天开始,一个崭新的国家出现了。
诞生之初的美国并不引人瞩目。
当时,在大明帝国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有“美国”这么一个新兴国家。
正是如此,新生的美国并没有引起大明帝国的注意,按照当时流行的说法,美国不过就是大西人在美洲大陆上建立的一个国家而已,其性质与欧洲国家并无多少差别。因此,在对待美国的方针上,大明帝国直接套用了对待欧洲国家的政策。
不干预,也不放松警惕。
可是,美国绝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西方国家,而是一个没有历史,没有包袱,没有拖累的国家。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充满了开拓精神,充满了扩张意识,从娘胎里带来了侵略与掠夺思想的新兴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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