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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把属于这间公寓的故事告诉租房的房客,价格就是这么的便宜,至于你敢不敢住,那就是你的事情了。”
我听毕哈哈大笑,觉得这一定是房东在跟房客开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我向来是个不信邪的人,于是便租下了这间房子,以一个月一千块的房租。
而搬过来之后,我却从来没有在夜里听到过窗外的猫叫声,甚至连猫的影子都不曾见到过。于是我释然了,故事终归是故事而已,信则有不信则无,那些房客真的是太天真了,白白把这么大的一个便宜给丢了。
一个人的生活平平淡淡,不温不火,我渐渐在这座城市扎根下来,属于这所公寓的有关小艾的故事,也渐渐被我遗忘掉了。
然而漫漫长夜那深入骨髓的寂寞,却如猫爪挠心一般日复一日地在无尽的黑暗里吞噬着我的心。
那是2006年9月14日,她穿着一袭碎花连衣裙走到我的身旁,问我是不是那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
——《时光若刻》
时光若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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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是在五岁那年,准确地说是在1990年的11月2日。
那是一个起风的星期五,天气有些阴霾,早晨起床时妈妈让我多穿点,因为今天开始要降温。那天早上一进幼儿园,我就因为和一个名叫高恒的小胖子打架,被我们的孙老师给抓住了。孙老师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那年她二十三岁,刚从大学毕业不久,那天她穿着一件暖黄色的线衣,梳着一个很好看的马尾辫。
她把我和高恒揪到角落,问我们为什么打架,高恒一脸茫然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他今天一进来就打我,说要找我算账。”于是她转而问我要跟他算什么账,我义正词严地告诉她:“三天前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他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他说有本事三天后找他报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孙老师笑着摸了我的头一下,说:“你这孩子可真是记仇呢,小朋友之间要相互友爱。”我说:“他才没跟我友爱呢,他从认识我到今天总共踢过我七次屁股,揪过我五次耳朵,还捏过我两个八次脸。”
那时候我只学到十以内的算术,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描述十六。听我这么说完,原本微笑着的孙老师顿时表情凝固了,她把高恒打发走,然后就拎着我到园长办公室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她们惊奇地发现我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我能清晰地记得从自己记事开始的每一件事的每一个细节,细致到每天的每一顿饭吃的是什么东西,电视播了什么节目什么新闻,天气是好是坏刮风还是下雨,甚至谁在什么地方和我说了什么话,每一个画面都历历在目,只要我去回忆,它们就像过电影一样清晰。而且除了睡觉的时间,没有任何的空白之处。
而我也从那一刻才开始明白,原来人是种会“遗忘”的动物,他们会把眼前这如此清晰、真实而不停流动着的画面在转瞬间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听过的歌、读过的文字都能够在一段时间后无情地抛之脑后,而且遗忘的比率和效率都是如此的高,就好像西瓜经过榨汁机后留下的那些少得可怜的残渣一般,我甚至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有一天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呢。
可我自己却完全没法体会这种“遗忘”的感觉,就好像活着的人永远无法领悟“死亡”的虚无感一般,我只能无助地坐在那里,看着家人因我将前一天晚上的《新闻联播》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后那惊奇而又惊恐的眼神,然后忧愁地交谈着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病,会不会对大脑的发育有影响之类的话题。
然而成人的世界终归是功利的,当我在邻居面前把《三字经》、《弟子规》像倒豆子一样倒背如流的时候,我看到了父母得意的眼神,尽管这只花了我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而已。而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只要喊一声“七大舅”或者“八大姑”,我就能把号码完完整整地报出来,比查电话簿要方便快捷多了。甚至连我奶奶也会问我“缝衣针放在哪里了”、“昨天午饭吃的是什么”、“早晨我说要去谁家串门来着”之类的问题,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讨论过我脑子的结构,只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不过其实我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是我的头脑像影印机那般清晰而高效,又像电脑一样冰冷而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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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当我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的病叫“超忆症”。
得这种病的患者记忆力会异于常人,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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