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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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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按别的视角去写。这是我作为女性读者,对此书持保留态度的地方。

继续你的摇滚吧,年轻的老了,相信一个擅长对自己和这个世界进行趣味思想的人永远都不会老去。

自序:人家是第一次(1)

(自序)

人这一生,有许多第一次都特别难忘。比如第一次爱上一个姑娘;第一次梦遗;第一次写一个长篇小说;第一次写序,或者,第一次,为自己第一次写的长篇小说写序。

本来,我是想让我的领导为我写这个序,可是,我一直很尊敬的领导在看完这篇小说后,坦诚地表示他不喜欢。他不喜欢的东西,写起来比较为难,外加正赶上世界杯,领导更喜欢足球,同时又日理万机,所以只好把此事暂放一旁。尽管,我也很喜欢足球,但我更喜欢自己的这个小说,想到那些彻夜不眠的冥想就要印成墨香四溢的纸张,说真的,比中国队夺了世界杯冠军还要令我兴奋。

原谅我就是一个这样坦诚的人,我知道这样说会被很多人所不屑,或许这本书也会被很多人所不屑,或许在看到这样的序时,很多人嘴角会挂着不屑的微笑……事实上,你们并不必这样,因为——

人家是第一次嘛。

十几年前,我在老家县城上中学。入学的时候,成绩全校名列前茅,毕业的时候,我在班里几乎倒数第一。可以想像,我那些错误的答案背后,隐藏着一段多么快乐的时光。那段时光中,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的自行车总停在我窗前,为了那辆自行车,我第一次写诗,写在用来抄歌词的本子上,写得比本子上的所有的歌词都差,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会喜欢,没错,那个姑娘也不喜欢,所以,她对我毫不理睬,尽管那时候我长得比现在还帅,还勇敢、执著,也撬不开她的芳心。后来,听诗人朋友感叹说:其实,那是唯一一个诗歌可以用来骗女孩的年代,我很难让自己相信。

那个姑娘中学毕业就结婚了,多年后,我看见她一边骑着当年的自行车一边吐着瓜子壳穿过县城的一条大街,幡然醒悟,岁月一直在掉漆,我的第一次只是掉了链子而已。

也许,才华原本就是应该用来被浪费的,青春也原本就是用来被蹉跎的。

就这样,我蹉跎了很久、很久。直到现在,我也不能判断自己的生活是否依然处在蹉跎的状态,青春蹉跎完了,是否还应该蹉跎别的?是否真的就这样蹉跎至死?

写小说是我主动去抵抗蹉跎的一个过程。第一次写短篇是在上世纪的最后一年,短暂的卧薪尝胆使我考入了一所艺术高校,毕业实习的那家公司有台486电脑,在那台电脑上,为了练习打字,一个星期时间,我写了一个8000来字的短篇。一年后,我在另一家公司的电脑上练习上网,把小说贴到了网上,很快,一个文学杂志的编辑和我联系,小说发表了,收到样刊和800多块钱的稿费,第一次收到稿费就收到那么多,又是第一次,第一次的感觉真好。

2003年,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我辞去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回到老家县城,开了一家名为1983的酒吧。至今,我都认为,1983是世界上最奇怪的酒吧之一,从开业到关门,没有一天处在赢利的状态中,连工商、税务都懒得过来。在那里百无聊赖的时候,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写这篇小说。经常有人好奇地问我是否在练打字,我只好很谦虚地说:打不好,瞎打。

两个月后,小说停了、酒吧关了,我连买烟的钱也没有了,还欠了两个月的房租。我想,只有一个办法能够摆脱眼前的困窘,就是重新找一份工作。

其实,我一直都想在县城的文化馆上班,翻翻地方志,写写地方戏,过一种平淡闲适的生活。但是,县城的文化馆已经人满为患了,家人也没有能够疏通的关系。过去我爸倒曾想过让我去他所在的工厂当业务员,可还没等到我上大学,他的工厂就倒闭了。所以,我必须要靠自己去闯荡,于是,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我再次离开我热爱的县城,到济南的一家媒体做记者。没有想到的是,记者是一份这么忙的工作,这种忙对我来说前所未有,为了对得起工资卡上每月跳动的数字,我必须要适应并接受这种忙,小说只好无限期地停下去。

直到有一天,在整理电脑里的资料时,我忽然看到这篇小说,尽管只有一个开头,但还是触动了自己。我觉得如果不写下去,就成了一次半途而废的做爱,不但毫无意义,反而伤了感情。于是,我让自己的精力集中起来,让自己所有空闲的时间集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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